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市级机关部分单位整风运动整改措施<二>

市级机关部分单位整风运动整改措施<二>

整风运动整改措施

一、改进服务方式

1、实行首问负责制。最先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热情接待。

2、推行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对能够即办的事项当场办理,对因政策规定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在3个工作日内说明原因。

3、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要立即办理;对一般信访件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对疑难信访件于3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4、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在交通办证大厅通过张贴公告、设立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运输经营业务办证程序、收费情况、有关条例、办证指南、交通概况等,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

二、全面服务发展

1、推进和深化交通投融资和经营体制改革。鼓励、支持、引导民营资本有序进入交通行业,允许民间资本参股投资建设和经营交通基础设施。

2、运输企业所属客运车辆在本市辖区违章被交通部门查处的,改为对企业法人实施处罚,不当场处罚,减少车辆和旅客途中停留时间。

3、对持有江苏省交通厅、农林厅、扶贫办、公安厅联合制发的“绿色通道”通行证整车运输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在经过普通公路收费站时,免费通行。

4、对“安全诚信船舶”可免24个月安全例行检查。

三、提高办事效率

1、对符合规定者,船舶登记换证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

2、船员证书遗失申请补发,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3、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辖区内48小时内、辖区外在约定时间内到达预约的检验地点。经检验合格的船舶,在2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发证。

4、定期举办船员培训班。船员考试成绩在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及时对外公布。

5、申请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的,运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核完毕,经批准后,5日内办理《经营许可证》。

6、客运管理工作中,办理车辆更型,班次、线路走向调整,只要符合客运行业要求,3日内给予审批。

7、为方便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书,在交通办证大厅设立报名点,1日内完成审批,并迅速申报筹办培训班,考核合格者,5日内发证。

8、车辆营运证、经营许可证因丢失申请补领的,在全省网上稽查开通后,取消媒体公告程序,在2个工作日内补发。

四、强化便民措施

1、编印服务指南,宣传交通法规,公布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联系方式等,在窗口单位、办事部门免费提供,方便办事群众。

2、增加征收窗口和设备,方便车主缴纳汽车养路费;升级养路费征收管理系统,方便运输经营者缴纳运输规费。

3、开通地方海事报警短号码“12395”和运政投诉电话号码“4886077”。强化内河水上快速反应和打击违法、违章行为机制。加大打击“黑车”力度,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4、公民可以个人名义申办船员适任证书、专业培训合格证和特殊培训合格证,申领《船员服务薄》等。

5、对拥有20辆以上营运车辆的客货运企业年审,运管部门上门办理有关手续。

6、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

投诉电话∶4830546。

12、靖江市物价局

一、强化价格管理。出台农资价格监管措施、疏导农村自来水价格矛盾,实施教育“一费制”制度,严格审核商品房价格,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二、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教育、医疗、反价格欺诈等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构筑价格信用平台,做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利益的卫士。

三、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四百”(“走百企、访百户、问百计、释百疑”)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完善听证制度,坚持集体审议制度,坚持民主决策。依法执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听取听证代表意见。进一步完善价格决策集体审议制度和价格违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推行价格违法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加大价格举报工作力度,确保价格违法举报电话12358全天候开通。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五、完善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价格审批与执法的办理程序、政策依据、办结时限;完善涉农、涉企收费及价格政策公示制度;推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公示制度。

六、全面实行限时办结制。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正式受理书面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不含重要项目监审、听证程序时间)内办结;需要上级机关审批或需要其他部门会办的事项,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机关审核工作。

七、加强价格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和内部刊物《靖江物价》及时宣传价格(收费)政策、工作动态。

八、坚持优质服务。价格审批、案件审理、价格认证、价格监测等业务工作必须精益求精,确保质量,避免疏漏,杜绝重大差错。实行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九、坚持廉洁从政。局领导与各科室签订“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强化督查。严格价格工作纪律,加强行政监督和效能监察。

13、泰州市靖江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加大药品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继续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加强对农村药品市场和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针对性抽验,重点针对急救药品、常用药品、假劣药品发生频率高的品种开展药品快检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大药械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力度。举办培训班、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药械管理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切实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建设业务受理“一站式”窗口,将与行政相对人关系密切的各类规定,及时通过政务公开栏、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四、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履行公开向社会承诺的事项,做到政策咨询“一口清”、“一次明”。

五、严格执行“十项规定”:(1)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酒后执法;(2)严禁着药监制服到娱乐场所参加非公务活动;(3)严禁接受管理相对人的钱物及安排的可能对公正执法公务有影响的消费活动;(4)严禁到管理相对人处报销应由本人、家属或子女支付的费用;(5)严禁参加和色情活动;(6)严禁违反服务承诺,严禁办人情、关系证照;(7)严禁违反《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不泄露秘密干扰执法或包庇纵容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8)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截留、挪用、私分规费和罚没财物;(9)严禁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向监管相对人和服务对象推销商品;(10)严禁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和假的药品检验报告书。

六、大力推行五条便民措施:(1)凡是涉及行政初审的事项,一律将初审依据、标准、程序、时限、结果及具体责任人等,通过上墙、上网、办事指南等形式予公布;(2)建立严格、规范的受理初审登记制度,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受理的审批事项;(3)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效能;(4)实行AB角制,某岗人员因故不在岗时,必须安排其他同志及时替代;(5)对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设施和饮水工具。

七、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凡是法律法规中没有处罚依据的,不得处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允许行政相对人大胆试验和创新。

八、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信访接待日制度,公布稽查打假和机关作风建设投诉举报电话。稽查打假举报电话:4869111,信访举报、作风建设投诉电话:4862905。

14、靖江市卫生局

一、全面发展卫生事业

1、加快卫生改革步伐。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医疗机构改革工作。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事分开、依法管理”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医院运行机制。

2、加大卫技人才建设。做好人才资源的预测和规划,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采取优惠政策,积极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努力创造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通过竞争上岗和岗上竞争,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担任学科专科带头人,为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及学科基础。

3、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办好农村五件实事意见精神,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实施,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筹资到位、管理到位,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增强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4、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卫生执法监督,开展综合性卫生执法。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食品卫生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管理,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违规医疗广告,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的整治,努力做到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有效监督、高效便民。

二、改进工作作风

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内部管理、决策行为、文明服务、行政执法等方面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狠抓制度落实,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机关工作人员、卫生监督执法、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违诺追究制。

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安排2天以上时间不定期到联系点了解情况,对薄弱乡镇卫生院进行重点帮扶,对困难单位制订全方位帮扶计划,加大帮扶力度。

3、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卫生局和各科室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公开审批项目的名称、受理部门、审批依据、审批时限、审批程序、申报材料及要求。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建设。

4、建立信访接待日制度。每个接待日安排一名局领导接访,接访的领导负责协调处理当日发生的信访及群众来访事项,遇有重大信访问题会同分管领导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会办解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三、加强行风建设

1、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务行为规范,明确职责。服务“窗口”有岗位规范。服务人员佩带胸卡,仪表端正,语言文明,纪律严明。

2、服务质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落实便民措施,解决好住院病人吃饭难、上厕所难、洗澡难的突出问题。抓好“窗口”建设,消除“三长一短”现象。推行门诊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无推诿病人现象。

3、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医务公开,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和查询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

4、药械招标。健全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对药品和大中型医疗器械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杜绝药械采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举报投诉电话:4809600。

15、靖江市供电公司

一、开通供电服务“绿色通道”。为服务沿江开发和适应建立优质服务常态运行机制的要求,在供电营业厅设立供电服务“绿色通道”办公室,明确工作标准,建立客户经理制度,全面负责沿江开发客户用电工程的业务接洽和协调客户用电业务整个流程的流转。

二、进一步抓好电网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沿江开发区电网规划的研究,科学预测电网需求总量和布局,加大电网建设投入,加快电网建设步伐,不断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求。

三、推行供电服务承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一告查实待岗制、服务承诺考核制。

四、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功能。

1、在城区和农村设立13个营业用电窗口;

2、窗口人员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执行规范化服务标准;

3、在所有窗口内公开8项服务承诺,公开各项业务流程及收费标准,及时公开电费电价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提供服务指南及各项服务咨询;

4、公开95598全国统一供电服务热线及各区域抢报修电话号码;

5、营业窗口内设置客户书写台、意见簿、举报箱以及各项便民措施;

6、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坚持农村用电“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制度。即:实行用户的电量、电价、电费“三公开”制度,推行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办法,全面推行电价、发票、抄表、核算、考核“五统一”措施;

7、营业窗口服务实行无午休、无节假日,抢报修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城区45分钟、农村90分钟到达事故抢修现场。

五、进一步抓好热点服务。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实行分时电价,方便客户缴费,实行银行代收。

六、坚持停电信息预告制度。做到提前一周在《靖江日报》正常检修停电信息,重要客户实行电话通知预告。

七、着力提升全员的综合素质。公司全体人员实行文明办公,使用文明用语,形成良好的文明服务氛围。

八、认真贯彻《电力法》。加大对电力法律法规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做到依法供用电。

16、靖江市林牧渔业局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

凡与市林牧渔业局联系办理有关事项,接触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主动热情、认真耐心地倾听和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属本科室、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尽快办理;属于其他科室、人员办理的事项,要主动交办,做好衔接工作。

二、着力提升机关形象

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待来局办事人员或接、打电话时,必须使用规范的机关文明礼貌用语,交谈时应讲普通话。接待办事人员提倡做到“三个一”,即一个笑脸、一杯茶、一张凳子,确保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制订并实行以远离牌桌、戒绝,不准大吃大喝、自请自吃、醉酒酗酒,不准吃、拿、卡、要、报,上班时不准玩电脑游戏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工作制度,管好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设立政务公开栏,对林牧渔业局的主要职能和各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以及林牧渔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办理时限、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全部在公开栏里公开。设立公示栏,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过调研、科学论证、集体讨论并向外公示等基本程序。

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积极开展科技人员挂钩联系专业户活动,帮助农户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建立挂钩联系卡和监查、考核机制,公布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林牧渔生产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定期组织专题调研,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局每年开展一次科技论文评选,对优秀者给予奖励。

五、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一窗式”服务

所有林牧渔审批项目的办理全部进中心,实行“一窗式”服务,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做到“一个大厅办理、一个窗口办结”,坚决杜绝办事人员二头跑的现象。

六、规范行政执法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动物防疫法》、《森林法》、《渔业法》等发展林牧渔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各项“禁令”,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确保执法科站无“三乱”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大畜牧、林业、渔业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定期组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林牧渔生产的健康、有序发展。

七、建立局领导值班制度

局机关每天明确一名局领导值班,具体负责当天的有关事务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八、广开渠道,接受监督

为确保机关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局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网络,设立了机关作风建设举报箱,公布了监督电话,聘请了9名作风建设监督员,明确了局纪委、监察室为监管职能部门。本局热忱欢迎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林牧渔业局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4831052。

17、靖江市农业局

一、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1、落实首问负责制,方便农民群众。首问责任人对于办事人的来电来访,无论是否属于岗位职责范围,必须主动热情,认真耐心地倾听和接待,尽可能帮助解决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人。

2、实行限时办结制,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对农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事件接访后,做到一般性问题当场解答,疑难技术性问题三日内答复;需到现场察看的,三日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紧急情况立即派员处理;涉及重大疑难问题或需部门之间协调解决的,在一周之内回复办理情况。

3、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对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工作标准、考核奖惩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规范农业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

4、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加强对全市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发现坑农害农案件及时查处,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5、严格执法程序,严明执法纪律。推行农业行政执法“四制”管理方法,即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办案程序公示制、办案督查制。对发现和反映行政执法人员“四乱”、“四难”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加大为“三农”的服务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6、加大宣传服务力度。充分利用电台、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农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广农业新技术、新知识,为农民掌握政策、了解法律、学习新知识提供方便。

7、加强技术服务力度。深入开展挂钩联系乡镇制度,密切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加快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及时农作物病虫害信息,及时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和市场信息,有效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8、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农技干部知识更新培训、村级后备干部培训以及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努力办好农广校脱产中专班,全面落实“订单”培训,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投诉电话:4833165

18、靖江市经济贸易局

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市委,市政府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的要求,将凡属行政审批的事项统一在2004年11月底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经贸局窗口办理,及时调整窗口工作人员。

二、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在局办公大厅和相关科室,向全社会公布本局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能、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联系方式,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之外的所有管理事项,资金项目等政策性资源、各项政策措施和公务文件、收费标准等。

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局领导和业务科室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1-2个月,不断改进调研方法和工作作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写出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纪委要求,每年与各业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任务分解到每个党员干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年不少于两次向服务对象发放党廉建设征求意见表,主动接受群众和基层的监督。

五、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分工负责制,妥善处理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困难及问题,一般性的信访事项一周内办结,重大特殊事项争取在30天内办结。

六、精简会议和文件。全年同比压缩会议数量30%,按照少而精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今年精简文件数量30%以上,开短会,讲短话,严格控制会议场次、规模、规格和会期。

七、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严格执行经贸局机关人员考核细则,奖勤罚懒,坚持首问负责制,及时准确地把来局机关办事人的申请、意见或反映问题的主要内容传交给业务科室或当事人办理,并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一杯开水,一把椅子,一声再见。努力创新服务方式,建立重大事项办理的“绿色通道”,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现象。

八、建立监督评议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接受基层,企业及社会的监督和评议,对经查属实的举报和投诉,给予相关科室和相关人员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局通报。

举报投诉电话:4863729、4863716。

19、靖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深入开展以“学理论、学政策、学技能”为主题的“三学”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本领。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队伍结构,激发队伍活力。

2、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确保依法行政。

3、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服务承诺。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两次办结制、办结时限制、挂牌上岗制、违诺责任追究制等服务承诺制度,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4、培养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深入企业和社区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想方设法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困难。

5、加快实施城乡统筹就业。认真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全年确保净增就业37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6、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年内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0万人、8万人、6.4万人。积极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7、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企业改制相关政策,督促改制企业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认真开展贯彻《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维护劳动者在就业、分配、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8、加大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在经办机构大厅免费发放宣传资料,适时举办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和培训班,继续与《靖江日报》、靖江电台联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广场》专题节目,办好《劳动保障工作》内部信息,建设靖江劳动保障网站。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市民群众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知晓度。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作风建设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杜绝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10、建立作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组织行风监督员经常性的开展明查暗访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作风建设检查考核制度,考核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奖惩兑现。行风投诉电话:4894099、4831376

劳动监察举报电话:4811800

20、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抓队伍,落实以人为本措施,严明纪律。进一步加强全系统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将群众反映而本部门又实际存在的问题,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切实加以整改,以严明的纪律来保证学习活动不流于形式,努力将建立学习型机关的目标落到实处,从而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全体人员的整体素质。

抓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奖惩。

1、继续认真执行国土资源部《行政为民十项规定》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不断规范从政行为,提高行政水平。

2、紧密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以领导的带头表率作用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3、加大考核工作力度,按照年初下发的“双百分考核实施细则”对全系统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年度工作实绩完成情况逐项打分,不打和牌,严格奖惩,真正能够体现奖勤罚懒。

抓效能,落实重点服务内容,严肃追究。

1、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在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职能的同时,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拓展服务渠道,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为政府出实招,为企业办实事。

2、重点做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失地农民补偿费用清欠、土地登记发证清理等专项治理工作,不断优化投资创业环境。

3、切实将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企业发展作为工作标准,减少内部循环环节和周期。

4、对国家政策扶持的项目,做到主动出击超前服务,以快捷优质的服务,树立全系统服务规范、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新形象。

21、靖江市规划局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方便基层和群众。

在局机关设立包含政务公示要目、办事指南等内容的公示栏。基层和群众来电话咨询或来局办事,首先接办的人为首问责任人,属于自身工作职责的要认真答复和办理,属于其他岗位或需要多个处室办理的,由首办人或首办科室负责协调衔接。

二、认真清理审批事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清理法规、规章中涉及行政许可证的条款。对保留的许可事项的实施,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编印政务公示手册,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健全各类审批查询系统,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设立举报投诉电话:4891041、4891042,开展投诉举报、政策咨询、业务查询等服务。

三、推进规划民主决策,完善规划保障机制。

出台《靖江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完善规划工作专家咨询、备案、协调、听证等措施,推进规划的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规划公示制等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的参与和监督,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四、加快规划编制速度,完善规划编制体系。

加大规划投入,按照“着眼长远,远近结合,一次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高品位、高质量的抓紧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力争形成体系完整,层次清楚,覆盖全面,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

五、强化规划管理与监察,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诚信制度和处罚措施。推行规划报批“一窗式”服务,扩大业务范围,落实公开承诺,减少收费环节,简化办事手续。

加大对违法建设的监察深度和处理力度,对突击违章、私搭乱建等违反城市规划法规的,破坏城市形象的,加大处罚力度。

六、开展“规划下乡服务”活动,积极主动为基层办实事。

深入开展科技、规划、设计下乡活动。优先抓好村庄的规划工作,每位局领导挂钩1-2个镇,送规划下乡。印发《农村建房技术100句》、《新世纪村镇康居建筑设计竞赛活动优秀作品集》,解决农村建房之需。

22、靖江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

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1、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局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许可权责统一。

2、实施机关工作“五项制度”。实施“首问负责制”、“否决汇报制”、“关键岗位AB角制”、“限期办结制”和“申报材料一次告知制”五项工作制度。向社会作出“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服务承诺,对所有工作事项及时办理,限时办结。

3、大力推行电子政务。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网站建设,公布办事指南,实行政务公开。将各类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审批程序、申报资格、办事标准和材料目录等,在网站上予以公布。提供网上公众信息查询服务,完善以网站为核心的信息服务体系。

二、讲求工作实效,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4、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统筹安排各类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与规模,改进会风,注重实效。切实减少文件材料,确需印发的文件,归口统一管理,提高办文质量,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5、建立机关和基层的挂钩联系。局领导定期到挂钩点调研和指导工作。继续坚持到基层现场办公,重点帮助解决基层和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各科室要积极为基层办好实事,搞好服务。

6、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根据当前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机关中心工作进行调查分析,剖解难题,加强政策研究,提高指导基层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实行开门评议,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7、实行开门评议。局机关每年进行一次开门评议活动,结合年终总结和考核评比工作,征求基层和企业对局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实、回复,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8、聘请行风监督员。在镇、工业主管部门和各类企业中聘请行风监督员,运用座谈会或信函(评议表)等方式,及时收集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实施跟踪监督,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行风监督员,并对外公布。

9、设立“局长信箱”和作风建设专线电话。局机关设立网上“局长信箱”(JJ4816325@)和机关作风建设举报投诉电话:4833297、4821592,及时掌握基层和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落实相应措施,切实解决问题。

四、加强教育管理,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0、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坚持机关集中学习、在职自学和脱产培训并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育培训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水平、业务技能和综合素养。加强对学习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成绩纳入年终先进科室、个人的评比。

11、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节约行政开支,反对铺张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和礼品,不准以任何名义让基层和企业报销应由本人来支付的各种费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既要热情周到,又要厉行节约。

12、完善奖惩机制。对思想消极,作风松散,不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或在基层产生不良影响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视情予以批评教育、责成检查、取消责任人和相关科室的先进评比资格,直至纪律处分。

23、靖江市环保局

一、落实整改突出“三个动真”。

1、明查暗访动真。对环保工作人员的上下班纪律、文明用语、工作状态、办事效率、廉政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暗访暗拍,并将拍摄的录像制作成光盘在局机关、监察大队和监测站进行集中收看。

2、考核评比动真。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的考核范畴,对考核评比排名靠后的科室责令限期整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实行末位淘汰;

3、查处违纪动真。认真落实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保工作人员“十条纪律”,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不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不按规定依法办事和不遵守廉政纪律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其中对2名违纪工作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长效管理抓好“三项制度”。

1、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结合环境信息管理中心建设,将工作职责、行政程序、收费标准和投诉渠道在环保网页上对社会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和监督。针对以往反映比较强烈的排污收费透明度不高问题,规范程序,实施阳光操作,在《靖江日报》上对560多家排污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公示。

2、全面实行服务承诺制度。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污染源环境管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事项实行社会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我局与公安110联动,开通“12369”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出台了《靖江市环保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犯了国家利益或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4、靖江市水利局

一、切实维护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农民利益。对水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严格按照国家大中型水利工程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并建立“公开、透明”的运作制度,规范操作,凡是应给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经费保证全部足额下达,兑现到户;所有水利工程都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对以上两条建立社会监督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

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江苏省水利厅行政许可法实施办法》规定,实行行政审批统一受理、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公示以及项目审批首办负责等制度,加强对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督查考核,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为基层提供及时优质服务。

三、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治理步伐。围绕“十五”水利建设目标,市水利局已编制完成《城区水系综合整治规划》初稿,将在系统总结完善已出台的城市防洪筹资政策和市场化建设运营机制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争取国家立项等措施,加快城市防洪和水环境工程建设步伐。近期,将重点抓好十圩港、横港、真武河等一批重点城市防洪和水环境骨干工程建设。

四、加快实施农村河道清淤。按照《靖江市2003-2007年河道疏浚规划》要求,积极组织对全市二、三级河道疏浚。通过政府补助,总结推广“一土多用、以土换资”的市场化运作方式,拓宽投资渠道,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在农村水利建设中更多受益。

五、切实维护长江河势稳定。在继续加大长江节点整治的同时,认真贯彻有关条例和决定,切实加大对长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发现非法采砂及时向市水政监察大队举报,我们将做到有报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对查处的大型采砂船(吸砂王)在网上公开曝光,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市水政监察大队举报电话:4861930。

六、规范涉农水费计价和管理。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水利部2003年第4号令)有关规定,全面实行涉农水价公示制度,进一步增强农业水费收缴工作的透明度,实行“水量(面积)、水价、水费”三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水价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水价外加收任何名目的费用或减免水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平调和挪用水费。如有违者,一经查实,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