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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代表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反贪

三个代表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反贪

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世纪新阶段全党全国人民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根本指针。”检察机关的反贪工作作为我们党反腐败总体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促进党和国家机关廉洁高效的专门执法活动,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大力推进侦查体制和机制改革,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为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展是贯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题。紧紧把握住这一点,就从根本上把握住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和全局,检察工作就有了灵魂和主线。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稳定和良好的社会环境。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第一要务服务的基本方式和主要途径。检察机关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办案职责,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既要执法如山,以坚决的执法态度突破案件,深挖犯罪;又要严格依法办案,做到廉洁、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办案力度,关键是要突出打击重点。根据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当前要重点查办以下案件:一是集中力量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深入查办行政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国有企业改革、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严肃查办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失职渎职造成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加强跨区域协作和国际执法合作,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四是立足检察职能,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实现查办和预防的有机结合,推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全面履行“打击、预防、保护、监督”的执法职能,为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重要部署,这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决策。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这一决策部署,必须从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出发,全面履行“打击、预防、保护、监督”的执法职能。讲“打击”,就是坚决严惩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贪污、贿赂、渎职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讲“预防”,就是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发现犯罪形成的原因、特点和规律,适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努力将腐败降低到最低程度。讲“保护”,就是既要通过坚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又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运用刑事政策和策略,尤其是要适应WTO国际规则需要,切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给予不同所有制经济形式同等的法律保护,让所有市场主体在同等的法制平台上平等竞争,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讲“监督”,就是充分发挥检察监督机制的职能作用,通过严肃查办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侵犯人权等职务犯罪,推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实现公平和正义。

加强侦查业务建设,提高整体执法水平,以适应先进生产力的发展需要。要按照符合司法改革总体方向、符合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符合侦查工作自身规律的原则实现管理机制创新,努力建立上下一体、执法规范、管理科学、公正高效的侦查运行机制。在侦查指挥协作机制上,建立纵向指挥得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侦查指挥机制,进一步加快侦查指挥中心建设步伐;在重大案件的分级管辖上,建立以省级检察院为指导、以地(市)级检察院为主体、以县级检察院为基础的工作机制;在业务管理上,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侦查工作考核评价标准,明确从初查到侦查终结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并与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挂钩,综合体现规范执法的严格要求;在内部监督制约上,建立与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以利于加强监督制约;在办案机制上,进一步对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行新的探索,突出办案的团队作用,加强对侦查权的监督制约。

党的十六大强调,要在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注重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检察机关及其反贪部门要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努力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强化现代法治意识,严格公正执法,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公正文明的司法制度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公正、文明司法制度的重任,必须从司法理念、司法体制、司法主体、司法行为上构建检察文明。一是借鉴人类司法文明有益成果,促进理念文明。文明的执法理念包括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司法公正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等等。只有具备了文明的执法理念,才能保证文明的执法实践。二是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促进体制文明。要按照公正执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检察机关及其反贪部门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管理体制,从制度上保证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三是努力提高检察人员素质,促进主体文明。要按照十六大对司法队伍提出的要求和《检察官法》,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四是不断强化现代法治观念,促进执法文明。要认真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通过严明的个案公正,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彰显法治的尊严。

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先进文化增光添彩。按照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要求,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法律监督及其反贪职能,加强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昭示正义和良知,弘扬法律和道德,使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秉公执法、勤政为民意识得到增强,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检察机关的文化宣传活动要强调三条原则:一是讲政治的原则。就是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准确宣传我们党关于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二是正面宣传和弘扬正气的原则。就是认真贯彻“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着眼于宣传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彰显秉公执法的浩然正气。三是真实、准确、鲜明、生动的原则。在真实准确的前提下追求鲜明生动,将执法成果转化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化精品。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以教育人、激励人、凝聚人、发展人为目的的检察文化建设。检察机关及其反贪工作人员是国家司法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是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抓好基层检察院基础工作、基本保障和基本素质建设。要把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检察官队伍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以理论上的成熟保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围绕建设侦查指挥、办案和科技三支骨干队伍,以办案骨干为重点对象,开展岗位专业培训,组织出国考察、培训,提高办案实战应对能力。要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努力改进侦查作风,切实解决少数侦查人员中存在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和贪赃枉法等突出问题,树立秉公执法、文明规范、清正廉洁、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检察机关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始终以人民意愿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准,始终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始终依靠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要把执法为民落实到执行党的刑事政策中去。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既是立法的基本依据,也是指导执法实践的灵魂。要坚决贯彻“两手抓”和依法从重从严方针,有效运用集中打击的刑事斗争策略和区别对待、宽严相济政策,集中力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进行专项打击,加大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要切实执行保障人权的刑事政策,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执法观念,既要严肃查办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案件,更要在自身的办案工作中规范执法,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尊重证人的合理要求,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坚持罪责自负、不株连无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人权不受侵犯。要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执法原则,把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管理和考核,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重点把好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防止违法办案,切实做到罪罚相当,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

要把执法为民落实到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办案原则中去。举报制度和举报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检察机关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有效形式。要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监督、参与意识,使举报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要切实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行为和侵犯被举报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犯罪行为,要切实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特别是对敢于以身试法、残害举报人的,一定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同时,要保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经查证失实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举报,要及时消除影响,使被举报人得以解脱。对利用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举报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应予重奖。

要把执法为民落实到强化职务犯罪侦查监督中去。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重视舆论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为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外部监督的有效性,最高人民检察院从去年开始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这一制度规定了特定的监督内容,设定了特定的监督程序,具有一定的约束力。由于这一制度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体现了人民的意愿,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要在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把握规律,适时在全国推广,为检察机关坚持执法为民提供新的制度保障,加快推进司法民主化的进程。

要把执法为民落实到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想到群众受到不法侵害得不到及时处理的痛苦心情,时刻想到群众告状无门、申诉无路的无助心情,时刻想到群众对腐败现象得不到及时查处的愤恨心情,时刻想到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无奈心情,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为百姓伸张正义,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人民惩恶扬善,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树立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关心干警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解决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满腔热情地带好队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坚强有力、公正文明的执法行为推进反腐败斗争和民主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