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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代表

摘要:当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候,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政治多极化的加速发展,世界上出现了对党的政治合法性置疑的声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十六大报告中被重点提出而后写入党章成为党的指导思想。本文试图从“三个代表”的内涵及政治合法性的内在要求层面,通过理性思考与实践实证的方法来说明实践“三个代表”就是实践党的政治合法性。

关键词:“三个代表”政治合法性

AnInterpretationoftheThoughtofThreeRepresentson

theviewpointofruleLegitimacyofCPCinChina

Abstract:Withthedevelopmentofeconomyglobalizationandtheadventofinformationtimes,politicalmultipolarizationhasoccurred.TherulelegitimacyofCPCinchinahasbeenchallenged.TheoreticalandpracticalmethodareusedinordertotestifyimplementationoftheThoughtofThreeRepresentsinanall-roundwayistherightwaytostrengthentherulelegitimacyofCPCinchina.

Keywords:ThreeRepresents,PoliticalLegitimacy

党在十六大的报告中指出:“当人类社会跨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国际局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形势逼人,不进则退。”

在这种形势下中国政治理论建设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混乱,比如当今的党的执政地位是否具有合法性?是否应该实行政治多元化等,这对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党的建设提出了难以回避的问题和严峻的挑战。

“三个代表”思想的提出,不仅是在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重大的现实问题的明确回答,而且也是对上述西方政治理论提出的诸种问题的明确回答,以及对他们提出的理论挑战的有力应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就要变革落后于生产力发展或者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生产关系。这些都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必然要求。

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由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党没有任何私利的本质决定的。而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的利益而无私奉献,使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不断提高。

党要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要大力发展科学文化事业;特别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一切优秀文化传统,努力学习和吸收一切外国的优秀文化成果。

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一定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反映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时展的要求;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保证我们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政治合法性的内涵

“合法性”指的是政治上有效统治的必要基础,是被统治者对统治者的一种自愿认同、服从和拥护,其内涵包括政治统治能否以及怎样以社会大多数人所认可的方式运行,它包括政治统治的有效性的范围、基础、来源。“合法性”在西方政治学里是用“Legitimacy”来表示的,它的同义词是“lawful”,它指在法律上允许,而且在道德上或宗教教义上也是允许的。也就是说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政权的存在,首要的条件就是国家的最高权力取得普遍认可。

政治合法性问题是理性化时代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政治命题,也是当代政治理论用来分析社会的一个重要参数。它强调在现代社会,政权的唯一合法性基础只能是人民的普遍承认。共产党执政的中国国家政权是否真的不具有这种合法性呢?这里,我们就必须要明白合法性的真实含义。所谓的合法性,实际上就是国家政权应该由谁掌握及如何行使的问题。

对这一问题首先进行系统研究的是德国思想家马克思·韦伯。他把政治合法性概括为三种纯粹的类型:传统型统治、合理性统治和个人魅力型统治。马克斯·韦伯关于统治合法性的研究,其目的是实证地分析各种既已成立的统治对于合法性的要求。他的结论是任何统治者所认定的衡量合法性的普遍标准不外三种:A、遵从传统;B、服从法律;C、服从超凡的神力。因此,当他们宣称自己代表了传统,符合法律或具有魅力(charisma)力量时,他们的统治也就被分别称为传统型统治(traditional)、法理型统治(legal-rational)或魅力型统治(charismatic)。弗兰克·帕金(FrankPavkin指出,韦伯总结的三种合法性要求实际上是统治集团将其统治合法化的努力方向,他认为“经同意而统治”乃是一切统治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以柏拉图和卢梭为代表的理性建构主义则认为“什么样的统治应该被建立起来?”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苏格拉底认为应该建立一个哲学王的统治;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的则认为应该建立公意的统治。基于这样的划分,现代西方政治理论更多地认为现代社会政治的合法性只能是建立在合理性统治的基础上,其主要表现就是人们在契约自由的状态下对政权的理性选择,其核心是主权在民的观念。

(二)经济发展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石

1956年的党的八大认为当时中国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无疑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同时也显示出经济建设将成为党政治合法性诉求的新的内容资源。随之而来的运动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党对经济发展的极端重视。反映了党想尽快把经济搞上去,把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提上去。从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更大拥护。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经济增长作为“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途径,重新被邓小平选为新时期党政治合法性的来源,在一定程度上,“我带来经济增长,你接受我统治”可以说是一种契约。早在九二年南巡之前,邓小平就数次提出只有进一步加速经济建设的步伐才能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才能顶住国际压力,才能巩固党的统治。邓小平同志还指出十年改革的成绩是我们党平息“八九事件”的基础,是因为我们的改革给人民带来了实惠,人民坚决地和党站在一边。党第三代领导集体执政以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一切机遇加快发展。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证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其经济改革成果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公认,党在国际上的地位不断上升,这符合最广大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正因为这样中国的政局才稳定,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党的政权。新任党的总书记同志则表态说一定牢记同志的嘱托,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事实上继续着以经济建设作为党新领导集体第一要务的路子,以便做到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不短增强党政治统治的合法性。(三)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政治合法性的决定因子

当前,中国社会与政治生活中发生的最大变化,就是社会利益格局的日益多元化。这是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逐渐形成的。从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安徽农村试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开始,到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再到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所有这一切改革,彻底打破了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强调国家利益的单一化倾向,使集体个人都成为合法的利益主体,他们追求各自利益的权利得到承认、尊重并获得保护。

这种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结构,必然导致不同利益主体在政治诉求上的窘异,于是如何使不同的利益主体的政治诉求得到合理表达和整合,就成为中国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一方面缺乏足够的现成经验可资借鉴,另一方面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改变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始终存在的不息的热情,特别是以个人自由主义为核心的所谓民主化、多元化思潮的影响,与中国利益多元化格局相呼应,造成了种种模糊的认识。于是,有人认为中国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必须与政治的多元化相适应,政治的多元化是中国政治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必然方向。但是,公民个人是否真的具有一种自我整合的能力,使利益主体的政治诉求得到平等的表达与整合?是否存在着不同利益集团对政治影响能力的不平衡情况?历史地分析这些问题,我们就会发现,所谓利益多元化下的政治多元化,只能是社会主导利益集团用以掩盖谋求自身利益普遍化的合法化外衣。而对于那些与社会主导利益集团的利益根本冲突的利益群体,所谓政治多元化则只能是一种虚幻的形式,它不仅不能使他们的政治诉求得到合理的表达和保护,相反,还会受到社会主导利益集团的干涉与损害。

对于中国当前的利益格局来说,由于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所谓多元化是十分复杂的,其中既存在利益相互冲突的利益主体,同时也存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不同主体。特别是我们不能忘记中国现代化建设起步的一个根本前提就是社会生产力的落后和资本主义发展的先天不足,封建性的生产方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既要集中力量发展经济,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又要防止社会不公正的过度化。

如何在保障各种利益群体的政治诉求得到合理表达与保护的同时,保证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这就要求我们在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础上,保护和整合不同的利益群体的政治诉求,即我们的政治多元化必须是以人民的利益为本,建立在人民的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因而作为以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国家政权,必须把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相冲突的利益群体的利益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三个代表”的思想,正是站在时代的高度,确保把党真正建设成为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的指导思想,只有在党领导下的政治多元化,才能既保证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实现,又使不同的利益群体的政治诉求在一定历史时期得到保护与实现。同时,也只有坚持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保证社会公正的实现。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还不发达的情况下,体现适当兼顾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的灵活性的同时,坚持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原则性。也就是说,尽管适当考虑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现

实,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然要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既不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盲目否定社会利益多元化的现实,又不一味强调社会利益的多元而忽视人民的根本利益,既防“左”,又防“右”。我们党只有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真正取得人民的信任与支持,确保党的政权的稳固。

(四)文化制度建设是政治合法性的尺度

党要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是要大力提倡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发展科学文化事业;努力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一切优秀文化传统,努力学习和吸收一切外国的优秀文化成果。西方有效的国家治理模式等制度资源当然也包括其中。“依法治国”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一定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只有这样才能遏制党内腐败,防治权力违规。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战斗力。否则就很有可能失去人民对党的信任,也就会失去党的政治合法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们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党正是要通过这些文化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设,传播人民民主观念,保证党的所作所为在制度框架之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里,保证人民民主的实现。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不断得到加强,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不再是“举手机器”,而成为真正的人民论坛。

1956年前后,就有董必武、刘少奇等人对于法制建设有过一定的论述。后,邓小平同志为了求得一个稳定的内部环境以推行其改革措施,加强了法律制度的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为一项重要工作被提到日程上来。以在党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的纲领为契机,党开辟了一条通过政策“合法化”来实现政治“合法性”的道路。在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指出: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十五大以来,党对人大工作,尤其是立法工作的强调十分突出。通过法律数量和质量已越来越成为党对人大会议评价的主要标准,而普通民众对人大,特别是立法工作的重视也日趋增长。在十六大报告中又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二0一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六大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第一次使用“政治文明”的概念,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一起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发展的的三大基本目标,也再次表明了党要通过制度化建设,法治化建设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合法性。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在党的领导下,一定可以政治稳定,真正实现主权在民的人类政治理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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