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乡镇应实现三个转变

乡镇应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乡镇工作的理念应从注重GDP向推动科学发展转变。过去,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乡镇工作的主导思想是以谋求GDP和税收增长为主,而对长远发展和农民利益兼顾不够。在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乡镇工作的理念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到科学发展上来,真正实现、维护、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乡镇工作的职能应从以直接抓经济发展为主向以组织农民合作、让农民成为市场主体转变。长期以来,乡镇政权组织直接抓经济发展,负责招商引资,负责乡镇集体企业的管理与运营,造成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资不分,职能错位。必须切实转变乡镇职能,使乡镇从市场主体的位置上退出来,把精力更多地用在组织农民加强合作、帮助农民进入市场上来。

三是乡镇工作的体制应从掌管一切、机构庞杂向因需设置、精干高效转变。目前,乡镇区域内事无巨细,什么都由乡镇负责,造成了乡镇机构越来越庞杂。因此,必须给乡镇“减肥”,把发展经济让位于企业,把市场化服务推向社会中介组织,让乡镇更多地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保证乡镇精干高效、有序运转,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