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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教育培训处负责人述职报告

司法局教育培训处负责人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现任市司法局教育培训处(含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本人是2009年4月到教育培训处工作的。平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函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一、目前,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现有二级单位8个,含监狱、劳教2个、工读学校、律师、公证,法援、148等;区县司法局9个。事实上,这些单位中真正有教育科的单位只有4家。整个司法系统的教育工作没有一个归口。宣传教育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1、方法过于陈旧老套。多为挂宣传画、进行法律咨询、举办法律讲座、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看着轰轰烈烈,却容易导致群众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2、宣传主体没形成合力,各行其是。有的单位和个人认为法制宣传教育是司法局一家的事情,导致司法局很难从宏观上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有效地指导、组织、协调、管理。同时单位与单位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互动,协作性较差。因此,很不适用当前社会的发展需要。

二、打造局系统宣传教育大格局的思路和建议

(一)、加强培训教育领导,精心组织落到实处

首先,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教育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其次,在培训经费上予以倾斜和支持,用于干警学习培训及征订各种业务书籍。

(二)、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各种教育培训

在政治学习上,要形成学习制度,每个星期,要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学习场所,指定专人组织学习,并且做好学习记录。学习方式可以采取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等方式,组织大家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长期坚持,风雨无阻。

在业务学习上,也应当形成学习制度,每个星期,要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学习场所,指定专人组织学习,而且学习内容单位不同,要在内容上各有侧重。局机关重点学习公文写作、法律、外语、微机等基础知识;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所等法律服务人员重点培训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出台的司法解释等,使每名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都能成为各部门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做到一专多能。

(三)、分批选送,加强学历教育培训力度

动员大家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请进来就是请专家来单位讲课,系统讲解专业知识;走出去就是选送一批工作骨干去外面参加省厅或者国家总局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县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局机关出台一些奖励积极参加培训教育的制度,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大开绿灯,在学习费用上能够报销的单位尽量实报实效,提供方便和帮助。,尽可能搭建平台。

(四)、个人选学,动员参加社会化培训

按照“以人为本、按需培训”的特点要求,尊重干部培训的主体地位。根据干部学历层次差异,工作性质不同,文化爱好各异等特点,把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于部本人需求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和手段,动员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紧贴自身学习的实际,充分利用覆盖面广、共享性好、灵活性强、成本低廉的现代通信手段,利用高等院校教育在自修、选修等专业授课的资源平台,努力自学成才和自我提高。

总之,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的构建,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队伍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水平,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