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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基层建设发展汇报

司法局基层建设发展汇报

去年,我局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拓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范围,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在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一、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大力促进社会和谐

1、我县司法所建设得到省厅充分肯定。根据省厅“十一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符合实际的直属司法所建设。一是建好平台,完善县局和乡镇(街)双重管理以县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依托乡镇(街)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同信访、综治等分工协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乡镇(街)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双赢。二是充实队伍,今年又公开招考3名公务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做到专编专用,重心下移。三是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考评,年初制定完善了考核细则,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平时加强督查,年终在自评的基础上,由相关科室逐项进行打分,把考核结果同年终奖励挂钩,并通报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四是加强对司法所财力、物力的支持,推进司法所信息化建设,为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保障。我县的司法所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司法所作为全省首批规范化司法所已上报省厅并通过初步验收。4月初,省厅赵光君厅长到实地调研,给予了我县司法所建设高度评价和肯定。5月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上,司法所建设作为全市两个先进经验之一以书面交流形式得到推介。《东方法苑》去年第3期,专门刊发了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求子平关于我县司法所建设的文章。省厅《浙江司法行政简报》去年第28期又专门编发了我局司法所建设经验介绍文章《结合实际加强直属司法所建设》。

2、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制度。我局积极争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审议我局代表县政府作的人民调解工作汇报;为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县府办出台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的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实施办法等作了明确规定,我局召开司法所长会议进行部署,年底对调解案卷进行审查落实。

3、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与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建立了民事纠纷引导调解工作机制、委托调解和协调调解工作机制、指导调解工作机制、确认调解效力工作机制、协调保障工作机制,实现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的功能互补,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提高纠纷调处效率。

4、进一步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结合“以奖代补”政策的出台,扎实推进村(社区)、企业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的组织基础。去年我局成立了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下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关系,指导乡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专业调解委员会工作。扎实推进专业调委会建设,以县府令形式出台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落实了经费和人员,租赁和装修了办公场地,圆满完成县医调会筹建工作。并于10月27日,成功调处了一起小孩在某诊所死亡的重大医疗纠纷。

5、拓宽调解领域,着力解决疑难信访案件。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公民与公民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的基础上,还积极参与调解了大量的公民与社会组织之间、社会组织相互之间的矛盾纠纷。加强对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领导和指导,将信访案件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配合县委县府中心工作,和信访部门一道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抓好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定期排查调处、专项排查调处工作,重点做好群体性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把握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去年,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共调解各类纠纷1736件,调解成功1698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7.8%,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4件,涉及人数62人。

二、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帮教安置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1、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专门成立了县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并制订了《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实施意见》。3月27日,组织召开了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参加的县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动员部署会,扎实开展规范落实活动。

2、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公开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以乡镇为单位对社区矫正志愿者进行培训。5月25日,组织各科室长和各司法所所长,赴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清名桥街道考察学习社区矫正工作经验。6月份,对专职从事矫正工作人员配发了服装。11月27日,我局举办了全县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对各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部分企业的调解干部进行培训。

3、加强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从加强领导入手,通过抓“两个落实”,形成有序的帮教安置工作机制:一是落实机构,调整充实了县、乡、村三级帮教安置组织;二是落实责任,遏制重新犯罪。去年与轴承厂签订安置帮教协议,建立安置帮教基地,落实归正人员就业。

4、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向监狱延伸。3月17日,我局赴金华监狱、十里坪监狱和南湖监狱考察、协商,同金华监狱签订了帮教协议书,双方建立定期双向联系制度。9月10日,我局组织部分乡镇、街道社区服刑人员到杭州市东郊监狱进行警示教育。

我县去年新接收归正人员377人,其中刑满释放363人,解除劳教人员14人,都得到了安置。五年共有归正人员1970人,今年重新犯罪56人,归正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为2.8%。我县今年共有社区服刑人员712人,再犯罪3人,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为0.42%。

三、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全力营造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为龙头,全面实施《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今年以来,我县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邀请有关法律专家为县领导干部举行讲座,效果十分良好。以青少年学法为重点,全面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全县开展“法律进乡村”“四四一”活动实施意见》,建好重点村的“法制辅导站”、“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柜(室)”,发放宣传挂图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全面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建立企业职工法律学校和民营企业法制宣传教育试点。

2、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今年二月份,我县又评审命名三星级民主法治村39个,全县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比率已达到82.6%。认真总结前几年“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计划。对已达县级标准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和复核。在认真筛选基础上,去年我县继续申报了两个省级民主法治村、五个市级民主法治村,并指导他们认真搞好各项创建活动。

3、浙江省第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被命名,梁柏台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这次活动筹备由我局承担日常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活动筹备领导小组,落实了各项分工。活动相关的视频、图片、文字在人民网、法制日报、中新网、中国新闻图片社、浙江卫视浙江新闻联播、浙江法制报、浙江在线、浙江日报、东方法苑、浙江省司法厅网站等播发,扩大了浙江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梁柏台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的影响,提升了知名度。

4、认真抓好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加强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宣传。运用各种阵地、媒体和舆论工具,特别是充分发挥好县局《司法工作简报》、《法制宣传》和《今日》“司法在线”、电视台“百姓看法”、广播电视总台“普法园地”等专栏的作用。去年编印《司法工作简报》12期,在《今日》发表文章53篇,在“绍兴司法行政网”发表34篇,在浙江省司法厅网站发表5篇。

四、加强指导监督,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1、组织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调处矛盾纠纷。组织律师参与县委、县府信访接待,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优势,对来信来访中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或直接负责处理,引导群众走正常的法律渠道依法解决信访问题。一年来,律师参加信访接待60人次,参与重大纠纷调处70余件。

2、组织律师参加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为老百姓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今年来,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下乡服务20余次,接待咨询群众300余人次,解决各类法律问题60余件。去年,我县315个行政村落实了常年法律顾问,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法律顾问网络,积极发挥重要的法律参谋作用。

3、开展“法律体检”活动,为企业转型升级、重整重组、化解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通过走访法律顾问单位、问卷调查、开展法律咨询、提供联系卡等方法,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在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的基础上,梳理出当前企业存在的普遍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4、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有三名以上党员的事务所都建立了支部。今年我县各律师事务所引进10名大学生,其中有6名已取得司法考试资格。

5、公证工作健康发展。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积极推进公证服务土地流转工作,方案得到县政府批示同意,现着手与县农业局联合在全省率先开展农业大户土地流转公证试点。

去年,6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91家,办理刑事案件195件,民事案件1089件,行政案件8件。5家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7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570件,接待咨询1277人次。去年,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571件,其中涉外公证432件、涉港澳台公证36件。

五、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竭诚为群众服务

1、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结合本地实际,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现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放宽至2倍。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农村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化肥坑农,环境污染等涉农事项列入法律援助受案范围。

2、完善措施,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实效性。按“落地”要求在一楼建立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完善接待场所和服务设施,开辟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一站式服务。去年,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239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7件,其中涉及农民法律援助案件98件,乡镇(街)工作站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49件,保障了基层乡镇尤其是僻远山村的老百姓得到良好的法律援助服务。

3、细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认真组织援助律师及中心工作人员参加省厅的业务培训,做好法律援助基层站、联系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适当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受援群众满意率达到98%。

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行政社会形象

1、边学边改,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为重点,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大学讨论”活动,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2、深入开展“满意在基层活动”。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去联系村新林乡银星村开展蹲点调研、扶贫帮困活动,在资金、物资等方面帮助他们建造村两委办公室和老年活动中心,根据实际提出扶持发展绿色观光农业,促进该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局领导又联系街道西山村金山轴承有限公司并进行调研。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单位实际,把廉政教育纳入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学习教育之中,不断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局领导带头按照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廉洁奉公,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从严管理使用各项经费,我局在纪委、财政、审计组织的小金库专项检查中符合上级要求,得到三部门的明确肯定。

4、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不断提高机关的工作效能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深化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和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加强档案工作软硬件建设,局档案室顺利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二级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