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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秸杆禁烧情况报告

环保局秸杆禁烧情况报告

为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国家环保部、农业部及省、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要求,我区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秸秆禁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秸秆禁烧工作开始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完成辖区内总体禁烧工作目标。2012年5月27日召开会议,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区201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由政府统一领导,环保局牵头,镇、办为责任主体,村为防控单位包片包干,将禁烧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层层落实。在全面禁烧的基础上,重点在区城市建成区周围5公里;高速公路、铁路两侧2公里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地带;以及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区域,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禁烧秸秆的重要性,2012年5月30日,区环保局、镇、镇、镇、办事处联合开展了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禁烧秸杆。本次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横幅、标语、致农民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为区辖区村居统一订做并悬挂宣传横幅100余副,印制宣传单10000余份,张贴宣传公告500余份。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让禁烧政策家喻户晓,要求各村居立即行动起来,增强群众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自觉性。2012年6月1日上午在区政府门前举行秸秆禁烧宣传车巡回宣传启动仪式。由10余辆宣传执法车组成的宣传车队从区政府门前出发,开始在全区范围进行巡回宣传。当天发放宣传资料累计2000余份,在群众中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全面打赢我区秸秆禁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监管,明确责任

按照《区201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区政府与三镇一办及相关部门签订2012年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从6月2日起,各相关部门每天出动秸秆禁烧宣传车,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发现问题随时制止。各镇、办实行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以村为防控单位,划分责任区域,明确专人分块负责,吃住在田间地头,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四、存在不足

我区小麦成熟期相差大,镇小麦成熟较早,从5月底就开始收割,由于当时对这一情况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致使镇部分村出现焚烧现象,因发现急时,在消防队员、环保局巡查人员及镇、村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扑灭了燃烧火点,避免了燃烧面积的扩大。针对这一情况,区禁烧工作领导组及时调度并发出通报,避免再度出现焚烧现象。要求其它乡镇对将要收割的麦田加强昼夜监管,确保“不着一把火,一冒一处烟”。

五、下步打算

我区小麦种植面积25万余亩,目前已收割24万多亩。尚有4千亩正在抢收中,麦收任务和秸秆禁烧任务仍十分艰巨,为把午收和秸秆禁烧工作做的更深入,力争颗粒归仓,实现全面禁烧的目标,我们将继续强化以下措施:

1、严防死守,镇、村干部要加强昼夜巡查,区巡查小组将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目标巡查。

2、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处冒烟,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或处罚。

3、强化监管责任。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组织好镇、村干部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焚烧现象。

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造成出现较大面积焚烧现象的,坚决予以经济处罚和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