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报告

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报告

一、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负责协调全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镇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镇各村、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负责全镇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市局做好全镇锅容管特的法定检测和监督管理;负责对企业工伤事故的调查、定性、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伤亡事故;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协助市局做好防雷减灾、化工企业静电法定检测工作,组织和协调全镇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市局做好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查处工作,负责全镇烟花爆竹销售经营单位、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备案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镇派出所:具体负责全镇道路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负责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登记管理,对烟花爆竹违规运输销售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全镇辖区的消防防火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履行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宣传及监督检查、对企业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进行报审、验收,协助市局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组织实施对火灾事故的扑救及调查处理;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施救和调查处理;承担有关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求援。

三、镇建管所:具体负责全镇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建筑(拆房)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认定及管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参与工伤死亡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市局做好重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镇文教科:负责全镇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及其他学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接送车辆的交通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学校的消防安全、校园活动安全、外出游览活动安全和其他安全。

五、镇卫生科:具体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对食品卫生安全、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并进行调查;组织参与对各类突发性事故的紧急救护。

六、镇文化中心、三产办:具体负责全镇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及社会文化事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歌厅舞厅、网吧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工商分局:在市局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依法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前置审批的单位不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取消和吊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生产经营资格,做好集贸市场的安全防火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危化品经营店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镇劳动和社保所:具体负责女工、未成年工特殊的劳动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企业职工的工伤、职业病的伤残等级进行报审鉴定工作;负责对工伤死亡事故的职工,按国家的政策法规,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依法赔偿处理。

九、镇农机站:负责全镇农机水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负责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上发生的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镇环保所:具体负责对环境保护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负责全镇企业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突发性事件应急请求监测以及调查处理;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的监督管理。

十一、镇供电所、镇工会:镇供电所负责全镇辖区的用电安全,加强对线路巡查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用电行为,对全镇辖区用电单位进行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用电安全大检查。镇工会负责对全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参与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的措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等。

十二、镇交管所:具体负责全镇的水路运输、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汽车、船舶登记管理,负责全镇农村公交车辆的交通安全及交通设施建设。

十三、行政村(社区):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村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和分析本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组织村委(社区)领导开展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负责对全村(社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好工伤及工伤死亡事故。

镇各职能部门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尽职尽责,负责对本条线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行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