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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加强检察院教育汇报

司法局加强检察院教育汇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年工作回顾

20*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两创”战略和“三个年”活动的总体安排,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贯彻“严打”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稳定是硬任务”。我院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惩治刑事犯罪。一年来共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58件1015人,同比上升13.8%和5.9%;提起公诉713件1101人,同比上升12.1%和7.1%。深入推进“社会治安攻坚年”活动,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全年共批捕该类案件446件705人,分别占批捕案件总数的67.8%和69.5%,对稳定治安形势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对以龙涛为首31个被告人涉嫌9个罪名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严厉打击,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坚持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依法惩治金融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年共批捕此类案件10件21人,其中包括建区以来首起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的国字号特大假冒香烟案件。在办案中,紧紧围绕“质量、效率、规范、创新”的要求,有力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一年来,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继续保持“涉法涉检进京赴省零上访”为目标,及时化解矛盾。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163件,共接待来访51批58人。奥运期间推出四项举措,及时妥善地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确保了不发生赴省进京信访和重大信访事件。去年我院控申接待室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在坚持“严打”的同时,建立健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检察工作机制和办案方式,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挽救教育,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积极稳妥地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司法和谐。对某开发区征地“二次赔偿”问题及时、深入地调查研究,积极向区委提出对策建议,将可能发生的重大不稳定因素提前化解。对区委、区府关注的拆迁问题加强调研,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我区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意见》,通过提高大局意识、保障意识、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维护我区开发建设秩序。

二、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按照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上级院的具体部署,积极查处各类职务犯罪。

加大查处力度,突出打击重点。坚持把贪污贿赂大要案和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深入贯彻“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方针,着力挖掘和查处行业系统、农村基层组织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努力促进保障改善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年共立案查处15件19人,包括贿赂案件11件15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包括大案10件10人,县处级要案5件5人;其中由中纪委牵头,省纪委、省检察院交办的航天通信董事长陈鹏飞贪污、受贿及挪用公款案件,*年12月终审判决无期徒刑。仅此一案,我院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亿零600万元。

改进办案工作,形成办案合力。加强反贪和反渎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集中侦查力量,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去年反渎部门共排摸各类线索15件,通过其他途径搜集线索6件,初查8件,立案3件,并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8起。加强与审计、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控申部门严格实行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制度,举报中心做到专人负责、及时分流、按时答复,减少了信访件的积压。

注重惩防并举,深化预防工作。结合办案,继续做好行贿档案查询、宣教预防、重大工程同步预防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去年共提供130次行贿档案查询服务,审查了近2000家建筑商,涉及采购或工程标的金额20多亿元。由院领导带头,先后到11家单位进行了职务犯罪预防授课,共发放各类预防宣传材料2000多份,重点对总投资90余亿元的*电厂三期工程、*七姓涂围涂工程和*大桥作了同步预防。积极参与全区政府投资项目保廉体系联合构建工作。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会,通过与区监察局、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区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文件,与*保税港区管委会、国土局等共同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了区联合保廉体系。

三、全面开展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院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开展法律监督。

强化侦查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去年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规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七类案件开展提前介入,全年共提前介入案件33件,提高了案件质量与效率,准确及时地打击了犯罪。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9件79人,立案监督数量超过前三年总和,其中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3件43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26件26人,不批准逮捕24件37人,对所有不捕案件全部进行了说理,确保了执法公正。

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公平正义。不断探索和实践量刑建议制度,*年在区人大督促下,依法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加强对刑事审判同步监督,效果明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简报形式在全国推广。加强追诉漏罪漏犯和刑事抗诉工作,共追诉漏罪漏犯34件,同比增加325%;提起刑事抗诉案件2件,其中发回重审1件。积极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共受理一审、二审案件各14件,提请抗诉4件,再审改判3件,完成交办16件,上报侦查线索1条,督促起诉3件,涉案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400余万元。

创新监督机制,维护监管秩序。不断创新监所检察制度,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制定《关于留所服刑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督管理办法》,在区看守所首次举行“服刑罪犯减刑听证会”,对11名服刑人员的减刑进行听证,取得了良好效果,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在去年全省监所检察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我院创新做法得到省院高度认可,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简报形式在全国推广。全年共审查减刑罪犯110人,提出减刑不当15人;审查保外就医罪犯6人;审查在押人犯立功13人,否定3人;审查羁押表现量刑化案件10件;纠正违规违法监管,提出检察建议10余次,有效维护了监管秩序。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认真落实人大意见。20*年以来,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上年法律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对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区人大法工委对检委会委员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调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我院工作和旁听公诉案件庭审,虚心听取并积极落实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地区、本院的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编写《检察工作近况》专刊,并连同《检察日报》一起赠阅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自觉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各项内外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执法规范、公正、严明。依托警务区,运用现代化技术使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到实处。为每位干警建立执法档案,推行“一案三卡”制度,对办案过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一线办案人员廉洁公正执法。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全年人民监督员共监督“三类案件”10件12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巩固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以专题教育为平台,增强政治素质。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十七大精神主题宣教和“大学习、大讨论”等专项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检察机关“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专题活动,推出十项举措,通过以案析理、讨论、征文比赛、座谈交流等方式,引导干警深入查找执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检察新形象。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的落实,实现了全年无违法乱纪案件、无错案、无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的目标。

以省院考核为抓手,提升业务水平。高度重视全省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将考核任务层层分解、定期讲评、狠抓落实。高度重视优化检察队伍。去年从全国公开选调检察官5名,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5人,均已充实到办案一线;组织完成中层干警轮岗工作,优化队伍结构,增强办案力量。高度重视省、市优秀公诉人评比活动。组织开展论辩赛、公开庭等活动;邀请区人大、市院领导观摩和指导;组织干警旁听,提出意见建议,努力提高公诉论辩技巧。去年,我院有3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市“十佳公诉人”和“十佳民行办案人”的称号。

以服务办案为目标,推进科技强检。积极做好检察技术保障工作。一年来,完成了警务区相关设备升级改造;完善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落实了涉密设备的“统一标识,严格登记,集中管理”;配合上级院完成“三级机要通道”建设;构建了公诉辅助支持系统,协助开展检察业务,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院技术部门的认可。

各位代表,20*年我院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并取得了全省基层院考核第九名的好成绩,这与广大代表和全区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院检察工作的关心、理解及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检察工作在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科学发展方面的措施还不够有力,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社会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还不适应,有时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或者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对于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09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09年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改善民生,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为构建和谐新*,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今年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惩刑事犯罪,为建设“平安*”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犯罪活动,坚决打击损害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犯罪活动,通过办案促进民生问题的改善和解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改进批捕和起诉工作方式,探索完善依法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首办责任制,继续推行业务部门联合接访,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保障“平安*”建设。

二、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为建设“实力*”创造清廉高效的政务环境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不断推进我区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加大反腐工作力度,突出办案工作重点,密切关注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新动向和新变化,着力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及窝串案,重点查处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保险等民生问题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反渎职侵权举报宣传,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提高查处渎职侵权案件的能力。更新侦查观念,推进科技强侦,不断提高侦讯水平。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区有关实施方案,适应我区开发开放形势,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程建设,探索和推进与民生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项目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共建机制;健全社会化联动预防网络,完善检察机关预防咨询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中的专业优势和协调作用,强化预防对策研究,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和实际效果。

三、强化法律监督,为建设“法治*”构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渠道和形式,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切实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重罪轻判、以罚代刑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的问题,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切实纠正裁判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推进监所创新机制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切实纠正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和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切实维护监管秩序。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提高监督质量,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深化和落实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入探索人民监督员实效监督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立足检察职能,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专业化建设,大力培养业务骨干力量,通过组织观摩庭、辩论赛及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优秀评比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和业务水平;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为主题,通过开展体现检察精神风貌的文体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和检察文化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区委领导和区人大监督之下,自觉接受政协、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真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得公信,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2009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年。展望未来,我们满怀信心。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届的支持下,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努力振奋精神,扎实开展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名词解释:

1、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是指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自行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被害人谅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要求司法机关不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制度。

2、“一案三卡”——根据浙江省《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自侦案件终结后,应由案件承办人和案件当事人分别填写《廉洁自律卡》和《执法监督卡》,*年根据省院考核要求,针对大要案和有影响的案件,对案发单位或部门进行回访,并填写《回访卡》,由此统称为“一案三卡”。

3、“三类案件”——是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第十三条规定,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下列情形实施监督:

(1)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

(2)拟撤销案件的;

(3)拟不起诉的。

对属于前述三种情形的案件,简称为“三类案件”。

4、首办责任制——是指检察机关的控申举报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按管辖范围及内部分工,对依法首次受理、承办的各类案件及每个环节,明确责任,各司其职,认真办理,负责到底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