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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收征管调研报告

地方税收征管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地方税务机制税收的征收管理,加强财政保障能力推进我市地方经济既好又快发展,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年调研工作安排,今年月财经委员会人员针对我市地方税务机制税收征收管理情况深入到区、市、县三个地税分局进行了调研,召开了有电力、交通运输、房地产、建筑、餐饮等不同行业,包含国有、股份制、集体等不同经济形式的代表参加的纳税人座谈会,听取了市地税局的综合情况汇报,重点对地税机制近年来在依法治税、征收管理、税收服务、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我市地税系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

地税部门是地方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组织地方税收、调节地方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能。我市地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2894人,负责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12个税种、5项规费以及政府委托的“两税两金”,管理着18.3万余户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人。近年来,全市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搞好规范化管理,不断优化服务,地税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特别是组织收入工作连年超额完成任务,全市地税系统组织税费收入:年95亿元,年110.2亿元,收入规模跨越百亿大关,年131.6亿元,税费收入规模和增幅均创建局以来最高水平,其中各年组织的地方税收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均达到50%以上,为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的和谐进步、“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依法治税,努力营造良好的地方税收法治环境。

市地税系统以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为目标,全方位、多渠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方税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净化税收环境,维护税法严肃性。一是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和教育。通过每年举办《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税收专业知识的考核竞赛等办法,不断增强税收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干部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税收法制宣传。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建立纳税服务热线、举办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发放政策资料等,不断扩展税收宣传形式,增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极大地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诚信纳税的遵从度。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属地管理、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及减免税审批工作规程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使税收征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依法治税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研究制定了符合新的征管体制的岗位职责、征管工作规程、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规程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形成了职责明晰、考核规范、监督有力、追究严格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为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优秀示范单位。五是强化执法监督。通过成立执法监督组、设立内部监督员、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等措施,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政府法制、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聘请特邀监察员强化外部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在市地税局外部网站建立哈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监督评议专栏,公示行政执法责任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广大纳税人的监督。通过依法治税,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秩序,保证了地方税收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组织收入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二)完善税收征管体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年以来,市地税系统按照省地税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征收、管理、稽查的税收征管体制,合理设置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税源监控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调整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管理人员达到征管一线人员的71%,有效地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及征收越位、管理缺位、稽查不到位的问题,努力实现征管体制“三个最大限度”的目标。实行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一是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建设。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与工商、国税、发改委、建委等部门的信息传递机制和传递通道,最大限度地获取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健全完善纳税人档案管理;大力推行先申报后缴税的申报征收方式,广泛实行机打税票;加强发票管理,切实发挥以票控税作用等等,为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以数据市局集中处理为主线,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数据整合和深度利用,推进税收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精细化。三是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强化对房地产、建筑、饮食、洗浴、娱乐、车辆运输等行业,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监控和管理,针对各行业、各税种的情况特点采取不同的办法,挖掘税源潜力,堵塞税源漏洞,实现各税种全面增收,拉动税收大幅度增长。四是加强对偷逃骗税的打击。通过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评估、欠税核查及加强与司法部门配合等手段,严厉打击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压缩陈欠,杜绝新欠,确保地方税收征管到位,应收

尽收。

二、清醒地认识阻碍我市地方税收增长的矛盾和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中也发现我市地方税收工作中,在主观上或客观上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着地税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主要是:

(一)与工商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系统尚未有效运行。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政府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新增企业、个体办证户数逐年增加,而工商部门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或脱节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所依据的政策不同、统计口径等不一致,使双方的统计数字客观上存在差别;另一方面,一部分纳税人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没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工商部门与税务机关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衔接与交换,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机制,在登记环节形成脱节,造成税务管理中出现漏征漏管户。针对这种情况,年,市地税局与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技术监督局、市信息产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工作的通知》,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组织开发了各部门间的基础信息共享系统,但由于各部门输入信息时未按照统一标准录入,加之输入中错别字等失误因素,致使该系统建设后至今一直无法正常使用。调研中还发现一些县(市)在车辆营运税征收中,由于缺乏与交通等部门的衔接,对客运及货运车辆信息监控难,导致征收困难。因此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共享系统是加强源头控管、堵塞税收漏洞的当务之急。

(二)税收宣传的整体效应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市地税系统在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宣传方面作了大量扎实有益的工作,但比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税收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的效果。一是税收宣传缺乏长期的目标规划和严谨的制度保障,往往是围绕每年月的税收宣传月开展活动,持续时间短,宣传效果不佳。二是宣传的内容还不够全面,过份强调纳税人义务的宣传,而纳税人的权益维护保障宣传较少,无法充分调动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积极性。三是宣传的对象上比较狭隘,往往只注重对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宣传,而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工薪阶层很少进入宣传视野。四是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往往局限于税收服务厅和街道两点,采用摆摊设点,设立税收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力度较小。五是税收宣传还缺乏有效的部门配合,往往是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尚未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风气,未能形成整体合力,也难达到预期效果。

三、加强改进我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建议

针对我市地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

(一)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强化协税护税网络,不断增强税源监控能力。

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收管理信息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针对我市目前地税系统涉税信息“孤岛”问题,市政府应高度重视,尽快建立我市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布置,由信息产业局牵头,全面有效地汇集地税、国税、工商、技术监督、交通、财政、公检法等相关部门掌握的涉税信息,具体可依托政府政务网络,建立我市税源共享信息平台,统一数据口径,规范信息标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涉税信息传递渠道,实现涉税信息实时交换和共享。应定期召开相关部门信息交换联系会议,总结信息交换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传递工作的质量。地税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定期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取得地方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推动税务机关专业管理与社会协税护税力量的有机结合。当务之急要尽快健全改善与工商部门的联网,强化税源控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要按照信息共享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对税务检查中发现的无营业执照经营业户及时反馈给工商机关,提高工商部门积极性。政府要加强共享信息工作的考核,与奖惩挂钩,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甚至造成工作失误的部门、人员,予以通报或追究责任,保证整个信息系统顺畅有效运行。

(二)进一步扎实深入开展税收宣传,创新工作理念,提升税收宣传效果。

要建立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明确各阶段宣传的内容、采取的措施及所要达到的目标,以每年月的集中宣传为契机,将宣传活动延续到日常工作中,要与纳税人建立联系制度,及时通报税收政策方面的情况,构建税收宣传服务体系。在宣传的内容上,除了强化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外,还应突出关注民生,重点宣传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服务、优惠政策等,广泛宣传“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理念,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和理解税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依法诚信纳税荣辱观,自觉提高纳税遵从度。在宣传形式上,要具有实效性和针对性,根据不同的纳税人的需求,采取行之有效的、群众喜闻乐见、易学易懂易用的形式,选择不同的宣传重点,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在宣传对象上除纳税人外,还应调动党政部门广泛参与,使他们充分了解税收与经济发展、与当地财政收入的关系,从而理解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积极主动为税收工作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要提高认识,合力加强税收宣传,建立专门的税法宣传机构,各级党政领导应亲自过问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工商、公检法等部门要协作配合,新闻媒体应广泛宣传报道,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曝光力度,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税收宣传格局,保证税收宣传的立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