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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设调研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设调研报告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它既要求把握事物发展的普遍性,更要求注重把握事物发展的特殊性。赣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清醒地认识到,与发达地区相比,中心是一个起步晚、基础薄的检测机构。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实事求是地认清自身的发展基础、发展条件,破解发展难题的问题,中心派出由检测中心主任、副主任一行5人,于3月30日至4月2日到*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深圳市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学习考察。

一、两市检测机构的基本情况

*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农业部花卉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是*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权威机构,成立于*年5月,主要负责各类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农业环境的日常监督检测、市场准入性检测、执法和仲裁监测。中心配备高、中、初级职称和博士、硕士专业技术人员55人。实验室面积达3500多平方米,拥有国际一流的各类精密检测仪器100多台套,总价值达3000多万元。中心于*年3月通过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及省计量认证,通过认可技术参数达194,项目覆盖了十几类农业投入及产出品质量安全的安全指标。

深圳市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于*年11月成立,*年增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深圳)牌子。主要负责以蔬菜、水果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及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无公害农产品的技术认定等,*年1月通过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的实验室认可评审,目前已能够承担300项检测项目。该站实验室面积1500多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超过1600多万元,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近百台(套),现有员工37人,科技人员占83%,博士、硕士6人,中级职称以上科技人员13人。

二、具体经验做法

两市检测中心(站)的检测能力都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与国际接轨。*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今年1月参加了由英国FAPAS组织的小麦粉25种农药残留国际实验室之间的能力验证,参加的参数全部为满意结果,有力地证明了该中心在食品农药残留的检测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他们的具体做法和先进经验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硬件一流。两市检测中心(站)的仪器设备均很完善,都已配齐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等高档精密仪器,全部满足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如*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除1台原子荧光光谱仪是国产的外,其它均为全自动进口设备,仪器设备的最低检出限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甚至于操作台和实验室地面均采用进口材料,先进的仪器设备确保了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技术一流。两市检测中心(站)的技术人员基本上为所学分析化学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其中博士、硕士和高级职称人员占到相当一部分比例,同时他们的技术人员能经常参加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学习培训,确保人员操作技术水平能满足新的检测标准方法的要求。

(三)管理一流。两市检测中心(站)都确立了以国际先进实验室为目标的管理理念,特别是*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不但在检测结果的数据传送上使用先进软件,达到资源及时共享,就连样品的管理也采用先进的软件管理,每个样品从收样到样品处理、样品过期丢弃全部由电脑自动控制完成。

(四)经费充足。两市检测中心(站)的工作经费均达到每年800万元以上,为全市所有市直单位工作经费之最,除此之外,在遇突发事件处置和购置仪器设备时经费额外追加。

(五)政府重视。两市政府均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政府除在经费上给予检测中心(站)大力支持外,同时也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和法规保障。两市检测中心(站)的日常检测均以政府监督性检测为主,每年以政府或市局的名义下发例行监测方案,深圳市在*年就出台了《深圳市鲜活农产品食用安全管理规定》,赋予了农业部门和检测机构的相应执法权。

(六)商家自律。除深圳市在布吉和福田两大批发市场建立了农药残留检测室外,其它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均由市场经营者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行出资设立农药残留检测室,市级检测中心(站)只对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目前深圳市有30多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自检机构。

(七)监管到位。两市检测中心(站)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同时,每月将检测数据以市农业局的名义在当地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公布,让广大市民共同知晓、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并由市农业局将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权委托给检测机构,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由检测机构下达不合格农产品通知书,与市场管理者共同销毁处理不合格农产品。

三、几点启示及建议

一是资金不足。此次学习考察给我们最大的启示是我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投入严重不足,市财政目前仍未将农产品检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只在物价调节基金中列支30万元左右,与高额的检测成本相比显得杯水车薪。由于经费不足,成了中心多年来发展的制约瓶颈,导致中心多年来一直停留在低水平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层面上,无法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定性定量检测分析,掌握不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真正动态,更难以应对农产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破解发展的制约瓶颈。建议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经费80-1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以确保中心正常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水平。

二是技术不强。一方面中心缺乏高档精密仪器设备,目前为止,中心没有一台气、液质联用仪,而很多农(兽)药残留的检测都要求要用到这两种仪器,设备检出限达不到国家标准,更不用说达到国际标准了。另一方面中心缺乏技术力量骨干,中心现有工作人员虽然都具有大专以上文凭,半数以上同志所学专业也适用,但由于缺乏系统的经常性的学习培训,真正懂技术会操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实际工作要求还是有很大差距,检测技术力量显得较为薄弱。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现代农业,就是要用先进的物质技术力量来装备。建议市政府支持中心增购气、液质联用仪各一台,并选招几名高学历懂技术人员到中心,以增强技术力量。

三是职责不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业、工商、卫生、质监等相关部门对食品的监管实行分段管理,即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农业部门只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农产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宾馆、酒店的食用农产品由卫生部门负责。如*、深圳检测中心(站)从来不承担全市重大会议活动的接待检测工作,而是由卫生部门的疾控中心负责,而我中心实际上承担了全市所有重大会议活动中食用蔬菜水果的检测工作。

四是执法空白。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五十条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但没有完全处罚权。农业部门只能针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违法行为进行销毁、没收和处罚,而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农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部门处罚。目前农产品生产者绝大部分是多而分散且获利极小的家庭经营户,农业部门很难监管更难以处罚;市场上农产品经营者也大部分是小商小贩,工商部门也基本上不管不罚。

五是自律不够。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深圳两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及超市的监管都以企业建立自检机构实行自律为主,市检测中心(站)只对其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抽检。而我市目前只有中心设立的三康庙农药残留检测室,其它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均未设立相应的检测机构。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解决体制机制问题。针对职责不分、执法空白、批发市场自律不强等问题,建议市政府出台《赣州市食用农产品监管条例》,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促使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自觉建立自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