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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现状调查及思考

农村妇女现状调查及思考

占农村人口半数的妇女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村妇女参与农村事务管理,对于推进新农村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不断加快,劳动力输出已成为我县的农村的普遍现象,在大量男性劳动力输出的情况下,广大妇女承担起发展农业生产的任务,成为农村农业生产的一支强大生力军,在农村形成了“男工女耕”新模式。在发展经济方面,全县广大妇女充分发挥了她们的作用,但在政治参与上却依然是影响农村妇女发展的一个“软肋”。女性进入村“两委”是参与村务管理的主渠道,村“两委”的中女性所占比例直接反映了妇女参与村务管理的程度及层次。为进一步提高村“两委”中的女性比例,推进农村妇女参与村务管理,我们就全县农村妇女进入村“两委”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开展调研,并针对问题做了有益的探讨。

一、全县农村妇女进村“两委”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年是全县村“两委”换届年,据统计:全县283个行政村,除滩坑库区内的部分行政村未进行换届,全县共有247个支委,243个行政村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支委总人数为992人,村委总人数为933人。其中,有女性进村“两委”的行政村数为97个,占行政村总数比例为34.2%。女性支委委员为88人,占支委的总人数的比例为8.87%,有女性的支委数84个,占总行政村比例为34%;女性村委委员数为21人,占村委总人数的比例为2.25%,有女性的村委数为21个占行政村总数比例为8.6%。

从全县的村“两委”换届结果总体上看,妇女在村“两委”所占的职位总数少,而且职位多为配角性。全县村支委、村委成员中妇女所占比例分别仅有8.87%、2.25%,远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而在进入村支委的88位女支委委员中,担任村支部书记的仅有5人;全县21名女村委委员中,担任村委主任的2人。可以说妇女在村“两委”组织中不仅是所占比例低,而且在职位上显现出副职多而正职少,多虚职而少实权,只是一种政治性的象征,是村“两委”权力结构的拼盘中的点缀。

具体到各乡镇及各村,在妇女进村“两委”中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全县24个乡镇中,大际乡的8个村有7个村的“两委”成员中都配上了一名以上女委员,有女性进村“两委”村与行政总数比例达87.5%,为全县最高。全乡女村委委员为零的乡镇达16个之多,其中毛洋乡、渤海镇换届新产生村“两委”女委员数全部为零。

二、造成妇女在村“两委”选举中处于竞争劣势的原因

(一)、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造成了妇女顾“小家”而顾不了“大家”。

我国《宪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在村“两委”选举中,妇女虽然与男性具有平等的权利与责任,有着同样的政治身份。但妇女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特殊性体现在大多数农村女性同时还生活在另一个领域,即私人的家庭领域。几千年“男尊女卑”封建社会的统治,让传统家庭模式对女性的角色期望是“贤妻良母”。这种社会期望使很多妇女的价值观中有根深蒂固的从属意识。相夫教子的责任意识,使她们对家庭以外的事务失去兴趣,或者缺少时间和精力去关注。久而久之,失去了本来应有的政治参与能力。而且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使得男性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触、了解、学习到更多的知识,而女性却会因限制于狭小的生活圈而被男性嘲讽“头发长,见识短”。长期以来,致使农村对妇女的歧视存在于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在很多农村形成了一种顽固观念:村务管理女人走开,这是男人们的事。这种观念同时存在的男性与女性群体,使得女性不想或是不敢参与村“两委”选举,使得男性群体共同抵制妇女进入村“两委”。在一些偏远农村和一些少数民族村,甚至连妇女的选举权都往往由丈夫或家长行使,实质根本没参与选举。

(二)、农村妇女的整体素质偏低是造成妇女进村“两委”难的主要原因。

农村妇女由于受“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在贫困家庭中,往往失学的是女童,从而导致女性在整体上受教育程度低于男性,这早已是不争的事实,这在农村的文盲半文盲中女性比例远远高于男性中也有充分体现。受教育程度低加上农村妇女接受再教育的机会少,制约着农村妇女的自身素质提高,造成妇女这个群体在整体素质上偏低。

近年来,农业、科技、科协、团委、妇联等部门一直致力于各种形式的农民素质培训,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素质,但妇女占培训人数比例一直远远低于男性。即使是妇联举办的妇女技术技能培训,参加培训的妇女人数也往往不及男性多。妇女接受再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低进一步加剧了男女素质的差距。

(三)、农村的“女入男家”的传统婚居模式也是造成妇女在村“两委”选举中处于劣势的重要原因。

虽然《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可以按意愿选择男到女家落户,或是女到男家落户,但农村习惯还是“女入男家”。也就是说,婚后一般居住在男子的家里,女子往往是外嫁,相对男方来说她们是外村人。随着村“两委”职数的减少,这种传统的婚居模式和农村的宗族房派思想使得女性进村“两委”的劣势日趋明显。

(四)、受当前农村“打工潮”热的影响,大部分较优秀的年轻妇女外出打工,导致村“两委”人选缺乏。

目前农村一大批优秀的年轻妇女长期远离本土在外务工,她们一年到头很少回家,几乎不可能有时间参与村里的各种社会政治活动,更谈不上参不参政。在很多村,真正想找个女候选人都很难,有能力的不在家,在家的妇女能胜任职务的确是凤毛麟角。

三、推进农村妇女进村“两委”的做法和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妇女参选成长的环境。

党委、政府、及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在全社会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妇女权益保障法》、《村委会组织法》、男女平基本国策等政策法规和及农村妇女在改革开放和农村发展中的作用等,倡导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增强全社会的性别意识,加妇自身保护意识,消除对妇女的各种偏见和歧视,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大力宣传女性先进事迹,使全社会对女性进“两委”的是新农村“管理民主”和农村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文明与发展的重要衡量尺度等重要意义达成共识。并使广大农村妇女正确认识和行使自身的政治权利,了解选举程序和方法,知晓政府对女性进“两委”的有关政策,激发她们参选参政的热情,为确保提高妇女参选率,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提高妇女自身素质,培养妇女的参政意识。

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妇女的再教育投入,不断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培训的内容从科技培训、劳动力技能培训等领域向文化素质、公共管理、妇女权益、妇女参政、女性发展等更宽的领域拓展。把培训“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作为农村妇女再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各级妇联组织也充分利用好“农村的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及妇女劳动力素质培训等各种载体,加强对农村妇女的培训,通过再教育再学习不断引领广大妇女树立“以素质求平等、以作为求地位、以贡献求发展”的观念,充分发挥妇联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作用。

另外,各地政府还得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确保农村的每位女童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以提高新一代女性的基本文化素质,为农村妇女素质提高奠定基础。

(三)、在不违背《村委会组织法》的前提下,采取一定措施以保证女性比例。

目前农村女性进村“两委”难往往是在提名阶段容易被选民所忽视,因此各乡镇可以尝试在不违背村级组织法的前提下,把握选举程序,做到大胆引导,采取一定的措施确保在提名阶段有适当的妇女候选人。比如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海选”过程中,经选举委员会讨论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将《村民组织法》中规定的“村委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直接印到“海选”的提名票上,并有征对性地进行宣传,这样选民在提名时就会考虑适当提一些妇女,也就可以确保“海选”产生的正式候选人中有一定的女性。村民选举委员会在确定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将妇女列为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方案中做出规定。

在去年我县的村“两委”换届中,大际乡的作法值得借鉴。乡党委政府在充分领会了丽组和景委文件中对女性进“两委”班子作出“要求村‘两委’班子中,至少要配备1名妇女委员”的规定,首先是从村支部换届中打开突破口,采取了“留位子”的措施,确定村支委中必须配齐1名女委员。如果选举不成,就让村支委的职数空缺,过半年后由乡镇党委任命女支委,以此来提高女性进支委的比例。全乡的8个行政村中有7个行政村的村“两委”在选举产生了女委员,另外还通过任命配备1名了女支委委员,这样全乡8个村中有7个村的“两委”都配有一名以上女委员。

另外,省市妇联可以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各级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可以在村两委选举工作中,把《村民组织法》中规定的“村委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的适当名额给予量化,具体化,从而增强可操作性,为营造女性参与村务管理的良好环境。

(四)开展新农村建设,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吸引更多女性在本地就业。

城乡“二元化”使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市,从而使很多农村的村“两委”成员中青黄不接。拓宽就业渠道,使农民增收,生活宽裕,缩减城乡差距,让更多的劳动力留在本地就业,这是开展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这也是提高村“两委”干部素质及提高女性参与村“两委”比率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县各级政府为新农村建设做了大量工作,探索了不同的途径。当前全县蓬勃发展的来料加工业,正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增收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在吸收大量妇女在本地就业的同时,鼓励了有能力的女性去闯市场,学知识,从而成就了更多的优秀女经纪人,发掘了女性人才。让更多的妇女从经济上的独立到人格的独立,从而增强女性整体的参政意识。

(五)、重视女党员发展和加强后备妇女干部的培养,着力解决妇女进村“两委”的人才“源”的问题。

各基层党委可以有计划、有重点地把农村优秀的妇女吸收到党组织、村领导班子、基层团委、妇女组织中来,不断的培养和挖掘优秀女性人才,并有意识的提高她们在群众中的知名度,为提高今后农村的“两委”中女性比例储备好人才库,努力改变妇女后备人才匮乏的局面。特别是要加强女党员的培养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有关部门也尝试各种措施,近年来县妇联把培训女入党积极分子这项工作作为乡镇妇联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为消除女党员空白村,提高女党员比例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提高村“两委”中女性比例,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将是个漫长的过程。这其中的一些社会的原因和历史来根深蒂固的陈腐观念不是一时能消除的。但通过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探索和努力,女性参与村务管理这项工作将随同整个社会,整个农村的大环境的改变,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而不断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