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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引领城市发展思考

改革创新引领城市发展思考

城市规划作为一项事关社会整体利益与公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是保证城市健康发展、维护城市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面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根本,以改革创新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对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认真查找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总结经验,深化内部规划审批运行机制改革,实行精细化、扁平化管理,充分发挥了规划引领城市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的和谐发展。

一、深化内部改革,不断健全审批运行程序的工作机制。

城乡规划管理的实践中,我局认真反思城乡规划管理中的问题与不足,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在此过程中,我们以强化制度建设、努力打造清晰平衡的权责体系为目标,不断深化内部改革,着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避免权力失控,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一是合理分权制约,进一步调整审批处室职责,优化领导分工,对审批合理分权制约,使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形成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规划审批的透明度,防止出现审批权监督的真空;二是定期进行干部交流轮岗,保证审批公正,加大对规划管理人员岗位交流的力度,以制度的形式定期分批轮岗,从人力资源配置上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与蔓延。

二、创新监管方法,实施全过程监管。

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全程管理,在注重前期审批和综合验收两个规划管理环节的同时,我们依据建设项目建设时序计划表的规定,加强对规划项目从批后到竣工中间过程的跟踪监督、服务,既强化对开发建设单位的约束,更对政府行政特别是规划部门提出了更高、更细的管理服务要求。实践中,我们针对居住区建设过程中公建不配套问题,修订完善了《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规划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规定项目经办人员在规划方案审查阶段,必须把停车泊位的数量、绿化场地的位置和面积、住宅楼套型面积比例以及教育、社区服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全民健身场所、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公建设施,全部用文字或图表标示出来,不允许遗漏或含糊其辞,同时还必须审批规划项目建设时序并做到跟踪督办,保证不再出现漏项、甩项现象,真正做到配套公建与住宅楼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三、实行“一书一表”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

我们以项目督查为起点,加紧制定保障项目依法规划建设的制度。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规委会主任办公会新审批的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承诺书和建设项目建设时序计划表制度。建设项目承诺书要求,在建设项目上报市规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规划方案(含总平面规划和规划主要单体方案)时,由国土部门填写项目土地供应合同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在规划方案经市规委会主任办公会批准起三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施工场地平整到位、施工单位和机械进场到位、建设项目基础施工开挖到位),同时,将建设项目建设时序计划表作为承诺书的附件。建设项目建设时序计划表明确规定,对于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书面承诺1年内全部建成(以结构封顶为准);10-20万平方米项目,2年内全部建成;20-50万平方米的项目,2年半内全部建成;50-100万平方米的项目,3年内全部建成;10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4年内全部建成。建设单位应保证按时开工建设并按承诺建设期限及建设时序计划表建成,否则自迟延开发建设之日及超出承诺建设期限起,每日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地价款的1‰缴纳计算违约金,按月缴入市财政土地出让金专户。

四、实行“部门联编”,实现综合性管理。

根据城市规划涉及城市社会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多方面专项规划的特点,在组织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积极统筹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属地政府,着眼规划的落实,实行“部门联编”,各区、各部门共同参与、反复沟通,充分保证了各部门意见的采纳将,为城市各项发展提前做好用地上的准备,并重点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用地落实,确保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能顺利完成。如在编制中小学布点规划的过程中,以黄线的形式来体现,由规划、国土、教育、属地政府签字盖章,充分保证了用地需求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增强了各项规划的执行力。

五、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规划效能。

合肥市所有规划项目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集中受理报建。在中心窗口,我们建立了窗口首席代表制、窗口人员AB岗制等制度,并且对项目审批涉及相关部门的按照“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查,限时完成”的程序进行,由合肥市规划局组织协调各相关参审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报建单位无须再为同一事跑各个职能部门,对重点工程、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及招商引资项目等,凡符合规划的,选址优先办理。工作方法上的改革,减少了由于部门条块分割造成的分别报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行政效率。内部对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优化,新的流程将原先的行政审批流程细化为划拨性用地类建设项目、工业类建设项目、经营性用地类建设项目三个分类。对每一类建设项目的各环节进行了流程再造。新的方案遵循了提高效率、优化环境的原则,如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办结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结时限由原来的14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规划方案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都压缩了一半。

六、建立介入超前、服务超前机制,开辟工业项目规划服务“直通车”。

在工业项目的规划审批方面,我们坚持“零距离服务、零障碍落地、零停留审批”,规定每周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主动深入到园区、企业现场办公,听取意见,解决问题。对重大工业项目,实行“局领导协办制”,从规划报建窗口发出受理通知书起,明确一名局领导对项目的选址、用地、工程规划许可等实行全程协助办理、包干负责到底。

七、实行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承诺制。

在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并承担因违规建设而无条件拆除的前提下,在审查批准总平面规划方案时,发放所有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放工业项目单体工程放线、验线权,测量定线单与单体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发放,所有工业项目委托园区管委会自行放线、验线,规划局事中、事后检查,加强监管,工业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可与企业的生产同步进行,全面促进了工业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