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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法生育原因及处理对策

农村违法生育原因及处理对策

农村违法生育原因及处理对策

三江口镇计生工作在历届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坚持落实“三为主”、推行“三结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然而,各村违法生育现象依然存在,违生对象处理难度大,距上级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70%以上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农村违法生育处理难的问题不仅直接影响农村低生育水平的稳定,而且可能使部分农村出现生育反弹现象,直接影响年度计生责任指标的实现。

农村违法生育主要原因有:

1、全镇范围,特别是哆头地区,由于受传统封建落后婚育观念的影响,认为家庭要兴旺,孩子多了才有望;只有男孩才能传宗接代,因而他们不顾一切违生、超生。

2、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违法生育后经济处罚难于兑现,且生养孩子的成本低,孩子成人后对家庭的回报大,农民为解决后顾之忧,权衡利害后,客观上刺激他们要多生孩子,特别是生男孩。而部分经济较好的家庭,认为我躲避生育后,最多只是罚款了事,因而总是变着法子违生。

3、由于部分农村房族大小、土势力、恶势力依然存在,认为如果只生育一个孩子,将受他人欺侮,因而总是想方设法多生育。

4、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性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不大,客观上给农村违法生育造成空子。他们居无定所,又无固定职业,哪里风声紧就离开哪里,哪里有空子就往哪里钻,使计生部门难以管理。

5、部分村干部对国策认识不足,计生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扎实,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人,对政策外怀孕对象没有及时汇报,甚至包庇对象,使补救措施不能及时落实到位,导致政策外生育。

针对以上情况,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抵制农村违法怀孕及生育,其对策主要有:

1、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要以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立足于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大力宣传,扩大群众的参与度,提高群众计生知识的知晓率。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宣传战略,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及世界人口日、母亲节、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宣传活动。同时,宣传服务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上门、服务上门,满腔热情,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新型生育文化“入耳”、“入目”、“入脑”、“入心”,这样,不仅可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而且可让群众自觉计生政策,放弃违生思想。

2、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改善农民生存、生产、生活和生育环境,为根治农村违法生育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从后产手段和物质基础上彻底解决“养儿防老”的传统习俗和观念。同时要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把利益导向摆在计划生育的突出地位,特别是要对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同时对计生户在养老保险、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补助,用利益导向机制调节利益分配关系,从制度和机制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让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在政治上感到光荣、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生活上获得保障。

3、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完善计生执法程序,营造依法治育的环境。要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教育,完善计生执法程序,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把人们的生育行为规范到法制的轨道上来,用法律的强制力来约束人们的生育行为。

4、健全综合治理机制,严厉打击农村各种土势力、恶势力,解除农民少生会被欺侮的思想顾虑。同时,加强党政、计生、司法、纪检、监察、民政、工商、房管等部门间的配合,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使违法生育逃不脱处理,想违法生育的畏惧害怕,合法生育的受到尊重,感到光荣。

5、切实抓好农村计生基层基础性工作,发挥计生村民自治的作用,做好每年三轮的“双查”“双补”工作。对于双查、四术尾巴要及时跟踪落实到位。

6、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出人口要在对象流出前为其办理婚育证,同时督促每年三次寄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并且与对象流入地沟通信息,核对真假。对于流入人员,要加大清查力度,对没有办理婚育证的,要及时督促办理,做好婚育证的审检、登记,建立台帐,把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共管理、同服务。

7、明确责任。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村干部对计生国法的认识,增强计生责任意识,落实计生“一票否决”,对计生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的干部给予适当的处罚,对于造成政策外生育的干部追究相应责任。

8、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的对象,要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对违法生育者要采取必要的监控措施,预防其出走逃避法律制裁,充分发挥处罚一例影响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