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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报告

作为中共瑞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我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对照《廉政准则》、《八项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政法综治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同时,十分注意自身建设,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现就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按照瑞昌市200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我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分管书记、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三件事:一是协助分管书记抓好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二是协助分管书记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预防和治理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三是配合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党员干部参与问题。具体报告如下。

1、加强政法机关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平台,以“星级创优”活动和“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载体,以“公正执法树形象”为目标,全面加强了政法机关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具体工作中,我始终把查找班子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加强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为了查清班子和队伍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我牵头及时组织政法各部门开展查摆问题。采取调查问卷、上门征求意见、民主生活会、信访、反思已结典型案件等多种措施,政法部门认真查找了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围绕突出问题有对放矢抓好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同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做到围绕主要环节抓整改、围绕执法程序抓整改、围绕制度建设抓整改。通过这些整改活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涉法上访问题明显减少。同时,对法律、司法解释未作明确规定的执法程序进行了规范,对办案各个具体环节的执法规范、质量标准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有效地防止了执法随意性,促进了执法和司法更加公正。市公安局制订执法制度三年工作规范,制订出涉及各个执法环节和执法岗位的15个执法行为规范,初步形成了标准化、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体系。他们还将各项制度装订成册,分发到民警手中。市检察院结合自身存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每位干警交出了一份剖析整改材料。市法院组织党员法官重温入党誓词,听党课,交流心得体会,促进思想不断升华。市司法局结合保持共党员先进性教育,开展为社会弱势群体维权护法活动,受理援助案件69起,为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讨回公道,不仅赢得了民心,更为政府树立了良好形象。

2、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出台了《瑞昌市执法协调监督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推行联合接访制,领导包案制,挂牌督办制,首问负责制等系列制度。各部门对现有自产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各项执法司法制度和监督制度。法院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检察院制定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规定》等制度,对办案各个具体环节的执法规范、质量标准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有效地防止了执法随意性。公安局完善了挂牌督办制、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制、执法质量日常考评机制、主办警官制、执法档案制等一系列制度。司法局出台了《律师、公证人员从业纪律的若干规定》等制度,完善了办事公开制度。在监督制度上,检察院对自侦案件全面实行“一案三卡”(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制度,象监督别人一样监督自己;公安局制定了《治安拘留所收费规定》、《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加强了内部监督;政法委出台了《执法协调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监督措施。

同时,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在我的建议下,成立了执法监督小组,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执法不公、不严、不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肃追究。5月份,督查组了解到某派出所有挤占受害人医药费的行为,即责成该所负责人迅速返还医药费,受害人对此表示非常满意。8月份,督查组发现法院一起挪用诉讼费的违纪案件,当即要求法院予以严肃追究,并在政法部门予以通报。同时,各部门自己也加强了对内设机构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公安局将局领导分成三个督查组,对各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局里的各项制度、措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法院由院领导带队对三个基层法庭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在接受监督上,法院开设了信息网站,建立电子公示屏,实现了执法监督的内外信息双向化互动;公安局实现“开门接访”,采取设立执法公开栏、举报信箱,实行了监督形式多样化;政法委创办了政法内部专刊,对反映出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在政法部门内部进行提醒、通报和讲评。

3、配合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问题。按照市委书记刘韵和的批示,我组织牵头,草拟了《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问题的意见》,开展了集中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聚众案件31起,处理违法人员202人,收缴罚没总价值25万元,缴获电子游戏机22台,打击了违法犯罪气焰,净化了社会环境。

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我时刻不忘党的宗旨和百姓的重托,严于律己,勤政务实。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武装头脑,厚实自身的政治底蕴,从思想上构筑牢不可破的防线。二是坚决执行“八坚持、八个反对”,把“八不准”作为一面“镜子”,时刻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三是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工作中摆正位子,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处理问题,调处矛盾,能够充分发扬民主,听取部门意见,集中大家智慧,不乱“拍板”,不乱提要求;处理与同学、朋友等关系,尊重彼此间的感情,不拿原则做交易;工作中不以人划线,不拉帮结派,不搞小圈子。对上级服从不盲从;对同级讲原则不讲风格,对下级关心爱护又保持适当距离。四是保持人民公仆本色。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意愿作为取舍的第一因素,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今年我亲手处理重大信访件35起,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五是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能够处处以党员标准和党性原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时刻注意防微杜渐。在家中尽量避免办公,不接待工作上的客人,并要求爱人当好“廉内助”;在单位,要求身边的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他们都没有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影响,从事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私利。工作中也有很多机会涉及建设工程招投标、房产开发、煤矿开采、采砂等营利性经营活动,但我从来没有利用职权入股参股。

尽管我在履行职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深知我所做的与组织要求、岗位职责和群众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今后,我仍将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以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一个诚恳待人,认真处事,清白为官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