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述职制度

述职制度范文精选

述职制度

述职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原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辰龙集团及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均须述职述廉。

第二章述职内容

第三条执行党和国家及集团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第四条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五条财务、供销、人事任免等制度执行情况。

第六条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第七条集团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第八条职工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等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第九条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第十条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第三章述廉内容

第十一条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第十二条贯彻执行党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十三条贯彻执行集团党委决议、决定情况。

第十四条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第十五条在资金管理、供销环节、重点工程建设、人事任免等事项上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四章要求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或年度干部考核结合进行。

第十七条述职述廉应由本单位全体中层干部、党员代表、职工代表参加,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进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了解。

第十八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撰写本人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力求详实具体,原创: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第十九条对于群众反映突出、出现信访或有信访苗头、组织掌握的事项须作重点说明。

第二十条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第二十一条各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除在本单位述职述廉外,还须向集团述职述廉。

第二十二条出现人民来信、举报、上访事件等特殊情况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向集团作专门述职述廉。

第五章组织领导

第二十三条述职述廉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纪委按本制度要求组织开展。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党委、纪委要围绕德、能、勤、绩等内容,每年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作为对干部奖惩、评先和选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在民主测评中,领导干部的测评优称率低于80%的,集团公司纪委组织专项调查核实,发现有诬陷情况的,及时予以澄清。如认定确有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提醒、调离、停职检查或按组织程序予以免职等组织处理。存有重大问题的,移交上级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

述职制度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各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工作部门的党

组(党委)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及党委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政府工作部门的党组(党委)成员;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派出机关、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中的党员干部。相当于上述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

上述单位中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党委(党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条述职述廉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没有届期的领导班子参照有届期的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可以从实际出发,适当扩大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范围。

第六条在述职述廉前,党委(党组)要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意见,由上一级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反馈。领导干部本人也要通过谈心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

第七条党委(党组)于本地区本单位的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述职述廉工作总结报上一级党委(党组),并分别抄送上一级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

第八条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派人参加述职述廉会议,了解有关情况;述职述廉后,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发现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以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根据党委(党组)意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第九条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应当分别在任职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上述职述廉。

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可以在任主要领导职务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上述职述廉。

述职制度范文第3篇

一、述职对象:各村党支部书记、村长及村两委成员

二、述职方式:一是“下述上评”,即村干部向镇党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进行述职,接受点评,;二是“上述下评”,即村干部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采用口头方式述职,进行民主评议。

三、述职的主要内容

根据村党支部班子任期承诺目标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述职,内容分为党支部班子服务承诺兑现、经济发展目标、完成上级安排的重点工作、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创新等8个方面,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目标,制定整改措施。

四、述职程序

(一)“上述下评”

村党员群众会议由村党建工作特派员主持,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本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致富带头人参加。述职结束后,与会人员述职情况对村党支部班子和村干部进行测评。

(二)“下述上评”

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会议由乡镇党委书记主持,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包村干部和各村党支部书记参加。述职结束后,由乡镇党委书记现场逐个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三)情况反馈

镇党委根据述职和群众测评情况,为村干部建立履行职责情况台账,对存在的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向本人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及时销号。

(四)落实整改

把评议结果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被评为优秀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进行表彰奖励;对基本称职的村干部由村党建工作特派员结对帮扶指导;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给予免职处理。

五、述职时间

农村村干部每年末向所在乡镇党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述职;村干部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述职时要与村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应于当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各支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提前15天报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参加会议。

六、述职要求

结合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将村干部述职与其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有机结合,努力形成健全、完善的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述职制度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整体水平。

二、对象和时间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省直党政机关的省管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上述人员中,党政“一把手”作年度总结述职述廉报告,其他领导干部只作述廉报告。

(二)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工作同时进行,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在届中、届末考察时,此项工作与领导班子成员述职结合,不再单独进行。

(三)述职述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各市和省直党政机关召开述职述廉会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要派员参加;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作年度总结述职述廉报告时,委托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

三、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意见》(浙组[2000]58号)为基本依据。

(二)各级党委(党组)可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增加有关内容。可先在干部群众中征求意见,把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纳入述职述廉内容。

(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述职述廉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工作程序

按照“自我总结、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四个步骤扎实进行。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或述廉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

(二)召开会议。会议由党委(党组)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原则上按照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确定,党委(党组)认为需要时,可适当扩大。

(三)收集和反馈意见。采取请与会人员填写评议表、测评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收集意见。统计汇总工作,由纪委、组织部负责,并及时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如实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民主测评的情况。

(四)报告工作情况。各级党委(党组)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情况及领导干部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统一报上级党委,抄送纪委和组织部(各三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对下级党政机关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指导。各级纪委(纪检组)、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加强与上级纪委、组织部的联系和沟通。

(二)发扬民主,突出整改。应通过一定的方式提前让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了解述职述廉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以便于监督。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综合分析,运用成果。各级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将述职述廉的成果运用到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中。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

(四)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同时,又要注意与已有的监督制度相衔接,形成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整体合力。

述职制度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财政科级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不断拓宽管理和监督渠道,改进管理和监督方式,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着重提高财政科级干部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中坚力量。

二、述职述廉对象

述职述廉对象为:科级干部,包括局机关各科室科长、副科长,主任、副主任;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级)。

三、述职述廉内容

主要报告本人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包括参加局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践行“*”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树立大局意识,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尊重领导,在岗位中的服务意识、敬业精神、模范作用等。

(二)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主要是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落实局领导交办各项任务,依法行政能力;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科室(单位)工作的综合计划、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的能力;自身业务素养、调查研究、分析判断能力,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等。

(三)工作作风和态度。即工作中认真负责,热忱随和,扎实肯干,勤奋敬业的作风落实情况,遵守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带领科室或单位人员参加各项集体和公益活动、勇于争先创优情况,以及科级岗位要求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情况等。

(四)开展工作及取得的成效。主要是科级干部一年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领导所在科室(单位)完成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贡献等。内容主要包括内部基础管理、法制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贯彻落实市里和局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等情况。

(五)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定的职责,执行廉洁从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具体内容:1、落实市纪委、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2、带头组织本科室(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部署要求,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3、执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中财政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反腐败源头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情况;4、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召开落实情况和反腐败形势分析会,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5、其他工作。

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具体内容:1、是否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情况;2、配偶和子女是否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3、是否到企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的情况;4、有否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从中谋取利益的情况;5、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局机关各类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等情况。

四、述职述廉的时间安排

述职述廉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年底或年初进行,并与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年终考核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五、述职述廉的形式

述职述廉对象均必须按要求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通过网上述职述廉、口头述职述廉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群众评议。网上述职述廉是指由人事教育科集中将述职述廉对象撰写的述职述廉报告,在局域网“述职述廉”专栏上,由全局工作人员进行评议;口头述职述廉是指召开专题会议,由述职述廉对象本人在会上口头宣读述职述廉报告,接受与会者的评议。网上述职述廉、口头述职述廉对象范围在每年的述职述廉工作通知中具体明确。

述职述廉后,组织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测评,一般与年终考核的民主测评结合进行。

局班子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述职述廉采取的形式,对述职述廉工作提出新要求。

六、述职述廉程序

按照“自我总结、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四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当次述职述廉工作通知后,科级干部要根据述职述廉的内容要求,按时写出述职述廉报告,送交局人事教育科。

(二)召开述职述廉会议及网上公布。采取口头述职述廉形式时必须召开述职述廉专题会议,参加人员范围为局班子成员、各科室的负责人、局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

(三)收集与反馈意见。述职述廉工作期间,应广泛收集与会者、所在科室(单位)的同志以及服务群众、相关外单位对科级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和述职述廉报告的意见。收集意见工作由人事教育科和监察室共同组织。收集到的意见如实报告局领导并反馈给本人。

(四)落实整改。科级干部要根据反馈的意见,按照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书面报人事教育科和监察室,并在工作中以此为鉴,时刻提醒自己。

七、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级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在局班子的领导下,由人事教育科牵头组织实施,办公室、监察室、监督科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有关工作。要周密部署,认真实施,保证述职述廉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由本人撰写。对在述职述廉中有隐瞒、回避重要情况的,监察室、人事教育科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提醒并责成其立即整改。

(三)加强监督,落实整改。实行述职述廉制度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认真听取,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