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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重点区域改革措施

深化重点区域改革措施

一、继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一)认真落实《关于规范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监管事项办理程序、相关文书的六项要求》监〔〕2号)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市监察局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加快建设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逐步完善网上公开、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功能(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精简下放审批权限。抓好已削减行政许可项目的落实,加强监管,防止反弹。除省级以上控制性审批权限外,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加强宏观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和行政监管。

(二)进一步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批准、谁清理”原则,继续对现行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环境优化,阻碍创新机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市法制办牵头)

(三)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政办〔〕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联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及执行新的项目操作规程的通知》政办发〔〕75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建设风险评估制度,继续深化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后评价和重大项目稽查制度、重点项目公开制度(市发改委牵头)

二、着力构建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形成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利益导向机制和资金支撑体系。建立产业聚集引导机制,加快工业聚集区建设,项目审批、土地配置、税费减免、融资渠道等方面给予更有力的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工业聚集区转移,实现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建立规模扩张的整合机制,鼓励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业和自身优势,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更多规模大、实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排头兵(市发改委牵头)建立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市金融办牵头)建立全方位开放的体制机制,完善招商激励机制,以国家推进京津都市圈发展为契机,发挥毗邻京津的区位优势,建立完善引进京津地区人才、技术、资金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招商局、市发改委牵头)

(二)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强科技市场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构建产学研合作的科技创新体系。推进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创新型企业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开展省、市两级联合设立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基金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市科技局牵头)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开展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抵扣政策,建立完善财政投入与企业投入、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市财政局牵头)

(三)健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建立以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导向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提高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加价标准。对居民生活用电逐步落实阶梯电价。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研究制定鼓励再生水生产和使用价格政策。完善规范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全面反映环境损害价格、污染物处置价格的环境价格体系(市物价局牵头)完善节能减排约束、激励和考核机制,研究落后产能退出市场的实施办法,推进我市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交易平台,促进在排污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有序流转。探索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牵头)

(四)建立促进发展的保障机制。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项目谋划新机制。构建领导谋划、聘用顾问班子谋划、组建专业队伍谋划、委托中介机构谋划和动员全社会力量谋划,通过媒体、网络征集项目等多种形式的项目谋划体系(市发改委牵头)

2.构建论证新机制。组织专门机构论证项目、完善项目(市发改委牵头)

3.健全和完善项目调度机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和调度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市发改委牵头)

4.进一步完善项目考核机制。加大项目建设在各级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权重(市发改委牵头)

5.落实项目审批新机制。县(市)区成立一体化审批中心的基础上,实行网上一体化审批(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

6.构建项目聚集新机制。确保90%项目聚集到工业聚集区,实现聚集效应。省放宽工业聚集区标准基础上,合理制定市、县异地投资税收分享办法,实行税收分成(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

7.搭建要素配置平台。建立节能减排调剂中心,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统一调剂使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

(五)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支撑体系。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发改委牵头)进一步完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创业辅导等八大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加快资本运营,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创新创业辅导服务方式,通过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专业化服务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搭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构建起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引导扶持为辅的创业辅导服务体系(市工信局牵头)

三、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保障进城农民在征地补偿的利益分配、民事赔偿抚恤标准、征兵及退伍安置、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权益。根据省统一安排,取消暂住证制度,统一实行居住证“一证通”制度,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市公安局牵头)

(二)大力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创新公共财政、公共服务、公共管理以及农村保障的政策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有利于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的六个一体化”加快以水、路、电、气、讯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按照重点带动、强力推进、规范运作、深化提升的思路,坚持以县城扩容、中心镇扩张、中心村扩大为目标,扎实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功能优化布局、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市农工委、市发改委牵头)

(三)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全面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增加农村集体收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市农工委、市农业局牵头)巩固完善集体林权主体改革成果,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健全森林资源流转制度,加强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建设,促进林业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市林业局牵头)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市国土局牵头)

四、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一)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全面推进市以下财政支出责任划分制度改革,实施新一轮激励性财政体制,调动地方调结构转方式的积极性。完善预算编制改革,整合各类财政性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改善民生、扩大消费中的调节作用(市财政局牵头)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和运营,完善“借、用、管、还”融资机制,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指导投融资公司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渠道筹集发展资金,努力扩大融资规模。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加强重点企业上市辅导,力促常山生化、以岭药业、北国商城、众诚建材、四方通信等企业实现上市融资。整合地方金融资产,做优做强地方商业银行。加快推进县级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农村信用社转换。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市金融办牵头)

五、强力推动企事业单位改革

(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国有资本向资源性、基础性重点行业以及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业集中。把引进战略投资者作为主攻方向,突出抓好常山集团等重点企业的改革攻坚。努力做好国有企业改制各项收尾工作,做好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工作。全面优化企业管理机制,努力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机制,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市国资委牵头)

(二)加快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进一步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调动职工、股东的积极性,增多市场主体、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分类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对具备整体改制条件的经营性事业单位以市场化为导向,采取引入战略投资人、职工持股等多种方式,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实现国有资本退出。积极稳妥做好停业及“三无”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继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年内市内五区二环路以内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改制及集体资产处置工作(市发改委牵头)

六、努力深化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一)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伐。按照“保基层、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全面完成医改三年重点实施方案确定的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以建立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政府建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继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探索购买服务、风险基金等多渠道补偿方式,保证基层机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街道全覆盖(市医改办牵头)

(二)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电影、演艺、广电网络等领域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加快文化集聚发展。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

(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坚持教育规划优先,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加强农村标准化学校建设,深入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区县结盟等活动,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打造一批全国名校,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结构,扩大规模,提升档次,规划建设职教园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积极落实济困助学、贫困山区儿童异地免费就学等措施(市教育局牵头)

七、逐步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一)促进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把高校毕业生、农村富裕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作为工作重点,落实政策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其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落到实处。全面深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研究探索企业工资水平提高与国民经济增长、企业效益增长联动机制。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市人社局牵头)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暂行办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抓好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失业保险全部实现市级统筹(市人社局牵头)保持城乡低保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实行门诊救助(市民政局牵头)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廉租房建设步伐,逐步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