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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思考

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思考

今天是第十三届“世界水日”和第十八届“中国水周”的第一天。今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是“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总书记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深刻指出水利工作“一定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总理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城乡污染源的监控,保护饮用水源地,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这充分说明了“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人民群众饮水与健康的高度重视。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2004年全国各级水利部门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实践可持续发展水利,努力推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成效。在甘肃张掖等近百个地区开展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宁夏、内蒙古进行了行业间水权转换,天津积极推进市场配置节水,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用水定额。强化了对建设项目取水、用水的论证和许可管理,从源头上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对213个大型灌区和23个重点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开展了150个节水示范项目和50个牧区节水灌溉试点建设。全国节水灌溉面积已达3.2亿亩,农业灌溉水利用效率达到45%。

二是水资源和生态保护得到加强。推进水功能区管理,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了水功能区管理制度。核定了三峡库区等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完成了全国入河排污口普查,加强了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强化了对地下水的保护和对超采区的治理。通过水资源的综合管理和科学调度,实现黄河不断流,太湖水质改善,塔里木河下游、黑河下游生态得到一定修复,河北白洋淀、吉林向海等湿地恢复生机。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明显加快,在长江上游、黄河中游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实施重点治理4.5万平方公里,七大流域封育保护11万平方公里,在黄土高原地区新建淤地坝1600多座。加强了对开发建设活动全过程的水土保持监管力度。

三是防汛抗旱和水利建设有新的进展。加强了对洪水的调度和管理,拓宽了抗旱工作领域,战胜了局部地区的严重洪涝灾害、强台风和部分地区的严重旱情,有效地减少了人员伤亡,大大减少了经济损失,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2004年的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实施了向北京集中输水、引黄济津、珠江流域压咸补淡应急调水,确保了北京、天津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供水安全。南水北调、治淮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5年来累计解决了5700多万人的饮水困难,提前完成了“十五”计划任务。

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水利工作,需要我们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勇于实践,注重解决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做好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和管理、水资源配置等各项工作。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件大事:

一是把保障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目前我国农村有3亿多人饮水安全存在问题,其中约6300多万人饮用高氟水,200万人饮用高砷水,3800多万人饮用苦咸水,1.9亿人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1100多万人饮用水受到血吸虫病威胁;相当一部分城市水源污染,威胁到饮水水质。饮水水质不达标,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保证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努力,各部门协调配合,统筹考虑应急需要与长远需求,统筹考虑水量水质,科学规划,落实措施,切实解决饮用水水质不达标问题,保护好饮用水源,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是坚定不移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国干旱缺水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举措。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通过调整生产关系和产业结构进行制度建设,达到节水增效的目的。要科学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规划,逐级明晰初始用水权;确定水资源的宏观控制指标和微观定额指标,明确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乃至各单位的水资源使用权指标,确定产品生产或服务的科学用水定额。健全水权转让的政策法规,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逐步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要大力开发和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技术。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三是正确处理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的关系,担负起水利建设和生态保护的重任。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能源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还需要抓紧兴建一批水利水电工程。但水利水电工程在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时,也会带来征地移民、河道变化、地质灾害、生态损害等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在发挥好河流功能的同时,切实保护好河流,让河流为人类造福。河流管理机构要从保护生态和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角度来确立工作方针、原则和规划,积极探索建立有效机制,并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水利工程建设要妥善解决好征地移民问题,完善项目咨询评估程序,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研究和建立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调度运营方式,努力做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