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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换届会上讲话

村级换届会上讲话

同志们:

我县自*年村委换届以来,全县第二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已届满。为按法律规定完成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委、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培训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县委十届四次会议提出的要求,严格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安排部署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保证在今年4月底前圆满完成全县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站在新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自*年实施村级体制改革以来,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县农村村级管理体制和村干部任用机制,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选举、依法管理自己事务的法律意识,激发了广大农村干部奋发向上、努力工作的竞争意识,为我县的农业农村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通过村改,村“两委”班子得到了新的调整和充实,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落实,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自治意识得到增强,村级干部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的成就。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经济、社会、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原因,我县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集中表现为,村“两委”班子组织领导当地经济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分析其原因,主要有:在思想建设方面,思想教育与形势和任务存在着差距,有的缺乏团结带领群众发展生产、推动社会进步的观念和意识,有的村干部甚至有“零时工”的思想,选择性地执行上级的安排部署。在制度建设方面,村“两委”机制不够完善,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村民自治的制度不够完善,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奖惩激励机制不健全。在队伍建设方面,“两委”班子的整体和个休素质及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需进一步探索和加强。

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保持村级组织工作的连续性,保持全县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秩序的稳定性,对于各级党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坚定不移地实现县委提出“和谐*”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因此,各级领导都要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促进农村小康建设顺利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和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尽快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列为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

通过这次会议,要把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和所有参加此项工作的全体工作队员的认识和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上来,统一到“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上来,集中领导,集中精力,集中人力,全力以赴做好村级换届工作。

二、明确目标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质量

这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涉及全县179个村民委员会、近600名村干部、34万多名选民,时间紧,战线长,点多面广,任务较为繁重,各级各部门和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同志,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法律、法规和《*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学习,吃透所有的相关政策,把握正确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按照法律规定,扎实稳步地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这次村级换届总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精神,把“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正确引导选民行使民主权利,保证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严格依法开展换届中的各项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的全面进步。

基本原则:“配强班子,交叉任职,强化管理,加强领导,依法办事”。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做到既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又有利于党委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既有利于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又便于适当提高他们的待遇,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既要考虑村“两委”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又要注重个体素质的体现。

二是明确主要任务和步骤。按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按期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我县实际,村级换届工作从*年3月起至4月2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年3月5日—3月9日)。成立领导组和办事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村级换届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人大、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站所的领导为成员的村级换届工作领导机构,村级成立相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办事机构、人员、经费。乡镇党委要对村“两委”干部人事安排进行认真研究,做到心中有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村干部思想工作情况,形成村“两委”班子人选预案。乡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村级财务、财产进行清理,防止换届导致村集体资金、财物流失。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3月14日)。主要是宣传发动和培训,召开县、乡动员大会,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组建工作队进乡驻村。各乡镇党委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讲解村级换届的法律依据、目的意义,特别是要搞好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宣传。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把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让群众积极主动地参加选举活动,认真履行自己的民主权利,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阶段:选举阶段(3月15日—4月11日)。民主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主要是做好培训选民登记工作人员、开展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做好投票选举的各项准备,正式选举村民委员会和支部换届等工作。

第四阶段:制度建设阶段(4月12日—4月15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主要做好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分工、明确责任和任务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和自治制度。完成新一届村委会与上届村委会有关工作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阶段:验收总结阶段(4月16日—4月20日)。搞好检查验收和总结。各乡镇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对整个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上报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指导和督促新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切实开展各项工作。

三是明确法律和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所有参加此项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队员,县、乡村级换届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人员必须吃透法律精神,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意见》、《*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政策依据,必须认真学习掌握。

四是明确村干部职数设置、任职条件。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县村级组织的实际,确定村民委员会职数为3人,即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可分工负责社会治安与人民调解、文教卫生与计生、经济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实行村党总支(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副支部书记或副主任与文书“一肩挑”,加大总支(支部)委员与村民委员会委员交叉任职的力度,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拟推荐为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的人选,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村委会委员后,再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总支(支部)委员、支部书记、副书记。拟推荐为总支(支部)书记的人选,若选不上村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总支(支部)书记人选;若选上的村委会主任是正式党员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的,可确定为支部书记人选。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总结对村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以村级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对村级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经常化,用制度管理人和事,使责、权、利相统一,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兼顾

村民委员会作为村级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村民依法自治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抓好村级换届工作,事关村级组织注入生机和活力,事关农业和农村发展,事关我县社会政治稳定,要把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的领导对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重要性,把这次换届选举作为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契机,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权。正确处理好加强党的领导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注意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县、乡领导组和办事机构,负责这项工作的部署、检查、指导和协调。各级党的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乡村,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抓点带面,推动全局。要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上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乡镇党委要直接抓,具体抓;村党支部要集中精力,全过程参与这项工作。要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着重抓好“三个强化”、做到“三个结合”。

三个强化:

一是要强化舆论宣传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这次换届的目的意义、程序方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达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要把宣传发动贯穿换届选举的全过程,要做好村民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教育村民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按照新时期基层干部的标准和条件选择自己的当家人。要识大体,顾大局,不感情用事,不随波逐流,不受物质利益诱惑,不说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话,不做不利于换届选举工作的事,并勇于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不良现象进行抵制和揭发,积极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要强化摸底调查工作。乡、村两级党组织要改进领导方式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把握各地的特点,认真总结经验,充分调查研究。首先要通过调查研究形成初步人选方案。各乡镇党委要深入村组,广泛了解和听取人民群众对村“两委”班子的情况反映,捕捉各种信息,认真排查和梳理分析,注重从政治素质好、有一定文化技能的优秀人才中物色后备干部,同时,适当考虑妇女和少数民族的比例,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干部人选预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准备工作。乡、村两级党组织要认真思考和探索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如何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方法,制定有效的措施,引导选举中的民主导向,纠正选举中出现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尤其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竞选规则等要认真把握和研究,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要通过调查研究掌握各方面的情况,为选举创造宽松环境。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村级的资金、财产等进行审计和核查登记,做好换届选举后的交接准备工作,防止资产、档案、印章等遗失。做好在职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干部的稳定和各项工作的连续性,鼓励他们继续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出色的工作成绩接受组织和人民的挑选。特别是选举前,县、乡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和农户,认真摸底调查,了解和掌握村里的状况、村委会班子状况、外出村民的状况以及基层干部党员和群众对这次村委会换届的反映,特别是对那些宗族、地方势力和上次村委会选举不够顺利进行的村,要高度重视,加派人员,加大力量,真正把村里存在的主要问题、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调查清楚。在此基础上,乡镇党委要认真研究,分类排队,采取针对性措施,把村里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前,为搞好换届选举创造有利条件。乡镇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要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三是要强化党支部在换届选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村委会换届工作的领导,把好“三关”。首先要把好村民教育引导关,教育村民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其次要把好村委会班子成员候选人的素质关。第三要把好选举程序关,要保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任何组织、任何个人在换届选举中都要按照法律和程序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走样,严格程序不变通,严肃纪律不手软,在工作中不乱答复、不乱开口子,要加强请示与汇报。

三个结合:

当前,正值春耕大忙季节,农村各项工作较多,任务繁重,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既要严格按时间要求和法定程序抓好村级换届工作,又必须保证春耕备耕以及各项产业发展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要保证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必须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互相促进。

一是要把换届工作同健全村党支部班子相结合。各乡镇党委要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对那些支部班子不健全或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村,及时进行整顿,帮助村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发挥好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在换届工作中要把安排部署村委会换届与驻村指导相结合。各乡镇党委和县派工作队,要把握全局,全面安排部署好大面工作,做到全局在胸,任务目标明确,时间步骤清楚明白,同时又要派驻由乡镇班子成员带队的驻村工作组,具体指导好各村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可采取实行分片包干制、班子成员挂钩负责制、工作人员落实责任制等办法。县驻乡的工作队,一定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做好指导、上传下达、督促指导等工作,驻村工作组要切实承担起所驻村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指导任务,要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法组织好这次选举工作。驻村工作组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抵制和纠正选举中出现的各种不良现象,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有条不紊地进行,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要求所有参加此项工作的干部、工作队员、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服从安排,统一调派。要坚持请示汇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下级对上级、干部对领导、领导和干部对组织负责的制度。

三是换届工作要同当前农村各项工作相结合。县派工作队在宣传、发动、组织换届选举的同时,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春耕生产等各项工作,积极带领农业科技人员进村入户,一并进行宣传、指导和培训,确保换届选举和当前农村各项工作推进两不误。(县委从县直各部门抽调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的同志组成8个工作队,驻乡入村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春耕生产等工作。实行县乡工作队员分乡、分村负责。)

四、落实责任,协调配合,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又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活动,范围广,涉及面宽。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互相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换届选举中的各项工作,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县、乡人大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云南省的《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尤其要认真研究选民资格、候选人资格、选举程序、罢免程序等带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切实加强对执行法律、法规的指导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做法,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组织、民政部门和各乡镇党委要严格按照村党总支(支部)换届工作方案,做好支部换届的有关准备工作,为村民委员会换届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和领导基础;乡镇党委书记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进行;乡人民政府要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的落实;财政、司法、农业、信访等政府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能,积极支持和服务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三)纪检、组织、民政等单位和部门要严肃执行换届工作纪律,加大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情况的查处力度,尤其是要严肃查处村级换届选举中的“贿选”。对“贿选”要做到预防在前、教育在前,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发现的“贿选”,要认真按照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乡镇纪委要完成村级财务、财产的审计工作。信访、司法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同志们,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又是一件全面推进农村民主法制进程的系统工程,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信心,努力工作,团结协作,相互配合,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在今年4月底前圆满完成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