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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讲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性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传达贯彻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我县今年前一阶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围绕目标、狠抓落实,推动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再上台阶。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前一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抓住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这一重点,克难攻坚、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一提高、一扩大、两加强”的显著成效。

“一提高”即农民群众参合率明显提高。通过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参合的好处和缴费标准、报销范围、报销程序等,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知率和认可度,增强了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自觉性。*年,我县新农合参合41.4081万人,参合率为80.74%,较上年提高了6.48个百分点。

“一扩大”即参合群众的报销受益面明显扩大。通过对我县前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进行分析和反复调研论证,今年4月起,我县调整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提高了参合群众住院治疗封顶线和报销比例,简化了报销程序,确保参合农民及时得到补偿,最大程度方便就医群众。

今年1至7月,全县共发生门诊、住院总费2316万元,补偿费用1221.4万元,受益35.22万人次(其中:发生门诊总费用898.8万元,补偿537万元,受益34.4万人次;发生住院总费用1409.2万元,补偿678.2万元,受益0.8万人次;其他住院总费用8.0万元,补偿6.2万元,受益0.02万人次),基金使用率为32.8%。

“两加强”: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定出台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通过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合同式管理和责任金保证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约束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力度。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纳入财政社会保障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县合管办和乡镇合管站同时设有收入户和支出户,严格执行县统筹,县、乡两级审核,收支分离、管用分离和用拨分离制度。同时,县合管办严格按照基金管理办法,实行业务分片包干把关责任制,坚持“五查五核实”,做到业务宗宗审核,层层把关,保障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运行。

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的辛勤努力,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实,农民参合效果明显。

成绩值得肯定,但困难和问题不容忽视:

一是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少数乡镇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的宣传和执行上不够深入,没有全面进村入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依然存在盲点和死角。

二是参合群众对医疗机构缺乏信任。我县定点医疗机构由于受卫生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器械设备不足、技术水平偏低、医疗质量不高等因素的制约,医疗服务能力相对滞后,无法满足参合群众的看病就医需要,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参合群众对我县医疗机构的信任度。

三是部分医务人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医疗用药目录的熟悉程度不够,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医疗卫生知识、规范、标准等缺乏系统的学习更新,仅凭个人诊疗习惯或经验办事,对参合群众利益造成了影响。

四是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参合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农村卫生人才匮乏,医疗设备严重缺乏,村卫生所人员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少数村甚至找不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村医,离新农合工作要求差距尚大,加之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不高。农村卫生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服务项目条件、服务水平较差,服务能力不足,造成参合患者的流向不合理,医疗卫生设备闲置和资源的浪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定的“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镇、疑难杂症不出县”的目标难以实现。

五是2009年筹资工作任务艰巨。作为一个拥有50多万农业人口、每年流出近10万人的农业大县,要实现2009年参合率90%以上的目标困难重重。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统筹城乡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为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群众基本保障和健康水平作出的重大举措。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缓解农民就医难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我县自2006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推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的全面实施。从总体上看,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已基本建立,政策逐渐完善,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我县要实现县委、政府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步走”战略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民。没有农民的健康,就谈不上农民的小康;没有农民的小康,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一句空话。因此,继续健全和完善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稳定农村、关心农民、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重要措施,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惠民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推动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再上台阶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县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医疗救助为辅、其他医疗保障为补充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县全面普及。

当前的具体工作目标是: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且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必须达到90%以上(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参合率力争达到100%)。

各乡镇各部门要立即着手制定具体措施,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深入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和主动性

实践证明,办好农村的事情,必须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权益,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农民群众认知、参与程度的高低是提高参合率、扩大覆盖面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通过扎实透彻的宣传,加深参合群众以及广大医务工作者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理解程度,才能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夯实基础。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通过参合农民受益者的现身说法,广泛宣传新农合对于农民群众健康福祉的意义,消除群众的疑虑,增强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特别是要将各级政府提高对农民的补助标准宣传到千家万户,以积极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农合。要在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宣传方法的细致性、把握政策的准确性上下功夫,力争短时间内在全县掀起一场讲合作医疗、议合作医疗、想合作医疗、农民群众自愿踊跃参加合作医疗的高潮,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影响力。

(二)积极筹资,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

2009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具体标准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国家补助40元,省财政补助40元,农民群众个人自筹20元。在下步的筹资工作中,大家一定要把握好工作尺度,既要积极动员农民踊跃参加,又不能超越政策界限,将不符合参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合作医疗范畴。

为切实降低筹资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参合率,今年6月起,我县实行了滚动式预交费制度,基本做到了经常筹资与集中筹资相结合,减轻了集中筹资的压力。但个别乡镇、个别信用社仍然重视不够,迟迟没有启动滚动式预交费。这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筹资工作,事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大局,希望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此项工作,还没有启动滚动式预交费工作的乡镇一定要尽快抓紧时间启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参合群众看病就医的保障。筹资的多少既反映了农民群众的参合情况,关乎农民群众是否享受到国家的医疗政策,更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不能再让“小病躺、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的现象发生在广大农民群众身上,发生在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因此,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把资金筹集工作与宣传发动同步进行,确保2009年度筹资任务顺利完成。在筹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乡村医生、能人大户的示范带头作用,本着先易后难、先党员干部后一般群众、先富裕家庭后一般家庭的原则,多做说服教育工作,不搞强迫命令,多做典型引导工作,不搞硬性摊派。各乡镇筹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要做到日清日结,及时存入专用账户,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三)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

按照县政府制定下发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实施方案》,根据已完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用药目录基线调查,结合实际,我县力争在今年内建立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配送管理机制,理顺药品采购渠道,切实降低药品价格,保证群众的用药安全,逐步实现县、乡、村三级同药同价。

(四)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好坏,关系到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制度的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建章立制入手,强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一是健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切实搞好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支挪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二是要落实乡镇合管站人员,加强新农合工作监管。目前在我县16个乡镇中,只有2个财务专业人员,蒙姑、崇溪、东坪至今仍无医疗业务审核人员,有8个乡镇只有一个合管站工作人员。人员不足,医疗医务审核和财务人员缺乏已成为新农合工作中的一道难题。按照方县长的批示精神,原来借调的工作人员要继续借调,新借调的工作人员要迅速到位,全力以赴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坚持常规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不断加大住院审核力度,把好住院病人收治关;严格控制门诊、住院医药费用不合理支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杜绝自立项目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坚决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虚报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一经查实,乡镇分管领导、合管站站长写出书面检查,主要领导要向县政府说清问题,并进行全县通报;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操作人员和经办人员除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外,对单位和个人分别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努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能否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和健康发展的关键,更是定点医疗机构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卫生部门要切实抓好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认证和人员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一定要正确处理好单位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努力改善办医条件,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切实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搞好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加强领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牵涉到方方面面,涉及到每一位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了把这项惠及全县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办好办实,县委、县政府决定对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实行挂钩联系制度。各乡镇、各挂钩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则,带领广大干部深入村组,做好宣传和筹资工作。

二要明确责任。县合管办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职责,统筹兼顾,协调各方,要会同财政局、卫生局等部门深入各乡镇,切实加强对相关票据、表册填写、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同时,结合今年6月起实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滚动式预交费制度,加强对参合农民个人筹资的监管。各乡镇政府作为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组织实施者,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卫生局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药品价格,改善服务态度,保证服务质量,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财政局要搞好资金调度,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发改局要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履行价格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农民医疗消费价格公正、公平、合理;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药监局要切实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严防截留、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多渠道筹集的合作医疗基金全部、公正、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其它部门也要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挂钩联系制度积极履职,不要认为新农合工作是合管办一家部门的事情,要有大局观念,树立大局意识,积极配合、支持好新农合工作。

三要加强督查。县合管办要加强对各乡镇筹资情况的督促检查,从9月10日起,各乡镇每10天向县合管办上报一次筹资工作进度,县合管办尽快汇总上报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督办室,并定期进行通报,到11月10日参合率未达到90%的乡镇,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挂钩部门领导的责任。

同志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关系农民身体健康、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会议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研究传达会议精神,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再上台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