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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依法行政暨推行政务公开现场会上的讲话

政府依法行政暨推行政务公开现场会上的讲话

一、坚持不懈地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理念

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中,要认清四个重大意义、做到五个始终坚持、树立三个基本观念。

四个重大意义: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一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四是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根本途径。

五个始终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是必须始终坚持把实现并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五是必须始终牢记依法治国方略和建设法制政府的目标,狠抓落实。

三种基本观念:一是树立职权法定的观念。认可法律的最高权威和效力,清楚行政权力来源于法律,行政权力的行使和对社会的管理必须依据法律,并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二是树立权责一致的观念。权力和责任是共生共存的,依法享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既没有无责任的权力,也没有无权力的责任。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都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是树立监督用权的观念。任何权力运作都必须置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派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之下。养成按法律办事、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的习惯。克服凭长官意志办事、凭工作经验办事、凭临时动议办事的习惯。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就越要依法办事。

二、坚持不懈地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

今年6月18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意见》。这份文件,是在吴省长亲自提议、关心和审定下形成的,是我们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勤政、高效、廉洁、服务政府的重要举措,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到“三规范、一监督”。

1、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决策正确,成事之始;决策失误,败事之源。”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轨道。赣州市政府“五个不决策”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这次会上又作了介绍(即:未经调研不决策、未经专家咨询不决策、未经广泛听取民意或多数群众不拥护不决策、未经合法性论证不决策、未经会议集体讨论不决策),很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和坚持。

一是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论证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要求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行政决策中的擅权、专权和滥用权力现象。

二是建立决策纠错机制。我们不能保证所有决策都百分之百正确,但我们应当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纠错机制,通过民意测验、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三是加大决策责任追究力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决策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2、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内容。*市政府介绍的抓好“三项清理”,打造一流平台的宝贵经验,值得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学习、借鉴和推广,从而,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责任。

二是健全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送达、统一公示及举报投诉等制度。今年内,各市县都要选择2至3个审批项目较多、具有一定电子政务基础的部门开展网上审批试点,逐步推行网上审批。

三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扩大行政服务中心的进驻事项,推行“首席代表制”、“一审一核”制、并联审批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条件成熟的市县要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大力推进综合执法试点。

二是严格执法。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前,要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有害食品和假药劣药、危害安全生产、乱占耕地、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恶意伤害等违法行为。

三是规范执法。要对行政裁量权进行规范和限制,结合实际明确行政裁量权行使的具体标准,减少行政执法人员的裁量度,防止行政裁量权的滥用。要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建立行政执法立卷归档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四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励机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4、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一是要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和问题,下级行政机关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报告;加强政务督查,健全督查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不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

二是要加强审计、监察专门监督。审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提高监督实效;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三是要拓宽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渠道,积极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请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并按照法定程序,反馈处理结果。

当前,全省正在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从前段时间组织的督查反馈看,真正把各级党政干部的领导责任触动起来了,真正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参评激情发动起来了,真正把各种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调动起来了。希望各地、各部门围绕实施方案,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发挥评议评价工作作用和威力,促进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让群众满意,让基层满意,让企业满意。

三、坚持不懈地推行政务(事务)公开

推行政务(事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务(事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1、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风建设,预防腐败现象,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讲座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条例的各项规定,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要抓紧清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统一规范的文本,指导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目录编制工作。

2、认真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和制度。这几年,省地税局坚持以金税工程为平台,坚持以两个百条为举措,坚持以聚财兴赣为目标,取得了显著成绩,值得各市县、各部门学习。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公开卡、“明白纸”等政务公开形式,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点题公开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要重点建设好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产权交易中心、会计核算中心、行政投诉中心等,切实办好门户网站,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要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并完善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制度,为条例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3、认真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市行政中心、南大一附院和*水业集团的经验说明,办事公开的核心就是“便民、高效和监督”。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实行办事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办事公开的基本要求、范围、内容、形式、制度以及监督保障等。卫生、教育、市政、环保、计划生育等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行业公开的重点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办事公开的综合效应,着力解决“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供水、供气、供电、供暖和公交、电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要实施价格听证、咨询等制度,公开服务及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推动行业作风建设。各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断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具体制度,加强对各相关单位办事公开情况的督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复议制度是一项把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重要制度,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定机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去年9月,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去年12月,国务院在重庆专门召开了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今年5月,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的各项基本制度。今年年初,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希望各地进一步贯彻好、落实好、运用好。这里,我就不再重复。

五、坚持不懈地夯实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必须下大力气夯实三个基础。

1、加强领导,夯实依法行政思想基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面性工作来抓。要组织广大公务员学习法律、掌握法律、施行法律。要制定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做好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协助抓。各市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注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2、严格把关,夯实依法行政的法规基础。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市县政府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各市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努力把好“三关”。

一是把好立项关。要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重点论证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否体现以人为本、是否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做到权力和义务相统一、是否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把好审查关。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施行。

三是把好备案关。修水县政府“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有效监管”的经验,值得各市县政府学习。各市县政府一方面要将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报送上级政府备案,另一方面要承办好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备案机关发现下级机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规定程序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在此,还要强调的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必须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执法依据。必须坚持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有机结合,定期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定期清理,该修订的要及时修订,该废止的要坚决废止,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生命力。

3、高度重视,夯实依法行政的队伍基础。加强市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有一个健全的政府法制机构,要有一些精通法律知识的政府法制工作干部,为行政决策服务、为处理问题服务、为化解争议服务。希望各市县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政治上重视法制干部、工作上支持法制干部、生活上关心法制干部。各级法制干部要争做坚定政治信念、精通法律知识、精通方针政策、精通办文程序的优秀人才,成为公务员队伍中依法行政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