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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会议上的讲话

医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同志对市人民医院开展医院管理年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讲得很全面、很具体,符合中央、省和#,###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求,我表示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如何保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去年7月27日,总书记就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专题讨论了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江苏省和####市就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正在扎实有序的推进之中。

医疗卫生事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卫生人员担负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重要职责,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守护神”。但是,在经济体制转轨后,医药购销领域的回扣问题却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甚至已经成为行业的一个潜规则。医药购销中以商业贿赂为手段,推销高价药品和高值医疗器械,牟取非法暴利,攫取不法钱财,贻害无穷,它是“看病贵”的直接动因,是影响医疗卫生行业形象的重要因素,是少数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途径。因此,必须下决心整治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问题。

从我市的情况来看,近年来,少数医疗卫生人员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在医药购销中收受贿赂,因此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随着惩治力度的加大,医药购销中收受贿赂的势头有所遏制。但从当前人民群众的信访举报看,从社会反映看,商业贿赂现象在我市卫生系统、在市人民医院还不同程度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重塑医疗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新形象,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医患关系,解决医院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惩治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中央、省市对开展此项工作态度坚决,要求很高,对此,大家要有清醒的认识,要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中去。全院医务工作者要通过此次专项工作进一步分清是非,加强自律,筑牢思想防线,争当廉洁卫士。

二、扎实推进医院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1、全面开展医德医风教育。要结合廉洁行医教育年活动,在广大医务工作者中进一步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通过教育,真正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彻底消除三种错误思想:一是被动接受的错误思想。有些医务人员认为在贿赂行为发生过程中,行贿方是主动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先解决行贿问题,也许这些人的想法有一定的道理。但作为我们医务人员,如果大家都坚持良好的医德医风,对行贿人坚决予以拒绝,在心理上牢固树立起自觉抵制贿赂的决心,那行贿人再想行贿也是不能得逞的;二是“心安理得”的错误思想。有些医务人员认为虚高定价的源头不是医院,药品和器械回扣我不收、医院不收,就落在医药代表手里,因此感觉到自己收了也没什么,正是基于这样的心理,一些人大肆收受医药回扣,最终走向了违法犯罪,害了自己,也害了亲人,害了大家。三是侥幸过关的错误思想。少数医务人员认为,自己收受贿赂都是在暗中进行的,只要行贿人不说,其他就没有人知道。行贿人当初信誓旦旦,就是出了问题,也不会把我说出来的。其实,这是一种幼稚的想法,多年的办案实践表明,行贿人的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为了保全自己也会不顾一切,受贿者心存侥幸只会害了自己。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自纠”作为执法执纪专项检查、专项清理中一个重要的阶段,它的设置,体现出执法执纪者的良苦用心:相信检查对象的政治觉悟,依靠其自身的努力,将问题解决在检查或清理的初始阶段。对于确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来说,“自查自纠”当属解决问题的最好的方法和途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自查自纠”的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有些人非要等到板子打到屁股上才觉疼,非要等到别人查出了他的问题时方才懊悔主动变成了被动、“从轻”变成了“从重”。如果说,检查或清理开始之前,由于政策不明、界限不清或重视不够等原因,糊里糊涂出了错尚有点可原之情的话,那么,在明确了政策界限、设置了自查自纠阶段却仍然不查不纠的,只能是咎由自取了。在此,我要特别奉劝个别存在问题的对象:不要忽视自查自纠,自我解决问题的机会应该把握。根据上级要求,对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交待自己的问题的,将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那些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问题较大的、能主动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问题较大的、经组织帮助能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分;对问题较大、在自查自纠阶段又不主动说清问题、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将严肃依法依纪处理。近年来,我市查处的一些案件中,不少人由于能主动交待并纠正自己的问题,组织上都给予了从轻处理;也有人在组织要求其自查自纠时,由于没有把握好自己,错失机会,而受到严肃处理的。因此,我希望那些有问题的人,要珍视自查自纠的机会,主动解决问题。

3、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市卫生局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排查,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医院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的责任,把本单位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结合起来,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职能监督管理部门的积极作用,形成专项治理的强大合力。要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在加强教育和监督的同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服务、费用”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重,促使医务人员合理用药。

三、以严明的纪律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医院对治理商业贿赂问题的认识要统一,政策要明确,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从普法教育入手,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制度规范。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坚持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加强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在治理工作中要确保政令畅通,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继续违规操作、顶风违法违纪的,不仅查处直接责任者,还要追究医院和相关科室主任领导责任,对违规医务人员要按医师法的规定,吊销其执业执照,为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畅通上下情况沟通渠道,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加强全程督查和指导,随时掌握各地进展动态,分析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治理工作健康进行。按照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要求,要切实抓好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和构建长效机制三个方面的工作,三者必须整体推进,上下联动。我们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好这些“规定动作”,同时积极创新举措,完成好一些具有特色的“自选动作”。

同志们,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是哪个部门、哪个人的事,我们应该从全局的、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意义,以实际行动参与这项活动。我相信,只要大家齐抓共管,共同努力,这项工作一定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