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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综治管理经验交流

司法局综治管理经验交流

*市*用科学发展的理念,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受案率和调解协议的履行率,实现了全旗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三级联手大调解,和风细雨化纠纷

*全面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信访为依托,以调处中心为平台,综治部门综合协调,旗、乡、村三级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成立了由旗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旗大调解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在基层法庭、派出所分别设立了联调室、职级部门调处小组和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成立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旗、乡(镇)、村三级调解网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防止纠纷激化提供了组织保证。

矛盾纠纷大多发生在基层,有的只是当事人出于斗气,因日常生产、生活相处不好、不和睦引起。但处理不当,往往会因方寸之地引发大争端、大诉讼,甚至酿成恶性刑事案件。根据这一特点,*将大调解关口前移,形成早发现、早议事、早化解的“三早排查预警机制”。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消化在田头、户头和人头。一旦纠纷发生,调解员则在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从多个角度向群众说服教育,化干戈为玉帛。霍尔奇镇前进村张某经营修理部,因使用该村勇猛组村民自办电与该组村民发生纠纷,修理部被断电无法经营,张某将村委会起诉到法院,先后经旗、市两级法院三次判决张某败诉,张某不服,为此上访7年。经过旗、镇两级调处中心的分析,认为法院判决是正确的,只是张某自己思想偏激,加之群众对支持张某的原任组长有怨气,双方就是为了争个“面子”,致使事情久拖未决。调解人员经过商量决定,首先让张某理顺情绪,明白自己无偿使用村民自办电是不正确的。其次要做好反对张某用电的群众代表梁某的工作,让梁某知道因为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施行城乡并网,村民原来自办电已纳入国家电网,原来掐断张某经营部用电是符合政策的,而现在阻止张某用电则是违法的。通过调解,最终促使双方消除隔阂,张某表示愿意交纳2000元集资款用作对村民先期办电的补偿,并主动向群众赔礼道歉。第二天,张某经营部的电就接通了,停了7年的修理部终于开业了。张某亲手将一面印有“依法执政解民难、七年积怨化云烟”的锦旗送到霍尔奇镇政府。

“流动法庭”进村屯,法律服务送上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人民调解流动车”为载体,建立起了“流动调解”新机制。

*结合大调解工作实际情况,在资金极为紧张的状况下,为乡镇司法所配备“人民调解流动车”。“人民调解流动车”启用半年来,共调处各类民事案件200余起,解决急难民事案件151件,为贫困家庭提供法律援助53次,切实担负起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为了充分发挥流动调解优势,该旗还在乡镇司法所开通了“148”法律服务热线。当群众发生矛盾纠纷时,只需拨打服务热线,人民调解流动车就会及时赶到矛盾纠纷现场,进行调解处理,做到了有矛盾纠纷随叫随到,不收取任何费用,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镇解放村长胜组56人就该组小灌木林与荒山承包有意见,集结在一起,准备集体进旗上访。当地的信息员王威知晓情况后,立即报告了镇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该镇迅速责成调处中心,赶到集结地做化解工作,宣传相关政策,并就村上发包该组小灌木林与荒山事宜提出了处理意见,要求村上走村民议事程序,并上报镇林业工作站后根据荒山租赁承包管理办法,依法按程序进行发包。此举得到了该组村民的认可,及时化解了一起一触即发的群体性事件。

“疑难杂症”不畏惧,以“调”为先“解”为本

为老百姓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是大调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从*在各乡镇、村组设立调解组织后,只要把纠纷送进这个大门,他们就会一包到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面对一些牵涉面广、关联性强的社会矛盾纠纷,单纯依靠政府或某一种调解手段,已无法有效、及时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三级网络优势,通过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左右协调、部门配合,真正做到“案结事也了”。

*镇*村是*镇的“明星村”,几年前,她还是一个干群矛盾、民间矛盾重重的“老大难”村,而如今,该村因和谐而闻名、因富裕而被人羡慕。*村的民调工作走在了全镇、乃至全旗的前列,也正是人民调解工作让村干部有了同群众零距离接触的机会。该村范国才多年上访,村党支部书记*多次同他谈心,事情根源是七一村同*村合并后,七一没有抗旱井,村民有想法。于是老焦多次到旗里有关部门跑项目,争取了6万元资金为七一的三个组打了3眼水源井,井打成了,民心顺了,社会稳定了,多年的老上访户不再上访了。也正是人民调解工作锻炼了他,*在20*年被子评为全旗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在长期的调解实践中不断总结创新,摸索出了应对不同纠纷的五种调解方法,在实际运用中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分工作法”调解相邻纠纷。一是听,在矛盾冲突后当事人双方各说各的理,各执一词,只强调自身的利益,争执不下,这时不妨让他们都说出来,出出气。二是劝,首先要掌握时机,双方都在气头上时,不能劝,要耐心等待双方恢复理智后再进行劝说,顺着各自的想法提出假设,推论出坏的结果;然后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分析,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后从影响彼此关系的角度阐述其利害关系。三是调,依照法律和人情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纠纷。

“冷却处理法”调解婚姻纠纷。即先引导夫妻双方冷静反思自我,待趋于理智后再适时调解。这样使得一般性矛盾自然化解,不少夫妻几天后自行和好,即便是矛盾激烈的也易于解决。

“求同存异法”调解一般性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即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积极做工作,使双方当事人明白面对利益争执应求同存异、以和为贵,依据法律和道德解决问题,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

“亲情感化法”调解赡养、抚养、家庭纠纷。即对当事人进行传统道德教育,并辅以亲情感化,使之认识错误,主动改过。

“协调联动法”调解复杂疑难纠纷。这类纠纷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单凭村级调委会难以顺利解决的实际,村调委会及时争取镇有关部门支持,邀请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土地办、农服中心等单位派人参与调处提供专业处理意见,合议解决问题。

目前,*已建立职能部门调处小组32个;企业、行业性调委会16个;建立乡镇调处中心9个,村和社区调委会160个、村(居)民调解小组869个,选聘专兼职调解员474名、矛盾纠纷信息员969名。在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还全力做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调互动,工作中,在基层法庭设立司法联调室,人民法院在立案接待时,对一些未经调解组织调解,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告知诉讼风险,建议当事人选择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根据需要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邀请调解员到司法联调室进行调解。

科学发展的和谐春风吹遍了*的每一个角落。大调解、促和谐、强发展撑起了这片蓝天,让*的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大调解,让*的社会更加和谐;大调解,让百姓的生活更加安宁;大调解,让*的未来更加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