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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成效交流

反腐倡廉成效交流

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以来,江苏坚持从省委领导班子做起,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强化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一是强化各级党委责任意识。深入学习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原则和工作要求,强化各级党委反腐倡廉责任主体意识,强化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一岗双责”的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责任体系,把责任制工作延伸到乡村、企业和高校等基层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委常委会经常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工作责任。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考核制度。坚持定期考核。每两年由省委常委和党员副省长带队,集中对市厅级领导班子进行检查考核;各地各部门按照下查一级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检查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3年以来,根据考核结果,对33名市厅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17人重新考察,对4名省直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了岗位调整。

坚持从严治党治政,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落到实处。一是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为重要内容,落实严格要求的责任。省委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大纪律执行和监督力度。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着力查找和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二是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为目的,落实严格教育的责任。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使用、管理各个环节,不断改进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连续4年召开全省警示教育大会,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及配偶一起参加,以案明纪,警钟长鸣。把思想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三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落实严格管理的责任。*5年以来,我省相继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推进年、提高年和规范执行年为载体,从省、市、县三个层面扎实推进制度建设,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出台了30多项规章制度。四是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为切入点,落实严格监督的责任。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把干部的用权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促廉洁。每两年对省级机关开展一次“万人评议”活动,请群众评判,让群众监督,推动机关干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努力打造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

坚持“从我做起”,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一是带头廉洁自律。省委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向社会作出四项公开承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拒收钱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省委常委一班人身体力行,促进了全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去年底,省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显示,干部群众对全省市厅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满意率达到92.4%。二是带头执行制度。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一律集体讨论决定,规定主要负责同志一般不直接分管干部、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事项。三是带头接受监督。省委明确提出,接受监督要从省委做起、从省级领导做起、从省级机关做起,几届省委主要负责同志都提出“从我做起、对我监督”。省委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廉洁从政情况。严肃认真地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派的监督,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