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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体制机制交流

领导体制机制交流

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以来,抚松县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县委、县政府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大局抓好贯彻落实,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和经济社会发展。

创新组织领导机制,确保责任主体到位。一是落实党委、政府和纪委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在县乡两级普遍建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初,县委根据上级党委和纪委的部署,结合实际提出年度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任务和分解落实方案,各部门“一把手”对承担的重点任务进行公开承诺;年中,领导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督促检查;年底,由各级党委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二是运用协调组工作载体,确保重点任务落实。每年在分解反腐倡廉重点任务的同时,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维护农民利益等重点任务,采取分别建立协调组的办法抓落实。由县委、县政府的分管领导担任协调组组长,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的责任,纪委负责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三是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基层监督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下发后,县委把责任制向村级延伸,在全县128个行政村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乡镇纪委领导下对村“两委”的工作实施监督。

健全督查考评机制,确保责任监控到位。第一,督查考评方式实行“三项制度”。一是实行巡视督查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和群众代表中聘请25名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督查员,对落实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二是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底,由县级领导带队,对乡(科)级领导班子落实责任制的工作进行考核。三是实行“双述双评”制度。结合责任制考核,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双述”活动,抓好组织考评和群众测评的“双评”工作,形成群众参与评价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机制。第二,督查考评内容实行“四个结合”。一是与完成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看领导责任是否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是否形成。二是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看责任制是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相结合,看强农惠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四是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看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作风是否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第三,督查考评结果实行“三个转化”。一是转化为党委、政府和纪委的决策依据。二是转化为对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转化为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制度规范。

建立完善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追究到位。一是通过公开曝光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没有践行年初公开承诺的、反腐倡廉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的,要求该单位“一把手”在县电视台公开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几年来,先后有12名领导干部上电视作检查,引起很大震动。二是通过末位淘汰问责。在年度考评中排名末位的,对单位“一把手”进行警示谈话;连续两年末位的,对单位主要领导予以调整或降职处理。三是通过“一票否决”问责。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行风评议名次靠后、软环境评议未达标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主要领导不得提拔。几年来,有9个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被“一票否决”。四是通过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问责。对落实责任制不力、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失职失察的,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10年来,共对10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