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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政绩考评应如何体现科学发展观

干部政绩考评应如何体现科学发展观

在我国,各级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领导作用,决定了他们才是科学发展观的直接实践者,保证他们坚持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发展观,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偏离科学发展观的轨道,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此,十七大报告特别强调,要“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只有将科学发展观的这些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贯彻在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及其指标体系中,才能够称得上是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只有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才是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实践并能够引领我国科学发展之路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唯一正确的做法。

首先,科学发展观不是不要发展,也不是不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而是要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必须贯彻这一基本思想,并在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设计中做到:一是把经济指标摆在整个考核体系的突出位置,强调经济指标的基础地位;二是在经济指标的设置上,既要重视反映经济增长方面的指标,更要重视反映经济发展方面的指标;三是既要有总量考核方面的指标,也要有人均考核方面的指标;四是既要有反映发展质量方面的指标,又要有反映发展效益方面的指标等。就拿GDP考核指标来说吧,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必须跳出过去“惟GDP论英雄”的习惯思维和传统做法,在GDP实际考核中,既要看GDP总量指标,更要看GDP人均指标;既要看GDP总量的增长情况,又要看GDP构成的变化情况;既要看GDP的发展水平,又要看GDP增长所消耗的环境和资源成本等。

其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强调走共同发展道路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必须坚持这些基本观点,确保在实际考核评价中做到:一是既要有经济建设、经济发展方面的考核内容及其相应指标,又要有社会进步特别是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考核内容及其指标体系;二是既要有所谓“显绩”指标,又要有“潜绩”指标,充分认识到“潜绩”恰恰是需要投入很大精力并能使地方、单位特别是人民群众长远受益、有利于给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涉及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绩;三是既要有领导评价方面的内容,又要有群众评议方面的指标等,贯彻“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群众是政绩最终评价者”的基本理念。

再次,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调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就必须按照这些要求设计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一是考核评价的总体内容不能偏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应该是多维的,要全面反映经济、社会、文化、人的全面发展以及民主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不能片面地用经济指标考核干部,更不能仅仅关注经济增长或GDP的变化情况;二是考核评价内容既要有反映当前发展状况的指标,又要有反映未来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的指标;三是考核指标的权重设置上,既要有侧重点,一些重点内容赋予较大的权重,又要考虑全面、协调,将不同的考核内容赋予相应的权重等。

最后,科学发展观要求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指导思想:一是既要有消除城乡差别、区域差距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内容,又要有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乃至国内外协调发展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内容;二是既要有协调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考核内容,又要有协调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考核内容;三是既要有反映人民群众眼前利益的考核内容,又要有反映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考核内容;四是既要有反映国内发展方面的考核内容,又要有反映国际关系方面的考核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