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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安全督查发展方案

经贸局安全督查发展方案

一、督查对象

船舶修造行业、机械制造行业、冶金行业

二、督查目的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督查内容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采取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两方面内容相结合进行。

(一)综合督查的重点内容: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立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和责任分工情况;

5、隐患数据库建立情况;

6、隐患的监控措施和整改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费用的提取情况;

8、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9、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10、安全基础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1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

12、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3、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庆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重点内容:

机械船舶修造: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机械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电气设备设施、线路安全状况;高

处、明火、封闭舱、起重、涂装等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业用气瓶储存堆放情况;外包、分包、船厂同船东的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将全面听取被督查企业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反馈意见,提出建议。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向被督查企业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意见和建议。

五、督查时间

专项行动从5月下旬至7月底结束。

各企业要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改,认真治理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实施整改和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防范措施。

六、督查组织形式

督查由区经贸局牵头组织,联合区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区劳动人事保障局、区环保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组成督促检查组,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确保督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