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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发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方案

城管局发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方案

按照《*区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数字化城市管理指导思想

以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为目标,逐步建立起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监督机制和处置机制,健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管理模式、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管理模式

对城市管理区域实施万米网格单元划分,对城市部件、事件的基础数据进行地理坐标定位和地理编码,开展应用技术系统网络的软硬件建设,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数字化、精确化、流程化和日常化,有效提高管理效率、质量和水平。

构建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平台,组建成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监督中心负责各类城市管理信息及事项的受理、核查、反馈,指挥中心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交办、督促、检查。

(二)实施范围

全区*个街道辖区;五大类部件(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园林绿化类、环卫环保类及其他类);五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类、设施管理类、街面秩序类、综合管理类、突发事件类)。

(三)实施时间

20*年9月1日至10月28日。

三、队伍组建

按照“整合人员、分批招聘、分批培训、逐步到位”的原则,20*年完成部分监督员和技术操作员的招聘、培训及上岗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成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办、目督办、城管局、经发局、信息办、财政局、监察局、人事局(编办)、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分局、劳动保障局及14个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落实相应的工作人员。

(二)责任分工

1、由区政府目督办负责,将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纳入20*年度工作专项目标和为民办实事目标,对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由区城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监督中心、指挥中心组建、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3、由区信息办负责,负责制定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配合完成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招标技术方案。

4、由区国资委负责,落实两个中心办公场地。

5、由区经发局负责,协助完成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以及招、投标相关工作。

6、由区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对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建设、运行过程进行执法监察工作;对承担任务的部门和街办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7、由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天网”图象监控系统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和技术,协助做好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对接工作。

8、由区劳动局负责,完成城市管理监督员、技术操作员的招聘、培训及相关工作。

9、由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负责,对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工作。

10、由区人事局(区编办)负责,按要求完成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指挥中心的“三定”方案。

11、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的建设、运行经费(包括硬、软件采购、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招聘人员培训、运行等费用)。

12、由各街办负责,完成城市管理部件确权工作,配合完成区级平台到街办终端建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建设数字化成都的一项目标任务,对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履职到位。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涉及众多的专业部门,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已纳入今年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