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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整治校园治安方案

司法局整治校园治安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40天的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明确部门职责,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各类校园案(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侵犯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为全县教育教学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治安秩序,确保高考、中考顺利进行。

二、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7月10日,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检查整治阶段(2009年6月1日—6月30日)。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整体联动,协同作战,集中整治校园及其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第二阶段:总结、建章立制阶段(2009年7月1日—7月10日)。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做法,建立和完善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职责分工及工作措施。

1.收缴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牵头单位:县*局。

协助单位:县教育局。

组织实施部门:各乡镇派出所、中心学校。

职责:深入班级、学生宿舍(公寓)和学生租住房屋,对学生课桌、书包、床位等进行彻底检查,收缴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时间要求:2009年6月5日前完成。

2.“问题学生”和学生矛盾纠纷排查。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协助单位:县司法局。

组织实施部门:各乡镇司法所、中心学校。

职责:深入班级,全面排查“问题学生”和学生间、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采取有力措施,逐一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消除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对“问题学生”的排查必须建立“问题学生”档案(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社会交往、帮教、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

时间要求:2009年6月5日前完成。

3.学生租房屋清查。

牵头单位:县*局。

协助单位:县教育局。

组织实施部门:各乡镇派出所、中心学校。

职责:深入校园周边开展学生租房屋清查,对学生租住房屋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主要包括租住房屋位置、房主姓名、租房学生基本情况、社会交往等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派出所、学校各存一份。落实房主的监管责任,凡是学生租住的房屋,学校、派出所要与房主签订学生租房安全监管责任书,落实房主对学生的安全监管责任。

时间要求:2009年6月10日前完成。

4.校园周边摊点清查治理。

牵头单位:县建设局。

协助单位:县工商局、*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织实施部门:县城管大队、各乡镇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

职责: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进行清理整治。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摊点的统一规范管理,禁止摊点堵塞交通通行;卫生部门要强化对饮食摊点及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加强对学校食堂食物、饮用水的检测,有效预防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案(事)件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时间要求:2009年6月10日前完成。

5.娱乐场所整治。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

协助单位:县*局、工商局、环保局。

组织实施部门:各乡镇文化站、派出所、工商所。

职责:文体部门牵头,其他单位协助配合,对歌舞厅、网吧、电子游戏室等娱乐行业和书刊摊点、音像制品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对网吧、电子游戏室营业情况进行调查,对无证照经营及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予以取缔;对不符合隔音要求的歌舞娱乐场所进行停业整顿;对涉黄、涉赌、涉毒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时间要求:2009年6月5日前。

6.交通秩序整治。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协助单位:县*局交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

职责:强化校园交通秩序整治。交通部门要在公路沿线学校校园路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在距离学校200米外设置减速带、划出减速线,对违法客运行为进行查处整治。

时间要求:2009年6月20日前。

7.消防安全检查。

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

协助单位:县教育局。

组织实施部门:各乡镇派出所、中心学校。

职责:对学生公寓、宿舍、学生租房户进行消防设施、设备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时间要求:2009年6月5日前完成。

8.加大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打击力度。

牵头单位:县*局。

职责:严厉查处打击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以及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学校师生的违法犯罪案件,要组织精干警力,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快侦快破;加大学校周边治安面、点的查控和街面治安巡逻防范力度,坚决打击收保护费等侵害学生人身、财物安全的行为和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学生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及学生利益被侵害等案(事)件发生;在高考、中考期间,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加大街面及学校周边巡逻力度,预防涉及师生的违法案件发生,确保高考、中考安全、顺利进行。

9.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协助单位:县教育局、*局、法院。

职责: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深入各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和“三生”(生活、生存、生命)教育。

10.强化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协助单位:县*局。

职责:全面清理各学校安全保卫机构组建、安全保卫力量落实和安全保卫制度建立等情况,保证各学校保卫机构健全、保卫力量充实、保卫制度完善。

时间要求:2009年6月5日前。

(三)工作要求。

校园是全县文化教育工作的主要阵地,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的好坏关系到教育教学能否正常进行,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牵动着千家万户。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保稳定、保发展、保民生”的高度,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抓好校园及其周边治安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为全县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1.教育部门要把每学期第一周作为“安全教育周”,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安全防范知识教育以及“三生”(生活、生存、生命)教育。

2.司法部门要指导学校建立“问题学生”跟踪管理制度、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以及学生租住房屋房主联系机制。

3.*机关要结合实际,针对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学生途经的重点路段制订符合实际的巡查巡逻方案,加大巡查巡逻力度和密度,切实维护学生安全,有效预防各类案(事)件的发生。

4.教育部门要建立定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机制,及时整改、消除各种校园安全隐患。

5.监察部门要对校园及其周边治安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措施。对因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或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6.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每月26日为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通报日,通报当月校园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和存在的隐患,研究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

三、加强领导,确保全县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全县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抓好联络工作,联络员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于6月5日前分别报县*局治安大队、县教育局。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6月10日、6月20日、7月1日、7月10日报县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总结于7月2日前报县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