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环保局发展法治教育管理方案

环保局发展法治教育管理方案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今年是我市创建省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工作活动的全面启动之年,为了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树立典型,抓好示范,以点带面,*市环境保护局依法行政、重视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建设的各项活动,在工作中不断创新,严格以“法治建设示范点”的标准来要求自已。为了更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法律建设示范工作,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市环境保护局作为创建示范点申报单位,特制方案如下:

一、创建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统揽,突出依法行政、公正公平执法,积极创新,加强宣传等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五个坚持、五个做到”(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坚持司法为民,做到公正司法;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基层民主;坚持学法,做到依法办事)、确保“五个不发生”(不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不发生因出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规定,从而导致严重侵犯公民利益,在全省、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不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有重大影响的群体事件、公民死亡事件或重大信访问题;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不发生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徇私枉法案),以“法治建设示范点”的创建为契机来提升我局法制工作的质量,用我局法制工作的质量来展示创建的成效。通过此项工作,把我局的法制工作引向深入,真正成为依法行政、环境法制工作具有一定特色和示范作用的一个法制基地。

二、创建目标

按照乐委法治[20*]3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法治建设示范点”活动通知的要求,我局拟通过创建活动,重点做到领导重视到位、法治教育到位、依法履责到位、创建活动到位、工作实绩到位;以达到实现“提高四种能力”即: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环保法制建设的组织能力;加强环保执法制度建设,提高环保依法行政的保障能力;加强环保法规宣教力度,提高市民环保法制维权能力;加强环保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环保依法行政监督保障能力,

从而达到法治成效。

三、具体工作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局党组领导将法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计划每年召开二次以上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法治建设示范点”领导小组,余协献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胡修茂、朱松强、应开荣、周建平、郑道福为副组长,李向勇、郑森林、余成松、陈加强、郑碎泽、陈宗理、陈耀龙、徐建海、吴利华、潘洪明、南海、林益东、叶学锋、李珏、周庆焱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政策法规科为责任科室,郑森林为创建“法治建设示范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叶慧任联络员,来具体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法治建设工作;认真整理法治建设工作台帐,做到规范、真实。

2、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程序规范,职位说明完备;组织清理汇编我局执行的有效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法定职责和执法范围;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杜绝执法或办事不公、滥用职权、执法违法、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法实行办案办事公开的制度,环保举报、投诉电话“12369”,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办理各种环境违法案件;建立完备的备案、统计制度,实行专人管理。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学法用法实施意见,规定党组学法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组织公务员每年学法达到规定时间,组织本单位的职工学法,采取集中制和以科室为单位自学制度,每年年初都有一周定为“学习周”,请专家授课;平时各科室自行组织学习,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年组织至少两次学法的考试,由局政策法规科组织,闭卷考试,不合格者要求重新学习并参加补考,学法成绩进行登记半计入年度考核;自觉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建设宣传月”等宣传活动,积极组织“4.22”地球日、“6.5”环境保护日的环境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企业的环境法制意识宣传,组织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帮助企业提升环境意识和环保理念。

4、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实行依法收支监督、治理;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应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