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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发展市场整治方案

旅游局发展市场整治方案

自5月1日新的《旅行社条例》出台并执行后,为尽快掌握、熟悉新的执法程序,提高质监人员执法能力,了解新的违法乱纪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解决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和谐*旅游目的地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旅游业发展全局,以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提升产业素质为目标,按照“强化责任、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以“突出重点,带动全面,联合整治,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集中时间和力量,着力解决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影响地方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一抓到底,决不放松,不断促进我县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治理整顿,规范旅游秩序,优化旅游环境,熟悉掌握新的执法程序,提高质监队员执法能力。

二、组织领导

组长:*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旅游局质监员

*旅游局质监员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辖区内“黑社、黑导”经营旅游业务行为。配合运政所、交警、工商等部门严打“黑车、黑店”经营旅游业务行为。

(二)配合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坚决打击辖区内贩卖假沙金银、假药材和假借烧香拜佛等欺诈游客的不法行为,对非法经营人员从重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联合文体、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旅行社降低合同标准接待游客入住非星级宾馆(饭店)及娱乐场所的色情诈骗、等丑恶行为和偷盗违法行为;

(四)查处旅游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违规经营行为。

四、整治的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关于旅游客运市场的整治问题

配合*运政所、县交警大队:一是严厉打击涉旅非法营运的“黑车”;二是整治出租车超范围参与经营旅游业务;三是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二)关于旅游沿线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问题

配合县工商局:一是严厉打击旅游沿线以傣族村寨和水果摊为依托,贩卖假沙金银和假劣药材诱骗游客的非法经营行为,强买强卖和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二是取缔未经许可在旅游沿线或景区(点)内摆摊开店、无照经营场所。

(三)关于旅游企业、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违规经营问题

联合县工商局勐仑所、县运政所:一是整治旅行社经营管理的混乱现象,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旅游业务,委派无证导游上岗带团,不打行程或套打行程,租用无证经营车辆接待团队、降低服务质量、损害游客权益的现象;二是整治旅游从业人员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或服务态度恶劣的行为,查处旅游车驾驶员未经培训上岗、擅改行程、导游员无合法证件或伪造和借用他人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重点整治导游员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改变旅游行程的行为。

五、工作原则

(一)统一在县旅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抽调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与县旅游质监所合并办公,按照“统一办公、联合执法、各司其职”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依据任务分解,各主办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在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按照统一部署、集中整治的原则,由县旅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协办单位实施整治。各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报本单位及时处理,处理结果统一由旅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保证案件处理的效果。

(三)联合执法工作以“市场监察、部门联动、重点整治、专项打击”为主要工作手段,各负责单位要确保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使旅游市场秩序有根本好转。

六、时间安排和整治重点

(一)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从6月1日——7月30日结束;第二阶段从9月1日——11月30日结束。

(二)整治重点。*七、经费保障

整治旅游市场工作经费由财政安排,争取上级业务部门解决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