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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局发展海监执法管理方案

渔业局发展海监执法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中国海监执法示范工作,提高我市海监支队的整体建设水平,根据中国海监总队《关于开展2009年中国海监执法示范工作的通知》(海监字[2009]8号)文件精神和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有关示范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2009年我市海监执法示范的工作思路是:以执法实践为主线,扩大规模,增加执法内容,强化海监支队的整体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海监执法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创模范支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09年执法示范工作,力争把中国海监*市支队打造成海上执法的坚强队伍,全面带动海监执法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队伍建设迈向规范化、准军事化,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理论研究不断强化,执法经验不断积累,制度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健全,执法能力夯实提升,使全市的海洋行政执法早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具体目标:

1、通过落实海洋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和海洋监察执法岸段负责制,加大海洋行政执法检查、巡查力度,快速提升执法数量,保证全市海监机构能够及时发现、积极预防和查处各类海洋违法案件。

保障每个月对管辖的海域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并建立巡查档案。对已审批项目进行全程、动态监管。年内要办结3起以上的案件。同时积极配合好上级业务部门的执法检查。

2、全面完善我市海监队伍建设、业务能力、装备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使海监工作全面实现规范化。

3、积极做好争取工作,力争市海监支队升格为副处级,下设办公室、海洋监察执法等科室;落实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中国海监政治委员工作的若干意见,设立政治委员。

4、通过全面工作、绩效考评,使中国海监*市支队争创成为海区或部级模范支队。

三、工作内容

(一)队伍建设

1、加强海监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国家海洋局加强中国海监政治委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积极向市政府和市编委做工作,争取将海监支队由现在的正科级单位升格为副处级,下设办公室、海洋执法科和船艇大队等科室。同时配备必要的领导职数,设置政治委员。

2、加强对海监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培养。7月份举办一次海监业务培训班,对支队所有执法人员和县大队执法骨干进行执法业务培训,主要学习国家和省有关海洋法律法规、新版海监执法文书的制作、海监总队编制的《海洋行政执法案卷示例汇编》等。年底前召开一次案卷评查会议,通过评选优秀案卷来查找不足,取长补短,拓展工作思路,加强执法管理实际操作能力,提高业务技能。

3、严格执行《海洋执法监察人员行为规范》,按照准军事化建设的要求,市支队联系*军分区(武警支队),委托军分区对市海监支队及县大队执法人员开展1次军训活动。通过严格的军事训练,加强队伍规范化管理,规范执法人员的言行举止,养成优良的纪律作风,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的海监队伍。

(二)执法实践

1、严格执行海洋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和海洋监察执法岸段负责制。

一是加大海洋行政执法检查、巡查力度,快速提升执法数量,保证全市海监机构能够及时发现、积极预防和查处各类海洋违法案件。严格遵守《*市海洋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巡查次数量化制、巡查区域责任制、巡查登记备查制、巡查结果报告制、巡查工作保障制、巡查人员奖惩制等。

二是全面掌握全市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动态,掌控海洋违法活动发生状态,实现随时监管、全程监管,严格落实《*市海洋执法监察岸段负责制实施办法》,落实岸段监察责任,加强层级监督,推进全市海洋执法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维护海域使用秩序,保护海洋环境,保障全市海洋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2、以解决海洋执法热点和难点为突破口,组织开展五大专项执法。

一是开展海洋工程专项执法。依据《海域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组织海监力量重点开展以套儿河东风港附近较集中区域内的港口、造船、制盐等海洋工程项目专项执法,并响应山东省“海十条”办法的实行,对围填海项目、区域用海项目全程监管,发现未经批准、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开工的造船企业,坚决立案查处。

二是开展油田用海专项执法。我市近海油气资源非常丰富,在海岸线向海一侧,零米等深线以上高涂上的海洋石油勘探钻井活动不断增加。但石油钻井勘探、石油采油平台等用海项目对海洋环境污染严重,市支队将对钻井平台、石油管道用海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面积核定、建立档案,监督企业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手续,对未经环评、未经论证、没有取得海域使用权证进行海洋石油勘探、采油等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

三是自然保护区用海专项执法。通过几年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区内生物、植物资源不断恢复,在保护区核心区内非法开垦、捕捞、狩猎、盗采贝壳砂、建房屋等行为时有发生,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执法力度势在必行。中国海监*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部级自然保护区支队,依据职责全面对保护区内用海和环保情况进行监察,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为主要手段,打击各种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行为。

四是抓好已审批用海项目专项执法行动。按照我市岸段负责制、指定监管、指定办案等工作规定和要求,对各级政府已审批的用海项目开展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已审批用海项目的用海情况是否与海域使用权证书所标明的用海位置、用海面积、用海类型一致;建设工程的施工作业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等,发现涉嫌海洋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五是组织开展养殖用海专项执法行动。组织指导沿海县海监大队开展好以养殖用海为核心的专项执法活动,对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对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海域使用面积较大(200公顷以上)且应由市级政府审批的违法用海行为,统一由市支队立案查处,由此实现海监执法工作日常化。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促进县区养殖用海项目确权和海域使用金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3、以规范海域使用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着力点,组织开展“保护蓝色国土—海盾2009”、“碧海2009”两项综合执法工作。

市支队统一领导,整合调动无棣、沾化两县海监执法力量,按照“海盾”和“碧海”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各管辖区域的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的实际,市县协调一致、配合联动,推动海监执法工作上层次上水平,扩大海监执法工作的覆盖面,维护海域使用权益秩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动集中集约用海政策规定的落实。

4、加强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为强化宣传意识,落实宣传机制,提升全市海监新闻宣传数量和水平,及时宣传海监工作进展、展示海监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力促海监执法工作的开展,2009年度的新闻宣传要进行量化评比、实行月报表和信息报送制度,并于年底进行量化评比奖优。市支队将组织业务骨干对已开展的执法检查项目进行总结和分析,提炼出有特色、可借鉴、操作性强的成熟经验,参加业务交流与探讨。

四、具体步骤与措施

(一)具体步骤

将执法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检查阶段。除了每月一次对辖区内的巡查工作,市海监支队联合市海洋科、环境监测站对全市海域使用及海洋工程、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执法大检查,在*年调查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全市当今的海域使用情况、海洋工程建设情况、海洋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建立健全海域使用档案,发现并查处违法案件。具体计划:集中六、七月份两个月的时间组织市、县两级海监机构对全市海域范围内的海洋工程、油田用海、养殖用海等进行拉网巡查。八月份以后进行违法立案调查取证与处罚。

2、案件调查与处理阶段。根据第一阶段检查获取的信息,对发现的涉嫌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并对案件组织调查取证、会审讨论、告知听证等工作,据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调查取证工作要深入,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等内容要详实,海域面积和环境污染等有关技术资料由环境监测站出具报告,拟处罚意见要认真讨论,由执法示范领导小组集体作出后报主要领导批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充分考虑*的实际情况、历史沿革和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

3、案件执行与总结

九月份以后,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要及时执行,对个别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案件,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就全年开展执法示范工作进行总结,按时按要求上报。

(二)措施

1、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加强与中国海监北海总队、省总队的联系,取得总队领导的大力支持和业务指导,正确领会与落实领导的指示。

2、加强执法实践。严格贯彻落实执法示范工作的指示精神,按要求完成办案数量,严格执行《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其配套的规章制度,及时总结和推广执法经验,定期开展案例分析,保证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3、完善和实施案件查处预案。思路找出路、开局即结局,完备细致的预案对我们做好海监执法工作至关重要。海域使用检查、环境检查和海洋工程检查等每一项工作开展前均研究制定执法检查预案。在预案中要对检查的方式、方法、内容及步骤作出具体安排,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细化,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

4、充分发挥我市各级海洋举报系统的作用,扩大案件来源。同时,按照国家总队和省总队的要求,定期开展执法巡查和日常检查。并对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进行责令停止,对拒不停止的,要从重处罚。

五、组织领导及相关保障条件

为了加强执法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执法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市执法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马明德任组长,李爱学副局长任副组长,市海监支队副支队长荆立彬、沾化县副局长吕金汝、无棣县副局长赵经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荆立彬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执法示范工作有关任务及执法实践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