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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方案

林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方案

按照《省林业局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鄂林计[*]241号)的要求,现就开展全市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保证经济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省林业局关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全市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法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林业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开展全市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排查、综合治理。

2、把握政策,维护稳定。从实际出发,既要查处林业行业非法集资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又要促进林业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落实省林业局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要求。通过排查,落实林业行业各个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及时查处非法集资案件,重点查处以投资入股或加盟等为名,承诺高回报,收取订金、股金、加盟费等,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造林等非法经营活动,特别是社会影响面大、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机构

由市林业局成立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各地的排查工作。市林业局副局长刘建国任领导小组组长。排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综合计划处。

五、排查安排及要求

第一阶段(*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成立市林业局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市林业局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全市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各区林业局成立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办公室,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于*年11月8日将落实开展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和时间计划安排报林业局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办公室。

第二阶段(*年11月9日至2009年1月28日)开展排查与督查。

各区林业局根据排查工作的要求,召开会议,安排布置,对本地区、本行业进行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市林业局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组织对全市进行督查和抽查。

第三阶段(2009年1月20日至1月29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

各区林业局根据排查的实际情况写出风险排查总结报告,风险排查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主要包括:排查组织与实施;排查内容与方法;案件性质认定情况;检查工作量(参加排查工作的人/次/工作日等);对开展排查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等。

(2)发现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案件数量,发案特点,主要形式,风险状况,预计后果等。

(3)处置预案制订及处置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处置善后的原则;债权债务的申报、登记和确认;债权的清退的比例;维稳工作等。

(4)填报《林业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统计表。(见附表)

风险排查报告要求重点突出,观点明确,文字精练,分析透彻,于2009年2月5日前报市林业局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办公室。对于重大典型案件,应撰写典型案例,作为排查报告附件一并上报。

各区林业部门在风险排查中如发现案件和问题隐患,应立足于“打小,打早,提高结案率”的方针,防止风险扩大。风险排查工作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排查办联系,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