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林业局机关效能实施方案

林业局机关效能实施方案

根据我局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的总体安排,经研究,特制定*市林业局机关效能年活动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改原则和目标

这次整改要充分认识到机关效能建设是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要牢固树立“提高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效率”的观念,把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为标准,整改工作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通过扎扎实实地整改,实现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明显好转的目标。

二、整改主要内容

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整改工作:

1、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审改办的要求,结合省林业厅的部署,力争行政许可事项减少30%,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减少30%。继续执行市林业局公开办事承诺。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建设,继续推进完善“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此项工作由政策法规科牵头,林政科、秘书科、行政服务科配合,在自查基础上拿出整改意见,报市局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一是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其六项配套制度的通知》,依托政府网站平台,抓好*林业信息网建设,按规定要求及时在该网站公开全部应该公布的林业政务信息。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网上办证系统平台。二是切实推行阳光业务流程,对林业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明确岗位职责,公开办事要求、办事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对所受理的审批和许可事项所需资料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答复或办结申请人申请事项。

此项工作由秘书科牵头,政策法规科、监察室、林政科、木材检查站等科室配合。

3、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一是严格执法人员准入机制,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和岗位培训,确保所有上岗执法人员都能具备规定的执法资格,并要求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二是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程序,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执行优化*经济开发区外部环境“六个严禁”》(见宜办发[20*]19号文),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认真执行《*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准则(试行)》和《*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见*林厅发[20*]17号文),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公正合理。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不定期对行政执法结果进行检查。

此项工作由政策法规科、监察室、林政科和木材检查站等科室负责。

4、建立绿色通道。全面落实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工作制度。按照《*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操作办法》的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提升行政效能、影响办事效率、阻碍赶超式发展的制度,要坚决废止。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对涉及“六大产业”的建设项目,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尽快予以办理。

此项工作由林政科、行政服务科负责。

5、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专项治理。重点对林地占用、林地拍买、林业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进行一次清理整治,严厉打击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推进并规范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建设。

此项工作由林政科、林改办负责。

6、改进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的意见》,整顿会风、文会,清理检查评比活动;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市纪委、监察局下发的“六条禁令”,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行为;三是加强学习和调研,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深入基层调研,切实解决林业发展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此项工作由秘书科、机关支部负责。

市局机关效能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梳理总结,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效能年活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各项林业工作业务,结合市局效能年活动的主体任务和工作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巩固工作成果,推动行政效能建设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整改工作要求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科室各单位要把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务必使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2、认真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认真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群众举报经调查属实的,一律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对影响机关效能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强化监督检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督促和指导;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要科室、重要单位、重点岗位,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