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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局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方案

信息产业局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方案

按照《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9号)中提出的信息产业部门“要对本部门本单位主管(监管)行业、领域和单位的商业贿赂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下简称“治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中央提出的“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的指导原则开展。要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要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要通过信息产业职能相关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二)治理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治理工作,使全体工作人员相关企业等单位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对商业贿赂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得到提高,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的意识得到增强。市场环境继续净化,公平竞争原则进一步落实,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惩处,商业贿赂案件得到查处。企事业等单位依法经营,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稳步有序健康发展,并取得新的业绩;内部管理得到加强,普遍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相关制度。信息产业部门将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行业监管进一步得到加强和改进。

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方法步骤

(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和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电子信息企业、部属各单位及挂靠部管理的学会协会等单位,重点对近几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具体安排如下:

1、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

(1)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2)在物资采购和经营活动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在产权转让中,违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4)其他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5)在行业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6)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违反行政许可法擅自设置准入门槛,不按法定权限和程序颁发许可证的问题;

(7)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谋取私利的问题。

2、自查自纠的组织单位和负责范围

区信息产业局负责组织本行业的相关企业、无线电管理审批许可及信息产业部门审批许可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3、自查自纠的主要环节

自查自纠工作从*年3月上旬成立开始。主要环节包括:

第一,调查摸底,制定自查方案,学习动员部署。先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及我区相关文件、领导讲话的精神。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本系统本行业在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手段,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第二,查找突出问题,分类处理。对照本《实施方案》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和本单位自查方案中自查自纠的内容进行自查。不仅要查找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查找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重点岗位人员的问题。各科室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对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分析,查找在行业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进行纠正,对突出问题要坚持原则,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

第三,进行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切实整改。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科室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总结评估。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进行对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估。

4、自查自纠的督促检查

局领导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内部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自查自纠的工作责任

我局要按文件精神,把自查自纠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自查自纠工作结束时,领导小组要组织验收,形成书面报告。

(一)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要按照“坚持严格执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保护并重;坚持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要求,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要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发挥网络信访举报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线索的渠道。要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对发现的案件线索组织力量进行排查,确有违纪事实的要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要重点查处在商品交易、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物资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也要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和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过程中索贿、受贿的行为。

(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信息产业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紧密结合自查自纠和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通过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行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行业风气和氛围。通过加强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同时,结合各单位实际,运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在电子政务建设、无线电管理工作上,要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行为。

业务科室要加强管理和行业自律,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自律机制。要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行反对商业贿赂的承诺制。局领导要带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三、切实加强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大决策,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切实加强对开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取得实效。

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信息产业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和规定、调查处理与治理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等。领导小组由曾勇东局长任组长,严明光副局长、张文光副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长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对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等。同时,今后在开展这项工作中主要由副局长严明光同志负责信息化推进科(产业)、信息网络技术科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由副局长张文光同志负责无线电管理科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按各自的责职负责抓好落实。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将此项工作稳步推进。在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工作中,由副局长严明光同志任组长,组织实施全过程工作。

今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善把我区的精神与各自身实际结合起来,将工作部署和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既要抓好工作落实,又要研究治理工作所涉及的主要政策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意见,扎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