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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民政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方案

市委民政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份开始,到8月底基本结束。根据《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关于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为营造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围绕区委确定的“树立发展的机遇观,把握发展的主动权,增强发展的协调性,提升发展的执行力”的工作要求,充分运用理论宣传、信息宣传、社会宣传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重点

根据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不同阶段的特点,宣传工作要紧贴实际,突出重点,注重节奏,有序推进,着力提高实际效果。

1、学习调研阶段(3月初至5月底),重点宣传中央和省、市、区委以及我局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大力宣传党的*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应把握的主要原则、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和主要安排;宣传区委领导同志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联系实际,探索创新,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宣传开展培训、调研、讨论活动的积极效果。

2、分析检查阶段(6月初至7月中旬),重点宣传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积极推进、实践转化的进展和典型。大力宣传局党组班子带头,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找准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理清发展思路的经验和成效;宣传在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和成效;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

3、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至8月底),重点宣传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效。大力宣传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按照群众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向社会公示承诺的执行情况;宣传领导干部包案负责,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的落实情况;宣传修订完善发展规划、创新科学发展体制机制、形成长效机制所取得的实际效果;宣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满意度测评情况,并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总结的宣传报道。

三、宣传形式

以理论宣传、信息宣传和社会宣传为主要方式,围绕主题、把握节奏、突出特色,策划各种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的主题宣传活动。

1、理论宣传。一是广泛开展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理论学习活动。以理论学习为龙头,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观专题学习会,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辅导报告。二是广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宣讲活动。由局党组成员带头,到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作一次宣讲报告。三是组织开展“党员人人上讲台”微型党课教育活动。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全体党员中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微型党课教育活动,要求每个党员谈认识讲体会。

2、信息宣传。根据区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要求,及时上报活动信息。编印学习实践活动简报,及时宣传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动态、进展和成效。

3、社会宣传。在机关和综合服务大厅悬挂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标语,根据工作安排,定期制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内容的宣传窗,为学习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在制订活动整体工作方案时,一并考虑,一同安排,明确分管领导,选精配强宣传信息员队伍,扎实有效地宣传报道好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2、全面准确,突出重点。要把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紧扣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加强与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积极报送信息。做到既要从常规性工作中提炼挖掘特色,又要在反映工作特色上狠下功夫,把亮点做亮,把特色做特,促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有效展开。

3、内外统筹,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区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挖掘宣传资源,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报道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实践活动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