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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人才办工作计划

市委人才办工作计划

市委人才办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1、围绕发展定思路,服务中心到位。在全省振兴老工业基地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委对此高度重视,召开常委会就如何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做好人才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感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振兴老工业基地目标,人才是关键、是根本。因此,人才工作就要认真落实省委的部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出新思路、出新举措、出新成果。基于这样的认识,全市紧紧围绕发展这一主题确定了才工作思路。具体说就是坚持以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基本精神为指导,以振兴老工业基地为统领,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充分发挥人才作用为重点,以人才工作项目为载体,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强化服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建设一支总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振兴松原老工业基地、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立足中心选项目,科学谋划到位。省委确定的以重点人才项目拉动人才队伍建设,是人才工作上档次、上质量的创新措施,也是人才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要求,在人才重点项目设计上立足于“三个坚持”,做到科学谋划。一是在确立人才项目上,坚持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建设结合。首批实施的党政领导人才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人才与智力、一村一名大学生、创业人才开发培育8个重点项目,就是结合市情,围绕实施“工业立市”、“县域突破”、“科教兴市”战略对人才的需求设计提出的。二是在项目内容设计上,坚持统筹人才工作与整合人才资源统一。每个重点人才项目包含若干内容有密切联系的子项目,把人才工作统筹起来,把人才资源整合起来,通过推进人才项目提升人才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在项目目标的确定上,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每个人才项目都确立了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和人才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目标,在推进人才项目中促进经济发展。

3、高位操作促推进,责任落实到位。为了确保重点人才项目的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采取了高位操作、全程包保、强力推进的措施。高位操作就是市委、市政府制定经济发展规划与制定人才工作规划同步,在位置上得到保证;谋划产业发展项目与谋划人才项目同步,在载体上得到保证;研究部署经济工作任务与研究部署人才工作同步,在措施上得到保证。目前,确定的首批重点人才项目,已经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工作日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了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并以市委办、政府办的文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吉办发[2004]31号文件精神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松原市人才队伍建设首批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了“松原市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人才队伍建设首批重点项目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四个一’目标责任制工程”、“百人专业招商工程”都由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全程包保就是每个重点项目都落实了主要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并确定主要责任部门的“一把手”为实施重点项目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的领导为相关责任人,由“一把手”亲自抓“第一资源”。强力推进就是实行了人才重点项目推进组制度,一个项目一个推进组,由市级领导任组长,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督导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在人才重点项目推进中形成了市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责任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的局面,有力地促进了重点人才项目的实施。

市委人才办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03年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他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他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他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他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三)、强化责任是动力。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市委人才办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及全市人才队伍建设。

市委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为市委领导提供人才工作的决策依据,做好全市人才工作重要政策、规定常委会研究前的准备工作及市级领导联系企业、高层次人才代表等工作的协调、服务。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为市政府领导提供人才工作的决策依据,做好全市人才工作重要政策、规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前的准备工作及市级领导联系企业、高层次人才代表等工作的协调、服务。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宣传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市委统战部:会同市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党外人才队伍建设。

市委政研室: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加强人才各项工作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及经验交流。

市编办:负责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调整编制。

市人事局:会同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全市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工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拟定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培育、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做好各级各类专家、人才引进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为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市发改委:负责将人才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全市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项目争取及资金筹备工作。

市经委:负责制定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指导、协调、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和人才的对接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扩大办学规模,加大培养与培训力度。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地方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按有关标准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推荐、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医学科学研究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新技术开发推广工作。

市农牧局:负责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培训、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抓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全市企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制定全市科技人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科技人员承担国家、自治区、市各类科技项目,完善科技项目评价机制,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发挥科技人员创造性和离退休科技人才积极性以及营造科技人才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做好科技人才的表彰奖励工作。

市科协:负责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宣传表彰科技工作者,知道全市自然科学类学会的活动并组织相关的研讨会,及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愿望和呼声。

市公安局:做好留住现有人才和吸引外来人才的户籍准入等工作。

市委党校: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围绕大力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做好党政人才培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承担部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任务。

市法制办:会同市人才办,对政府部门制定的人才管理各项规定进行审查。

市统计局:承担人才统计调查方面的相关工作任务,提出对策和建议。

市文化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市文化艺术、旅游人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文化艺术、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全市劳动模范人才的推荐、评选、表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团市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优秀杰出青年人才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及其他各类优秀青年人才。建立健全青年人才库,积极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市妇联:负责全市优秀妇女人才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加强妇女人才的培养,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妇女党政人才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联系高层次妇女专业技术人才及其他各类优秀妇女人才。

市工商联:配合市委统战部等有关部门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二、成员单位代表续接事宜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人员,因工作调整或其他原因岗位发生变化者,新接任其职务的同志自然替补为成员单位代表。

三、联络员工作职责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科室负责人担任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区)、市直其他各部门也要指定联络员,及时联系报送人才工作相关情况。联络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市领导联系企业及高级人才代表。

2、协助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做好人才工作。

市委人才办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随着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的统一,原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人事关系、存放人事档案人员中试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暂行办法》(京人险〔1996〕37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的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经移交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使试点政策与我市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顺利衔接,经研究,现将《暂行办法》有关政策的调整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仅适用于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和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顺义区、昌平、延庆、怀柔、密云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中,已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试点的委托存档单位和被保险人及个人委托存档的被保险人。为保证各项工作平稳过渡,人员范围不再扩大。

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试点的被保险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暂行办法》实施前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的;

(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因病或非因工(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根据《关于加强劳动鉴定工作的通知》(京劳险发字〔1994〕48号,下同)的有关规定,经被保险人存档的人才服务中心所在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标准的;

(三)按国家有关政策,符合其他退休条件的。

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一)委托存档的单位和被保险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委托存档单位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加试点的委托存档单位的被保险人,自2000年1月1日起,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6%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今后随全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统一调整,最终达到8%。

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做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二)个人委托存档的被保险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参加试点的个人委托存档(有工作单位)的被保险人,自2000年1月1日起,在本市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至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00%之间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收入情况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25%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今后费率的提高随全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相应进行调整。委托存档的自由职业人员按京劳险发〔1999〕8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个人帐户

(一)委托存档单位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

自2000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被保险人个人帐户的记帐比例调整为11%,被保险人个人帐户包括:

1.被保险人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2.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被保险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2000年按5%的比例划入,今后随着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降至3%;

3.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利息。

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与单位划入部分分别计息,利息的计算办法按《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个人委托存档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

自2000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11%的比例,为被保险人调整个人帐户。被保险人个人帐户划分的方法和利息计算办法与委托存档单位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划分方法和利息计算办法相同。

五、1999年12月31日前的缴费认定

委托存档单位和被保险人个人及个人委托存档的被保险人,根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从1996年7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的缴费予以认定不再补缴。

六、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存档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年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以1996年7月至1997年12月期间职工个人缴费工资计算指数化月平均工资,n为1.5年。今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按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统一规定执行。

七、退休审批工作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存档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时,需经存档的人才服务中心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审批结果支付其基本养老金。

八、其他有关政策

进行试点的各人才服务中心中,已参加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因调往企业,个人帐户无法转移而暂时封存的,从本《通知》下发之月起可以办理启封、转移手续,并按规定接续缴费年限。

九、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代办社会保险问题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已按《暂行办法》进行试点的区(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应配合由同级政府审计部门对原有试点期间收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审计,并向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金移交手续。今后,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可做为我市社会保险工作的代办机构,为存档人员代办社会保险手续。

市委人才办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尊敬的保副市长、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委负责的医疗卫生推进组工作近期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根据领导小组指挥部第一次会议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牵头重新拟定了《建立国家植物博物馆和中国**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医疗卫生推进组工作方案(报审稿)》,并报市政府审定。

(二)实施“十百千”工程暨**市卫生科技人才培养项目,截至2017年5月底已遴选出“十工程人员”即部级临床医学专家18人、“百工程人员”即省级临床医学专家89人、“千工程专家”即市级临床医学专家324人。

(三)支持社会办医。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鼓励支持社会办医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社会办医,扩大医疗服务供。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预留了社会办医合理空间,取消社会办医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社会办医优先准入。今年1-5月,全市共设置审批99家民营医疗机构。

(四)推进医养结合。获批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市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目前,官渡区、安宁市已成功创建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县(市)区。确定官渡区、安宁市等16个县(市)区为第一批市级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县区;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社会福利院等18家单位为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召开了**市医养结合工作启动会议和工作推进会。

(五)推进干细胞临床研究。2017年4月10日,邀请中日友好医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辰莅临市延安医院作学术讲座,并就干细胞临床研究基地的申报和建设与医院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座谈。2017年4月21日,我委具体承办了国家卫计委与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举办的全国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机构人员培训班,并于培训结束后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员和部分专家到市延安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干细胞临床研究指导。积极推进市延安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申报工作,并争取成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的第二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2017年5月5日省卫生计生委已将市延安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申报材料推荐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

(六)2017**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工作。一是配合市博览事务局拟订《2017**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工作方案(送审稿)》;二是与市博览事务局上报了《关于举办2017**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的请示》。

二、存在问题

一方面,为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国家、省、市均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扩大医疗资源总量;另一方面,至2016年底,我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8.59张,已超过了《云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2016-2020)》中规定的**市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8.1张的配置标准。我市发展社会办医将受到床位配置指标的制约。

三、下步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