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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汇报材料

市委书记汇报材料

市委书记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为增强对市级青年文明号的监督管理,提升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实现青年文明号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全面了解全市青年文明号的发展状况,6月16日—6月22日,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根据《__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成立了五个检查组,采取行业和县市交叉互检的方式,对驻地在市区、榆次区、开发区的06、07年已经命名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08年正在申报的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同时,还委托各县(区、市)团委对当地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进行了检查验收。6月30日,组委会听取了各检查组的汇报。

从汇报情况看,各检查组基本上都按照市组委会的要求,对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进行了检查验收。尤其是负责市区、榆次区、开发区的五个检查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高标准地完成了检查验收任务。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也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但各县(区、市)团委的汇报情况看:大多数团县(区、市)委深刻领会了市组委会的意图,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但仍有个别团县委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现通报如下:

一、认识不到位

此次检查验收是近年来我市针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的一次全面检查验收。无论从规模上,还是抽调的人员数量上都是历年来最大最多的。此次受检单位达到178个,包括06、07年命名的所有市级青年文明号和08年新申报的所有争创集体。此次检查,市组委会之所以委托各县(区、市)团委对本地的市级青年文明号进行检查,其用意主要是要突出县(区、市)团委在今后对青年文明号进行管理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逐步强化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对的认可度。为引起各县(区、市)委的重视,检查前,县(区、市)团委、市组委会办公室专门通过电话直接对各县(区、市)团委书记进行了通知。但从实际情况看,部(来源:文秘站 )分团县委完全没有理解市组委会的意图,出现了很多完全可以避免的问题。主要有:1、团县委书记不请假,擅自安排他人代替参会,而代替参会的人汇报也很不全面;2、市组委会办公室反复强调要求报送的统计资料,不能按时交回;3、不提前向市组委会说明原因,就擅自不对要求检查的单位检查。

二、汇报不认真

检查之初,市组委会专门通知要求团县委书记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并亲自来市组委会汇报。汇报材料的要求也以文件的形式提前进行了安排。汇报会前,市组委会又电话通知了团县委书记,对汇报材料的内容、格式进行了详细说明。要求汇报材料必须包括检查当中遇到的问题、发现的典型和对今后青年文明号管理的建议,并要求形成正式书面材料。但从汇报材料看:有的县市材料完全不按要求写,将汇报材料写成了本地青年文明号工作总结,更有甚者根本没有形成书面材料,拿几页临时写的东西应付差事。另外,市组委会要求,汇报材料中必须点明不合格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可有的团县委存在怕事不惹事的思想,对于问题或是只字不提,或是非常笼统,不知所云。

三、分析不深入

此次检查验收重要的一项内容是,要在认真分析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发现问题并对今后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但从汇报情况看,部分团县委分析问题水过地皮湿,不能深入分析,问题提了不少,但建议寥寥无几。还有的团县委对青年文明号工作自身都不了解,早在04年制定下发的《__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中就已说明的问题,还在汇报会上提出来,可见工作非常飘忽。另外,汇报会时要求各县(区、市)委对新起草的六项制度(讨论稿)提出修改意见,但很大一部分县(区、市)委不予理睬。在此,提出严厉批评!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市委书记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xxx同志是林业站团支部的一名团员。该同志XX年参加工作,在xxx市林业站团支部的帮助和支持下,一直以一名优秀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团支部举行的各种活动,多次对团支部工作、学习和活动提出建设性建议。从市直机关团工委开办xxx机关青年网后,该同志一直负责我站团支部的文件起草上报、网上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工作中留心观察,及时传达团工委的工作部署和上报我支部的工作动态。现将该同志的工作表现情况汇报如下:

一、从严律己,认真工作。xxx同志从参加工作开始,就一直严格要求,踏踏实实工作,对林业站团支部交办的工作,能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对于一些难度较大的工作,从不抱怨,能够自己动脑,解决难题,当好我支部书记的得力助手。对于市直机关团工委和我支部组织的活动,该同志都能够积极参加,有着很好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该同志除了做好一个团员的基本工作外,还能够对团支部的工作提出很好的工作建议,把自己对团支部工作的看法及时的汇报给团支部,对我支部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认真做好团支部的材料起草和上报工作。xxx同志是我支部的宣传委员,平时就要求该同志负责团支部的材料的起草。经过长时间的锻炼,该同志可以独立的完成团支部的材料起草,今年全年上报了《xxx市林业站团支部申报成才先进集体材料》、《xxx市林业管理站~年度市直机关青年示范集体申报材料》等申报材料,客观、全面的将我支部针对每项活动开展的工作,向团工委汇报。该同志已成为我支部一支“笔杆子”。

三、做好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从市直机关团工委开办xxx机关青年网至今,xxx同志一直负责我支部的网上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该同志能够不定时的浏览网上所公布的团工委一些新的情况和工作部署,及时的将团工委的工作部署传达到我支部,在我支部工作和团工委部署之间起到了一定的连接作用。此外,我支部的所有宣传和基层工作信息也交由该同志负责,到目前为止,该同志上报机关青年网上多篇文章和照片,很好的将我支部所开展的工作汇报到机关团工委,很好的履行了自己的工作,出色的完成了团支部交办的工作。

四、认真学习,积极要求进步。xxx同志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参加工作后不久就向我站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周围人的帮助,我站团支部推荐该同志为建党积极分子。在最近一段时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xxx同志作为建当积极分子,认真参加学习,阅读大量宣传材料和教育活动读本,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向团支部和党支部汇报自己的心得体会。通过学习,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有了更大的进步。今年11月23日,该同志已经通过我站党支部的考察,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市委书记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共2页,当前第1页1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市委书记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 1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市委书记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想当副总理

胡建学1950年4月出生于泰安市,1965年参军入伍,转业后在东明县水利局工作,后到南京大学化学系读书。1984年起先后任山东省计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滨州市市委副书记、省计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省计委副主任(副厅级),1990年任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正厅级),1991年6月起任泰安市委书记。

为官伊始,胡建学一心扑在事业上,每项工作都干得风生水起,为泰安市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作为山东省最年轻的厅级干部,胡建学仕途算得上是一帆风顺。按理说他应该知足。可是,面对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赞誉,胡建学并没有感到满足,相反,觉得自己风里来、雨里去,一天从早忙到晚,付出的太多,得到的太少。“我当上市委书记后,经常看到周围的人挥金如土,生活得潇潇洒洒,我心里非常羡慕。联想到自己,工作没少干,实惠没多得,心态就不平衡了。”

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胡建学捞取了大量不义之财。从1990年至1995年,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趁泰安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为市、县一些领导调整工作、晋升职称之机,收受财、物、股票等计99次,总价值人民币61.6万余元。

在泰安,胡建学的权力至高无上,想摆什么谱就摆什么谱。他每次到下属县、市出巡,都是一个长长的车队,前边警车开道,后边数十名随从簇拥。用胡建学自己的话说:“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有什么人能管得着了。”

胡建学卖官鬻爵,大肆收受贿赂。在泰安的干部队伍中,流传着这样一段话:“副科提正科,得花一万多。正科提副县,得要四五万。”可是胡建学却拍着胸脯对上级打包票:“泰安的干部不存在腐败问题!”

泰安下属新泰市委原书记齐志文,给胡建学写效忠信,加上送礼行贿,当上了泰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当检察官在法庭上宣读这封效忠信时,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泰安市委秘书长卢胶青,给胡建学送钱后从郊区区委副书记提拔为市委秘书长、市委常委,后来实质上成了泰安的“二把手”。此人精通跑官、买官、卖官、搞女人,干了一年半,受贿数额高达100多万元。

范镇党委书记郑洪昌,加重农民负担,全镇农民人均集资提留达四五百元,位居全市之首。农民不堪忍受,写出大标语:“范镇奔小康,先杀郑洪昌!”就是这么一个人,给胡建学送了钱,胡建学把他提拔为郊区区委副书记。

胡建学一心想当官,还想当大官。曾有“大师”预测胡建学可当国务院副总理,但命里缺桥,因此他下令将已按计划施工的国道改道,使其穿越一座水库,并顺理成章地在水库上修起一座大桥,名曰“带湖桥”,帮助其“飞黄腾达”。胡建学出事后,百姓戏称此桥为“逮胡桥”。

逮捕阎克争

泰安巨案,起源于一起诈骗案,诈骗犯是泰安郊区的一个无业游民,名叫汪德海。此人年仅27岁,不学无术,却精通骗术――用重金贿赂政府官员,借助官员的力量去骗取贷款。1994年7月26日,汪德海案发。涉案人员中,有泰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阎克争,阎克争曾帮汪德海从泰山石化集团借贷出100万元人民币。

9月15日,泰安市委一位领导将汪德海案的材料交给了市检察院检察长公丕汉。他特别告诉公丕汉:只许查与汪案有关的、身为泰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钢的事,不要涉及阎克争。

第二天,公丕汉在本院挑选了两名干将,告诉他们,今后专门负责此案,不许对任何人透露有关此案的任何信息。

第三天,那位领导向公丕汉正式移交案件。泰安市公安局局长李惠民对公丕汉说:“给你三个人,都是我的骨干,从今天起他们配合你的工作,听从你的指挥。”检察院历来是独立办案,又是涉嫌公安部门的案件,哪有要由公安局协助的道理?公丕汉明白:市委不相信自己,特意派人来监视。

公丕汉不动声色,说:“这个案子日后如何办理,要按检察院的办案程序进行,希望大家能够通力合作。眼下先就地待命,谁也不许外出。”一道命令,将那三个人“钉”在了办案点。公丕汉一手稳住公安局的人,一手秘密组织人马连夜突审汪德海。在强大的攻势下,汪德海详细交代了他向阎克争行贿的事实。

9月26日晚,胡建学打电话给公丕汉,让他到泰安东都宾馆五楼会议室谈话。

胡建学问:“不是让你只查泰山区公安分局李钢的案子吗?怎么要查阎克争?”

公丕汉说:“作为检察官,我不能抓了小的而放了大的。我建议,对阎克争尽快立案侦查。”

胡建学表情极其严峻:“你有把握?”

公丕汉答:“如果此案办错了,我将辞职。即使我不辞职,您也有权撤我的职。”

胡建学考虑良久,淡淡地说:“好吧,你去准备材料吧,向书记办公会汇报。至于立案的问题,等开过书记办公会后再说。”

汇报材料交上去了,书记办公会却迟迟不开。公丕汉再三督促市委,但市委总是回避他。最后,被他逼急了,一位副书记难为情地说:“再单独给胡书记写份报告吧。”

公丕汉明白了,是胡建学在从中作梗。公丕汉写了一份汇报,详细陈述阎克争的六大证,要求尽快批准立案。公丕汉将汇报交给那位副书记,并亲眼看着他拿着汇报走进胡建学的办公室。第二天,公丕汉打电话给胡建学,问是否看到汇报材料?胡建学居然硬说没看到。公丕汉开始明白:他真正的对手,可能是泰安地区的顶头人物。

看到公丕汉“顽固不化”,胡建学颇为恼怒,他放风说:“有的人,敢与市委对着干,绝对没有好下场。”

10月6日上午,公丕汉坐车出了家门,七绕八绕,甩开了后面的跟踪,直奔省城济南。

公丕汉将整个案情及市委的态度向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赵长风作了汇报。很显然,这是一个极其反常的案例,市委一帮人为什么要如此袒护一个副县级干部?赵长风态度很坚决:一查到底!他立刻找来副检察长于冠杰,让他立即组织力量,当天赶赴泰安,介入此案。

省检察院突然来人,胡建学感到不妙,当即向一位副书记发出指令:“我暂不出面,你去对付。无论哪里来人,只准许办理泰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钢的案子,对其他的人不许立案。”同时,胡建学召集孙庆祥、卢胶青等人开会,研究如何对付赵长风。他们制订出三道“防线”:第一,以阎克争在要害岗位为由,提出由市纪检委查办此案,将办案权从检察院手中夺回来;第二,若第一条不被赵长风接受,那就设法让市纪检委和市检察院联合办案;第三,若前两条意见赵长风不接纳,不妨就让他们对阎克争立案,只要人还在泰安,就不愁没有办法。

10月14日,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公丕汉及泰山区公安分局局长一行来到省检察院“汇报”工作。赵长风听完案情汇报后,斩钉截铁地表态:前两条不行,阎克争的行为已明显构成犯罪,必须马上交检察院立案。

“汇报”会一结束,公丕汉马不停蹄地回泰安。下午6点,他宣布:今晚就抓阎克争。阎克争被捕,胡建学大惊。迟迟不开的“书记办公会”一经对阎克争立案,却马上召开了。

胡建学严厉地批评公丕汉,质问检察院抓阎克争之前为什么不向市委报告?简直是目无“党纪”。胡建学阴沉着脸,宣布了一项令人意想不到的决定:“市委决定要加强对此案的领导,从现在起,成立以市委某副书记为组长、以纪检委书记和公丕汉为副组长的三人领导小组。三人小组要以党性作保,要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三人中,谁的头衔都比公丕汉大,检察长的权力被剥夺了。

关键时刻,山东省检察院派出了以省反贪局副局长李少华为首的专案组。

李少华是位办事泼辣、雷厉风行的女同志。她到达泰安后,和省检察院刑侦处副处长魏炬华等人一起,连续奋战,仔细研究案情材料,最后与公丕汉的结论一致:阎克争的6大罪状,条条可以认定!

胡建学深感情况不妙,决定采取更强硬的措施,逼迫此案终结,定出口径:“阎案只有2700元可以认定为受贿,其他问题不能定。”他命三人小组立即向赵长风汇报。

11月21日,赵长风接见三人小组。三人小组组长汇报了泰安市委对阎案的看法和处理意见。赵长风当即表态:阎克争的罪行铁证如山,为什么要说没有问题!

以李少华为组长的专案组日夜不停地工作,让胡建学慌了神。胡建学又想出一条计策:让泰安市法院提前介入此案。他派人找到法院院长,让他们将案子接过来,以此甩开检察院。

公丕汉冷冷地说:“此案仍在侦查中,还没到该你们介入的时候。再说,省检察院也不允许提前移交此案。”

一天,办案人员去泰安市公安局局长李惠民处取证,因为阎克争交代曾送过他一条金项链。没等取证的人回来,李惠民便报告了胡建学。胡建学派人质问专案组:“找县级干部谈话,为什么不通知市委?”魏炬华严肃地回答:“我们依法办案,想找谁,就找谁。”赵长风知道此事后,对魏炬华说:“你把我的话转告给他:‘你胡建学管得了泰安市检察院,管不了省检察院,更管不了法!’”

12月21日,检察官们冲破数月来的重重阻碍,正式逮捕了阎克争。

辜负了泰安人民的期望

在李少华凌厉的攻势下,阎克争陆续交代了向孙庆祥、卢胶青、李惠民等人行贿的事实。1995年1月4日,山东省检察院大批办案人员向泰安调集。专案组雷厉风行,阎克争那些原被“市委”规定不许动的铁哥们儿,一个个被传讯,并且传讯一个,控制一个,侦查工作全面开花。仅仅一周,专案组一连传讯了30多个证人。

胡建学这时才预料到真正的暴风雨就要来临了,他与卢胶青等人抓紧密谋,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物,销毁罪证,与检察官们争时间,抢速度。

山东省委在听取了省检察院的汇报后,决定对孙庆祥、卢胶青、李惠民三人立案调查,并让胡建学马上到省委来听命。

省委领导告诉胡建学,将对孙、卢、李三人采取行动,并再三告诫胡建学,一定要保守秘密。

可是,胡建学回到泰安后,立即找到卢胶青,并安慰他:“进去后,千万不要乱讲。外面的事,有我顶着。我绝不是没有情义的人,你的家,就是我的家;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还有什么需要转移的,马上回去办,不要给人家留把柄。另外,我那里还有一部分现款,就是泰山石化给的那笔股票钱,共16万元,你看是不是你再把它拿回去?”

卢胶青一听非常反感,他说:“是你刚告诉我,马上就要抓我了,现在又要把这钱退给我,你是什么意思?你让我把它怎么办?”到这时,钱竟成了扎手的东西。

胡建学又说:“那我把它送到你妹妹那里去,我不能不做最坏的打算。”

当晚,泰安市委办公大楼,孙庆祥首先赶到。专案组向他传达了省委的决定,李少华严肃地对他说:“我代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向你宣布:你因被立案侦查。你签字。”此时的孙庆祥瘫坐在沙发里,10分钟未站起来,签字时,手抖个不停。随后,卢胶青也被两名办案人员架上了警车。

胡建学呆呆地望着眼前的一切,面如土灰。

卢胶青很快交代了转移赃款的情况,还交代了收受石化公司总经理徐洪波数十万元贿赂的事实,但很快又翻供。

24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亲自赶到办案点,慰问办案人员。赵登举对卢胶青说:“你的事情,我们知道,你要好好交代!”

赵登举的话,使卢胶青的意志动摇了。一夜冥思苦想,他决定要抓住这个机会,自己“救”自己。25日上午,卢胶青提出要与高级别官员――即赵登举谈话。赵登举答应了他的要求。

卢胶青不仅交代出自己有一只装满现金的密码箱在其妹妹手中,为了立功赎罪,还交代了有关胡建学受贿的事实。胡建学的“尾巴”终于露头了。赵登举说:“不用再去请示了!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立即对胡建学的问题进行初查。”

检察官们再赴泰安,从卢胶青的妹妹手中取回了胡建学转移的装有16万元的密码箱。这16万元,是泰山石化集团总经理徐洪波行贿给胡建学的赃款。

很快,山东省委书记赵志浩主持召开常委会,听取省检察院对胡建学的初查报告。赵志浩说:“无论涉及谁,依法办事,绝不庇护。”

省委常委会一结束,省委立刻派组织部副部长王光先赴泰安找胡建学谈话。省反贪局副局长郭汝生随同前往。

到泰安后,王光先以组织名义,同时找胡建学和市长张知平谈话。胡、张二人刚一落座,王光先开门见山,让他们向组织交代与孙庆祥、卢胶青二人有无不正当的经济关系。胡建学故作镇静,云遮雾罩地说了半天,就是不谈实际问题。他心里明白,组织部“无事不登三宝殿”,肯定是卢胶青那里出了问题,但他不甘心束手就擒。

这时,郭汝生的手机响了。他避开众人,到卫生间里接电话。电话是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于冠杰打来的。省人大常委会上,逮捕胡建学的提议一被通过,于冠杰不等散会就退出了会场。于冠杰火速奔往灵岩寺办案点。在路上,他就通过电话,给郭汝生下达指示:“逮捕胡的手续已经办好,你可以将他带走了。”

郭汝生回到房间,将这一情况暗告王光先,随即对胡建学说:“你跟我们走一趟吧,有位领导要见你。”胡建学不知郭汝生的身份,也不知哪位领导要见自己,只好同意跟着走。出了大楼,他习惯地奔向自己的奥迪车。郭汝生伸手拦住了他的去路:“请上我们的车。”郭汝生事先已将自己的车调到奥迪的前面,语气里透着威严。胡建学一愣,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他最后看了一眼那象征着权力的座车,看了一眼自己的司机,无奈地上了郭汝生的车,重重地坐在车座上。

抓捕胡建学的轿车,一直开到灵岩寺办案点。他的难兄难弟们全在这里。

胡建学全明白了,他的第一句话是:“我辜负了泰安人民对我的期望。”

1995年11月29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胡建学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胡建学死刑,。

一审宣判后,胡建学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