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积极推行农村会计制,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17号)、市府办《关于推行农村会计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府办[*]6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推行农村会计制,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在*年12月31日前基本推行农村会计制度,即成立“农村会计中心”,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按照制度规范化、队伍专业化、记账电算化、监督系统化、管理信息化的目标,进一步规范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理财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务公开,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密切干群关系,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委托的原则。实行农村会计制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镇财政结算中心签订《农村会计委托协议书》,依法确定委托关系。

(二)“三个民主”和“四个不变”的原则。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财务审批权不变。

(三)方便、高效服务的原则。各镇机构要改进管理方式,增强服务意识,依法依规,方便、,及时办理各项会计业务。

(四)集中的原则。镇财政结算中心对农村会计业务实行集中,统一开户,分户核算。

四、模式

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的财务,统一委托镇财政结算中心记账,各镇财政结算中心挂“农村会计中心”的牌子。各村撤销原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只设1名兼职报账员,负责日常财务收支的报账工作。街道居委会参照执行。

五、工作主要内容

(一)统一财务制度。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制度。如:财务收支、货币资金、财务审批、备用金限额等管理制度,并报结算中心备案,以备查阅。各村委会要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合理、节约地用好每一笔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统一票据。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取的各项收入,要求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由报账员负责向镇财政结算中心申领,并建立领、用、存制度,定期核销。

(三)统一账号。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在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办理预留农村会计中心财务人员印鉴的手续,并报镇财政结算中心备案。

(四)统一会计核算。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由报账员统一到镇财政结算中心报账,经农村会计审核后统一进行记账,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五)统一公开。按照村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镇财政结算中心统一打印各村财务公开表,并交由各村公开,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财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时间,认真做好财务公开工作。

(六)统一建档。各镇财政结算中心要建立好农村财务档案室,统一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资料,实行建档管理。村级财务档案在镇财政结算中心档案室保管期满4年后,封存后逐年移交各村,由各村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保管。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0月20日—10月31日)

1、成立领导机构。县政府成立推行农村会计制工作领导小组,由肖振兴常务副县长任组长,黄仕添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等单位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农村会计制的实施、指导工作。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农村会计制的具体实施工作。各镇成立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于10月31日前报县推行农村会计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召开动员会。由县政府主持召开推行农村会计制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布置农村会计制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11月1日—12月31日)

1、进行清产核资,模清家底。清产核资是实行农村会计制度的基础工作,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镇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以镇财政结算中心财会人员、镇府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为主,做好各村财务清理工作。清理的主要内容有:

(1)查看村级财务是否健全,总账和明细账是否相符。

(2)核实现金、银行存款有无差错及产生差错的原因。

(3)清理各村财务收支情况。

(4)清理各项资产、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查清其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经重新核定后,填写出明细表。

(5)对各村使用的票据进行全面清点,做好票据核销及结算工作。

(6)严格按照《会计法》有关会计档案清理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的清理工作。

(7)清理各,村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按规定只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并更换预留农村会计中心财务人员印鉴,没有开设基本存款账户的村委会,应及时到银行(农村信用社)开设基本存款账户。

(8)清理其他会计资料。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将各村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确保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完备手续,调整账目,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将清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

2、办理移交,建账工作。各村清产核资清理结束后,必须编制好各项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实行委托。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镇财政结算中心签订《农村会计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各镇财政结算中心挂牌成立“农村会计中心”,指定专职财务人员,具体负责村级会计业务,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保证村级账务清楚,账目齐全。

3、村务公开。各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3—5人),由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推荐选举产生1名理财小组长,提交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各村要在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村务公开栏,在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

4、制定工作制度。各镇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要求,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出推行农村会计制度的实施方案,并报县推行农村会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1月1日—3月30日)

按照《*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步骤和要求,各镇必须在*年1月20日前完成农村会计制的推广工作,并将推行农村会计制工作书面总结报县推行农村会计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准备,接受县组织的检查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各项相关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办公设施配备和工作运行情况;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移交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财务收支情况是否按规定时间公开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县推行农村会计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镇和各村委会要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推行农村会计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我县推行农村会计制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地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举措,以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推行农村会计制,是对农村财务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各镇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把农村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相应成立推行农村会计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实施农村财务前的资产、债权、债务清理等各项准备工作和委托工作,及时解决实施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我县推行农村会计制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

(三)严明纪律,积极配合

各镇推行农村会计制工作,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伪造、变造、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镇、各村领导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正确对待农村会计制工作,严明纪律,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村级会计制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