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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打击传销整治方案

民政局打击传销整治方案

根据*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当前传销活动出现的新情况,县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通过专项行动,使我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反复势头得到遏制;群众识别、防范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历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三)加强学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四)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打击传销是贯彻“*”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继续按照“全县统一领导,各镇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强化各镇政府的工作责任。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这次专项行动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为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机关要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认真开展《禁止传销条例》与《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电台等媒体作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各镇还要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和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应有作用,支持和配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

(三)严格执法,严肃纪律。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调研,务求实效。各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和督办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强对各级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要积极会同法院和检察机关,共同研究传销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务求打击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年1月)。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于1月20日前抄送*县打击传销办公室(工商局经检股)。

2、组织实施阶段(*年1月—*年6月)。各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要在*年1月、3月、6月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办。工商、*部门牵头对各地开展打击传销活动进行重点检查。

3、总结阶段(*年7月)。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由县工商局、*局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县政府批准后通报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