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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师方案

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师方案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卫人〔2009〕2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和意义

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和“人才强市”战略,是推进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区建设,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有益探索。通过试点工作,吸引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农村、扎根农村,带动乡镇卫生院整体发展,解决部分乡镇卫生院部分医生有经验无资格的现实困难,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实现城乡卫生事业统筹发展。

二、工作内容及实施范围

招聘执业医师到无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开展注册执业范围内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医技工作;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立志扎根农村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决心;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男年龄在55岁(*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年龄在50岁(*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国民教育医学院校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年7月31日前*市乡镇卫生院在编职工不属于招聘对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工作组织实施

(一)实施原则

按照政府推动、单位需求、个人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共同推动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有真才实学的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组织管理

县卫生局负责受聘医师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服务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核拨项目补助经费。并将招聘执业医师培养和管理纳入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招聘执业医师管理考核办法、经费管理办法,负责落实相关具体工作,确保招聘执业医师能充分发挥作用,使招聘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宣传动员

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定的招聘工作宣传办法,分别通过*人事人才网、*卫生人事人才网、*医药卫生信息网、*卫生信息网、市内各大媒体进行宣传动员,扩大社会知晓面和参与面。县卫生、人事、新闻媒体等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作宣传动员,让更多符合条件有志于我县农村卫生事业的优秀人员报名。

五、人员招聘与管理

(一)招聘指标

计划招聘8名(见附件)。使用招聘指标原则上按照“集中使用、团队派遣”的方式,主要用于配齐、配强乡镇卫生院,以提高运行效益。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按照《*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招聘办法》(渝卫人〔*〕74号)精神,采取考核考察的办法进行。

县卫生、人事等部门配合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做好招聘工作。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1.简章;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核;5.体检;6.考察;7.公示;8.签订合同;9.集中培训;10.注册上岗。

(三)签订合同

由聘用单位和招聘医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聘用合同》,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期限,聘用合同由县卫生局统一上报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人员管理

1.委托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统一负责招聘医师的户口、档案、继续教育、职称晋升、保险等管理。户口也可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2.县卫生局负责招聘医师日常管理和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制订的人员管理办法。每季度对招聘医师进行德、能、勤、绩随访;负责办理招聘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按月拨付招聘医师补助。

3.乡镇卫生院负责招聘医师的行政、业务日常管理,并作出勤记载,负责招聘医师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晋升、党团组织关系等。为招聘医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住宿条件。

(五)培训与注册上岗

所有执业医师统一参加市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培训,时间1个月。县卫生局、用人单位负责办理招聘执业医师注册手续等。

六、保障措施

(一)试点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招聘医师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市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用于招聘医师的“五险”单位缴纳部分。

(二)招聘医师在服务期间,根据本人绩效,按照单位奖金分配方案参与奖金分配。

(三)招聘医师在服务期间,符合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按政策规定申报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享受农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优惠政策(不含离退休的人员)。

(四)招聘医师男年龄在45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年龄在40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人员(不含离退休的人员),服务期满,本人自愿申请留下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录用为该单位在编正式职工,其参加工作的时间从招聘之日起计算(在此以前属国家公职人员的工龄连续计算)。

县卫生、人事、财政、编制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制订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执业医师参与到试点工作中来,为乡镇卫生院引进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型人才。

八、监督与评估

(一)主动接受市项目办的监督。市项目办每年组织一次市级督导与评估,督导评估内容包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招聘医师工作情况和项目取得的效果等。

(二)县卫生局负责项目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督导,按要求定期完成相应资料信息的上报工作,每年度末完成项目开展情况报告,上报市项目管理办公室。

九、组织保障

成立*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卫生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人事局、财政局、编办、卫生局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研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局,由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试点工作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