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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号)、《*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汕府办[*]159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直属水管单位14个,在职干部职工317人,退休干部职工87人。镇级水利所11个,在职干部职工242人,退休干部职工148人,管辖江海堤围160.026公里,大型拦河闸4座、中型水闸1座,小型涵闸565座,小(二)型水库5座,提水工程电灌站3宗,电排站2宗,干渠59条长326.27公里,支渠62条长166.809公里。按照我区水利工程建管、水费征收、职工生活等情况,水管单位急需进行改革。

二、指导思想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深化水管单位工资、人事以及财政支付等方面的改革,建立适应我区实际的水利管理新体制,稳定职工队伍,缓解管水用水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三、改革的原则

(一)效益优先原则。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建管并重原则。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既要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又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理,在加大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加大对工程管理(包括非工程措施)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

(三)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和权利,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

(四)改革、发展与稳定相协调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要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五)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又要确保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更要有利于我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及和谐社会。

四、改革的范围

这次改革的范围主要是工程管理单位,具体包括:外砂桥闸管理处、莲阳桥闸管理处、东里桥闸管理处、南溪桥闸管理处、苏北水利管理处、苏南水利管理处、一八水利管理处、急水水利管理处、潮澄韩江南溪反虹涵排水工程管理处、机电排灌管理总站等10个单位。

五、改革的主要内容

水管体制改革根据粤府办[*]20号和汕府办[*]159号文件的要求,同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区镇两级政府应当依法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安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监督资金使用和监督资产运营的责任。

对水管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区级水利工程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或委托镇(街道)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镇级水利工程由镇(街道)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水利工程,由拥有该工程资产所有权的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共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主要受益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镇(街道)水利所由所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和当地政府防汛责任人的责任。

(二)划分水管单位类别、性质和定编定岗

按照粤府办[*]20号和汕府办[*]159号文确定的分类定性原则及我区实际,目前我区现有水管单位应按两种类别进行定性划分:

第一类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纯公益性水管单位有:苏北水利管理处、苏南水利管理处、一八水利管理处、急水水利管理处、潮澄韩江南溪反虹涵排水工程管理处、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南溪桥闸管理处等7个单位。其中一八水利管理处和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招牌。

第二类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准公益性的水管单位有:外砂桥闸管理处、莲阳桥闸管理处、东里桥闸管理处等3个单位。

对以上两类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原则按*年12月底在职在岗人员定编,以后视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三)规范财政供养范围和支付方式,畅通水管单位资金来源渠道

1、根据水管单位的类别和性质,采取不同的财政保障政策和财政支付方式。

纯公益性水管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拨,其编制内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保障,年度经费标准按当地财政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岁修经费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工程更新改造投资纳入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的有关程序,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建议计划报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会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财政部门按计划安排支出预算,按进度拨付资金,并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按有关政策可向上级申请投资补助。

准公益性水管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补,其编制内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公益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等项支出由同级财政按有关规定核定,并根据水管单位收入情况确定财政补贴标准;更新改造费用来源与纯公益性工程相同。经营性部分的人员费用,工程日常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列入工程运行成本,由水管单位负担,工程更新改造费用在提取的折旧资金中列支。准公益性水管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收益和其它收益要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告该类水管单位各种收益的变化情况。财政部门根据该类水管单位各种收益的变化情况,实行动态核算,并适时调整财政补贴额度。

2、积极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为保障水管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区、镇二级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调整本级财政支出中水利支出的结构,视本级财力状况逐步增加对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积极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

各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来源:(1)上级用于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修养护的各项补助;(2)水利建设基金;(3)堤围防护费;(4)水资源费;(5)财政预算资金。

区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主要用于区属公益性及准公益性水管单位非经营性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同时对确有特殊困难的镇(街道)所属非经营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予以适当补助。

3、改革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直接支付。

4、严格资金的筹集和管理。所有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政府要按照《*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汕府[*]128号)的规定,足额计提水利建设基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水利规费的征收、使用及监督管理,保证各项水利规费足额征收。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经营性资产部分及经营性水管单位必须按财政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工程折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更新改造经费及准公益性、经营性水管单位提取的工程折旧资金的管理,加强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严禁挪作他用,确保专款专用。

5、在合理、正确划分水管单位的类别和性质,以及严格定编定岗工作完成后,财政部门要及时将核定的纯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管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维修养护岁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并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

六、主要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陈文强(副区长)任组长,王先壮(区水利局)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委办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区水利局,由王先壮兼任主任,工作人员从上述各成员单位中抽调。办公室负责改制的具体工作。

(二)精简和妥善安置分流人员。

水管单位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广开就业渠道,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按以下的途径安置富余分流人员:

1、办理退休。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2、离岗退养。截至*年12月31日止,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内的工作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区水利局批准,可办理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由区财政发放离岗退养生活费,并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退休和计发养老金。

3、自谋职业。对自愿辞去公职、自谋职业的人员,可将其劳动关系保留在区人才中心,区财政按其参加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工龄发给相当于其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费,并负责为其缴纳单位应负责部分的社保费至退休。

4、竞争上岗。竞争上岗的要求及规定如下:一是确定竞争上岗人员。除已达到办理退休、离岗退养年龄和自谋职业者外,剩下人员都要参加竞争上岗,竞争上岗的程序与做法参照区公务员竞争上岗的办法进行;二是上岗人员实行聘用制。上岗人员在上岗前由单位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书;三是下岗人员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水管单位工作人员竞争下岗后,水管单位依法解除其劳动关系,按其参加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工龄发给相当于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由财政支付),本人工资低于单位平均水平的按单位平均工资计算,不满一年工龄的按一年的标准补发。

(三)分工负责,通力合作。这次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牵涉面广,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区水利局做好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以及人员分流精减工作,区人事局、区编委办要按有关规定核实单位编制及人员工资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各项经费核定拨付工作,区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做好安置分流人员的保障工作。

七、实施步骤

我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按以下3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和制订实施方案阶段。(1)健全机构。区成立的机构、人员名单应上报市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积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属基层水管单位进行普查和典型调查,摸清水管单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完成实施方案的制订,并报市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阶段。根据实施方案,我区区级骨干水利工程必须在*年4月底前完成体制改革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年6月底前,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区级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年底前对其它水利工程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并做好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