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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系统文明联合方案

城管系统文明联合方案

为更好地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全面推进市城管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根据市文明委会议精神,结合《*文明联合行动工作方案》,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和谐*、效益*的总体要求,以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管行政执法力度,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容市貌整体水平,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检有关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成立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梁明哲

成员:田学根、黄德明、申汉周、周远松、梁正阳、赵啸海、吴学龙、邬辉麟、杨党旗、丁少江、胡振华、邱金平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加强与市文明办沟通协调,制定迎检方案,填报迎检申报材料,协调督促市区城管相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和目的

根据《*文明联合行动工作方案》,我局系统主要在城市形象提升、市民文明提升、创建氛围营造和薄弱环节整改等方面分项开展行动。行动的目的是进一步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梳理、整改,提高“实地考察、问卷调查”项目所涉及的工作水平,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确保迎检任务圆满完成。

四、具体行动

我局系统根据即将下发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省会/副省级市),结合我局系统的实际情况,从5月—7月,将集中开展以下5项行动:

(一)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市区城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乱搭建、乱摆卖、乱张贴、乱涂写、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认真查处乱丢乱吐、损坏花草树木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清理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进一步提高全市的城市卫生水平,净化市容环境,确保市容环境质量稳定在较高水平之上。

(二)完善基础设施行动。市区城管部门要结合创建任务,全面加强道路、路灯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主次干道市政设施完好,道路畅通,街容街貌美观大方,市政设施、设备完好率、亮灯率在较高水平。特别是完善主要道路、公园、公厕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

(三)薄弱环节整改行动。市区城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送审稿)要求,根据自查结果抓紧时间做好整改提高。

(四)城市形象提升行动。市区城管部门要在加强公共设施维护、完善主干道设施、加强街巷基础设施建管、加强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市容市貌管理、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以及确保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等方面,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A类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五)市民文明提升行动。市区城管部门要加强市民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市民遵守公共场所道德,确保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对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构建“和谐*”、“效益*”取得成效的具体检验。市区城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真抓实干,完成各项迎检任务,争取以一流的水平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检。

(二)切实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各区、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确保整治经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不能有任何含糊和盲目乐观,未能及时整改的,拖全市创建后腿的,将与政绩、年终奖惩挂钩。

(三)做好创建氛围营造工作。市区城管部门要根据市文明办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我局系统的创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创新工作手段,营造创建氛围,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