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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干部上岗方案

城管局干部上岗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机构,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引入竞争,激发活力,根据《通州市城市管理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通城管发〔*〕5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局系统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使干部队伍结构更完善,配置更合理,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原则;

5.坚持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和培养后备干部相结合的原则。

三、竞争范围

本次竞争的范围是:城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即: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通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四、机构设置

1.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设置

(1)大队部

(2)办公室

(3)案件处置中心(信访接待室)

(4)机动中队、城东中队、城西中队、城南一中队、城南二中队(驻开发区管委会)、城北中队

2.通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1)主任室

(2)办公室

(3)综合管理科

(4)收费中心

(5)垃圾处置中心

五、竞岗职位

本次事业单位竞争上岗的职位设置为

1.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职位设置

(1)大队部:副大队长2名(其中:1名兼任机动中队中队长)、副教导员1名(兼任大队办公室主任)。

(2)办公室:副主任1名。

(3)案件处置中心(信访接待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机动中队:副中队长1名。

(5)城东中队、城西中队、城南一中队、城南二中队中队长兼指导员各1名、副中队长各1名;城北中队副中队长1名。

2.通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1)主任室:副主任3名。(其中暂空缺1名,1名挂职副主任不参与本次竞岗,实际竞岗1名)。

(2)办公室:主任1名。

(3)综合管理科:科长1名。

(4)收费中心:主任1名。

(5)垃圾处置中心:主任1名。

六、竞岗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敬业精神足。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勇于开拓进取,工作勤奋,乐于奉献。

(3)工作能力强。具有胜任事业单位相应职位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4)思想作风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扎实,公道民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

2.资格条件

(1)对象。局系统事业单位全体编制内人员。

(2)年龄。现职干部53周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新参加竞争正职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为4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现任副职可放宽到45周岁);新参加竞争副职职位的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

(3)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竞争原职位,经局竞岗领导小组批准的,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

(4)近3年内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效投诉的。

七、相关政策

1.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内部中层岗位交流力度。

2.事业单位正职由局长室任命,不参与竞争。

3.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调配在乡镇挂职的不参与本次竞争,保留原职位。

4.对经局长室任命在局机关科室任职的人员,其人事、工资关系等仍维持现状不变。

5.工作人员实行双向选择,由各事业单位自行制订方案后实施。

八、竞岗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召开动员会议(*年9月3日上午)

召开事业各单位现有全体人员会议,宣布实施方案,并作动员。

2.组织报名(*年9月3日下午)

参加人员根据各自条件确定所报职位,填写《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原中层以上可同时报名参与大队副职和中队正、副职竞岗;环卫处原中层以上可同时报名参与处副职和科室正职竞岗。同一职位只可报名一次。(职位是指:1、大队副职、中队正职、中队副职;2、处副职、处科室正职)。

3.资格审核(*年9月4日上午)

由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局纪检组,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局实施意见明确的竞岗基本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向局长室汇报审核结果。

4.笔试(*年9月4日下午)

组织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竞岗人员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和应知应会知识。笔试分不计入总分。满分为100分,不满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竞争。

5.面试(*年9月5日上午)

召开各事业全体人员大会。采取逐个面试的办法进行。请通过上轮竞岗人员进行5分钟的竞职演说。演说的主要内容是个人简况、主要业绩、竞争优势、对竞争上岗的认识和理解、竞争上岗的工作设想及办法措施等,演说不需说明竞争的具体岗位。演说结束后由面试评委会评分,总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会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7人组成,主评委由局主要领导担任。

6.民主测评(*年9月5日下午)

面试结束后即由全体与会同志根据竞争者的演说,结合平时对其了解,对竞争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评价,进行民主测评。

7.组织考察(*年9月6日)

根据推荐结果,局党总支按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即考察对象人数应多于拟认职务人数。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向局长室汇报考察结果,并对每一位被考察者形成考察报告。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考察报告,结合平时对其了解,对每一位被考察者打分。

在具体计算评分中,面试和考察环节局主要领导相对增加决策权重,一般不低于30%。竞争者的总成绩由面试、民主测评、考察三项成绩按3:3:4的比例合并计算而成,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数。总成绩在局内部公布。

8.任前公示和任用(*年9月7日~11日)

根据竞争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竞争职位等额确定拟任职初步人选。其中民主测评和考察成绩有一项不满60分的,取消任职资格。最后由局长办公会决定拟任职人选。任前公示在局内部进行,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对公示中没有问题反映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干部任职的,即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局领导和各事业单位领导与所任命的中层干部谈话后即进行工作移交。如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确认拟任人选不适宜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按得分高低依此递补。

九、组织领导

成立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领导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