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业标准化示范市建设通知

农业标准化示范市建设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7年,国家标准委批准我市为全国首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为进一步深化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建设工作,提高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分工合作

农业标准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市质监部门要继续发挥好牵头和协调作用,市农业、畜牧、林业、烟草、环保、科技、工商、发展改革、财政、食品药品监管、广电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分工合作,认真履行职责。

市质监局:负责制订全市农业标准化的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交市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做好全市农业地方标准立项、组织制定、批准和标准实施监督工作;受理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标准备案;对农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全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乡、示范区、名牌农产品,标准化农产品的管理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种植业、水产业等地方标准的制定以及标准后的宣传贯彻和实施推广工作;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乡、示范区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市、县、乡农业标准化工作信息服务网络;

市畜牧局:负责全市畜牧业地方标准的制定以及批准后的宣传贯彻和实施推广工作;加强对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培育和技术指导及培训,开展对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依法加强对畜牧业投入产品的监督管理;

市林业园艺局:负责全市林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以及批准后的宣传贯彻和实施推广工作;加强对林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培育和技术指导及培训;

市烟草局:负责全市烟草地方标准的制定以及批准后的宣传和实施推广工作,培育烟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标准化烟站,加强对烟叶标准化示范区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市政府菜办:负责全市蔬菜地方标准的制定以及批准后宣传实施推广工作;培育和指导蔬菜标准化示范区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对生产和进入市场蔬菜的管理与检测,建立健全全市蔬菜检测网络;

市环保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测;建立市、县环境检测网络,加大对农业生产集中地检测点的建设;

市科技局:负责对农业标准化的技术,科研立项;

市工商局:负责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巡查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农业标准化项目立项等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鼓励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有关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围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将农业标准化列入食品安全、信用综合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运转机制;

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承担全市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备案工作,加强出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

市广电局:负责农业标准化知识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认真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工作

“十一五”期间,各县区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以支撑和服务农业的相关标准为补充,着力加大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监管力度,把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乡镇建设,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重视,质监部门牵头,涉农部门互动,主管单位主动”的工作氛围,根据全市种植、养殖业发展的实际,在现有11个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2个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的基础上,围绕“双汇产业化工程”和特色农产品,新创建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5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1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6-1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2-3个。要提高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标准水平,实现可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按标准生产率达到100%。要以“双汇产业化工程”为重点,加大生猪饲养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扩大示范区域和示范规模。到2010年,实现进入流通环节的农产品100%达到国家、行业标准或省地方标准的要求,种植、养殖标准化覆盖率达到100%。

三、进一步完善全市农业标准体系

由市质监局牵头,农业、畜牧、林业、烟草、菜办等单位共同参与,在做好全市农业地方标准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抓好新的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并根据全市名、优、特农产品的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产地环境条件、产品加工、包装、运输、贮存、检测方法等标准,逐步健全我市主导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努力使全市特色农产品有标准可依,形成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地方标准为主体,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运行标准体系。

四、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农产品名牌战略

认真落实《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漯政〔*7〕52号),积极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绿色市场认证,对按照标准化生产的农业龙头企业在创建农产品名牌的工作上给予大力扶持。积极推进名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实施工作,争取用2-3年的时间创建1-2个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中国名牌农产品和2-3个*省名牌农产品、5-10个*省标准化农产品,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同时,重点抓好我市良好农业规范(GAP)的认证试点工作,通过开展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

五、强化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食品标签检查

在我市原有监测体系的基础上,继续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优化队伍,合理布局,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全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体系,切实加强对肥料、农药、农膜、饲料、兽药、农机具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查和监管,建立市、县环境检测网络,建立全市农业生产集中地检测点,到2010年全市农业环境检测点不少于10个,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严禁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不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确保农资产品质量。要把食品标签标识纳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范畴,加大对商品条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实行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质监、农业、畜牧、林业、烟草、菜办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本系统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农业标准化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要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大力鼓励和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民间资本、外来资本的投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投入机制,确保全市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示范市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