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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奥运同行通知

全民健身奥运同行通知

各县区教体(科)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单项体育协会:

北京奥运会已圆满结束,我国体育健儿奋勇拼搏,取得了金牌第一的历史最好成绩。我市在奥运会筹备及举办期间,广泛开展了以“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既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也在我市营造了喜迎奥运的浓郁社会氛围。在活动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事迹突出、影响良好的单位和个人。为总结工作、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评选漯河市“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相关单位和个人,市老年体协,各单项体育协会,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单位及特别贡献奖:单位领导对“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高度重视,在本单位组织开展以“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为主题的大型竞赛、展演活动二次以上,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向市体育局报送活动相关资料及时。

2、先进个人:思想端正,具有贡献精神。按照各级体育部门相关要求,积极参加或组织“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在组织或参与活动过程中,事迹突出,影响良好。

三、评选办法

1、各县区教体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上报工作。

2、市体育总会负责各单项体育协会的评选、上报工作。凡符合先进单位及特别贡献奖条件的各单项体育协会,可参与先进单位和特别贡献奖评选。

3、市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各县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上报工作。

4、依托市直学校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自行上报评选材料,其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由所属县区统一组织评选上报。

5、每县区可报优秀组织奖一个,先进单位一个,先进个人二人。市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参与先进单位、个人评选时,不占各县区名额。

6、上报材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材料(约1500字)、“漯河市‘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表”(一份)、“漯河市‘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一份)。

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于*8年9月15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