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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建设方案

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建设方案

为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农村深入开展,确保农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食品,依据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川食安委办〔*〕9号)精神,现制定*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农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出发点,以建立规范化、广覆盖的农村食品监督网络为目标,结合农村实际,科学规划,努力建立起既符合法规要求,又有利于监管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依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平台,充分利用基层工商、卫生、农技、畜牧兽医、水利、综治、派出所等监督执法资源,建设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立起乡镇有分管领导及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行政村有食品安全监督联络员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体系。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负责全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的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各乡(镇)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实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社会事业的副乡(镇)长任办公室主任,为具体责任人;成员由乡(镇)工商所、卫生院、农技站、畜牧兽医站、水管站、学校、综治办以及派出所等有关单位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内设的社会事业办公室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担任乡级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个行政村设一名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原则上由村卫生站站长或医生兼任。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起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各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工作办法,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

聘请担任村级协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熟悉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有较全面的食品卫生知识;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身体健康。

各乡(镇)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成立情况和乡、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名单于9月30日前以文件形式上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决定精神和工作规划,制定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落实情况,及时准确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乡级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整理、上报本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执法人员反映;大力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

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职责是配合相关部门宣传食品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收集上报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农村村民大型聚餐、食品卫生不安全隐患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应及时向乡级食品安全协管员或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可以接受委托协助有关部门参与监督检查。

(四)落实保障经费。各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转移支付中的卫生经费中列支,用于乡镇食品安全资料信息收集、食品安全检查、村级食品协管员培训以及召开相关会议等支出。

(五)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预防预警机制。对辖区内50人以上的聚餐,村协管员要及时向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办报告、登记、备案,村级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向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或所在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报告、登记、备案,乡级协管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50人以上的集体食堂进行登记备案,每月进行现场指导监督,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对辖区内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受委托的职责范围内进行监督指导,并上报有关信息。

(六)参照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的作用,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彻底扭转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切实维护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8月至9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调查现有监管状况,召开试点动员工作会,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二)实施阶段:10月至12月,确立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确定网络监督人员,监管网络发挥作用。

(三)总结阶段:*年元月,总结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试点工作的领导,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要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行动到位,目标明确,方案具体,措施可行,保障有力,要将试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发动群众,拓宽信息渠道。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群众监督员队伍,构筑一张群众监督网,增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的有效性。

(三)面向农村,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农村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让制假售假行为失去市场。

(四)组织协管员培训。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负责乡级协管员的培训工作,由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提供培训资料,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村级协管员由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办组织培训上岗。

(五)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协调办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