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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方案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方案

为加大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科技素质和运用农业科学技术的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人才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本着"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整合教育资源,拓宽培训形式,加大培训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素质优良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保障。

从年开始到2011年,利用五年的时间,完成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万人的目标。具体实施"1225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即:培养1000名农业技术推广人才,2000名农村经济管理(营销)人才,2000名种养能手,5000名能工巧匠。

二、培训对象、内容及方式

培训对象主要以农村劳动力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民为主,重点加强对村干部、专业农户、农村经纪人、远程教育接收点管理员、复转军人、农民合作组织骨干和农村知识青年的培养。

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突出以下重点培训培养。特色种植技术培训,对苗木花卉、女儿茶、中药材、有机蔬菜和优质果品等特色种植业,进行种植技术和管理培训;特色养殖业培训,对奶牛、赤鳞鱼等特色养殖业,进行培训;农产品加工业培训,对以赤灵芝为主的*中药材、女儿茶等农产品加工培训;农业技术人才培养,全面培养村干部、种养能手和各类协会骨干,成为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村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对农村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农民进行培训;能工巧匠人才培养,对从事制造业、加工业、建筑业等方面的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民进行培训;农村党建和村级事务管理培训等。

培训方式主要针对农民比较分散、求知需求多样化的特点,采取进村办培训班、入户指导、基地示范等多种培训方式。

1、集中办班培训。搞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对全区4000个示范农户和156名农民科技辅导员重点培训;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以现有的各类学校为基地,对失地农民进行市场营销、计算机、面点、特色种植等八个专业的培训;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聘请专家教授,集中对农民进行科普知识的推广应用培训;举办农村财务会计培训班,每年对农村财务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实施"村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强农村实用法律知识、农业技术的培训。

2、实施"科技特派员”工程。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涉农部门技术人员、农业龙头企业等从事农业技术推广。

3、建立示范基地。每街道镇建立3—5个种植、养殖及加工方面的示范基地,为培训人才提供示范场所。

4、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组织党员群众收看远程教育节目。

5、工作现场培训。在建筑、农产品生产加工、餐饮等工作现场开展技能培训。

6、组织参观交流。分期分批分产业组织优秀农民外出参观和学习。

7、编印农业实用技术手册。配合技术培训活动,编写相应的技术培训教材和农业信息,发给参训学员。

三、培训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

培训任务分解。按各街道镇农村人口数量,将培训1万人的任务分解到5个街道镇。各街道镇按照任务分解安排参训农民和培训场所。(附任务一览表)

落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按各自职责范围组织实施,没直接责任的单位要协助组织实施。

1、种植技术培训

工作任务:编制教材及信息、安排教师,采取多种形式,对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加工等方面进行培训。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科技局、团区委。

2、养殖技术培训

工作任务:编印教材及信息、安排教师,采取多种形式,对养殖技术、管理及加工等方面,进行全面培训。

责任单位:区畜牧局、区水务局、区妇联。

3、培养农业技术推广人才

工作任务:按照各单位职能,对村干部、种养能手和各类协会骨干,进行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知识培训。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畜牧局、区农机局。

4、培养农村经营管理人才

工作任务:对村会计、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管理人才、农村经纪人及种养致富带头人,进行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农机局、区科协、区教育局。

5、培养能工巧匠人才

工作任务:对建筑业、制造业、加工业等方面的农民进行培训,并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颁发相应的培训证书。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劳动保障局、区人事局。

6、农村党建和村级事务管理培训

工作任务:利用党校、远程教育办培训班等形式,对村组干部进行培训。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建设、财政、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农机、科协、团委、妇联等部门组成区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培训工作的重点问题,编制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责任。有关部门和街道镇要成立相应机构,有关村确定专人负责,并把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各农业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业务,制定细化方案,对本系统培养开发的农村实用人才建档管理,录入数据库。人事、劳动部门和科协组织负责落实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审、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培训经费;其他部门要按照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培训任务的完成。各办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创造条件,保证培训教材、师资、场所、人员等落实到位。

2、经费保障。采取区财政投入一块、业务部门筹集一块、街道镇配套一块、办学单位资助一块、受训个人承担一块的办法解决培训经费问题。

3、制定激励政策。凡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主管部门颁发结业证书,纳入各级农村实用人才库管理。对具有真才实学的拔尖实用人才和科技致富带头人,符合条件的要准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鉴定,并作为各级推荐选拔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重要条件。对确实优秀并具有管理才能的实用人才,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聘用他们从事相应管理工作或担任相应领导职务。评选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从全区农村实用人才中,评选出十大优秀人才,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4、督促检查。区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办公室,对有培训任务的街道镇和有关业务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农民培训计划的落实、进展情况,年终进行统一考核评比,按照实际情况排出名次。对在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建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对地方经济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培训任务未能如期完成的,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