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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学前教育工作意见

发展学前教育工作意见

一是加强规划指导。

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县学前教育现状调研,科学编制《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规划》,组建幼教专家工作队,加强全县学前教育总体规划和业务指导,初步形成县、乡、村三级幼教管理网络。

二是加大基础建设。

争取国家幼教项目资金,整合县内幼教资源,加大各级幼儿园校舍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投资200余万元占地10亩的县第二幼儿园正在兴建,16所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规范化标准,学前一年教育普及率达98%,学前二年和学前三年教育正在逐步普及。

三是强化物资保障。

把幼儿园建设与中小学危房改造、薄弱学校建设等项目相结合,集中财力,加强农村幼儿园资金和物质保障。

累计投入387万元建成16个乡镇中心幼儿园,配备大型设施及各种玩具7000多件,购置幼儿图书15000余本,办园条件全面改善。

四是加强幼教队伍建设。

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配备农村乡镇幼儿园专职幼儿教师60多名,培训幼教80名。

充分发挥县幼儿园的骨干、示范、辐射作用,开展“送教下乡”、“幼儿教师培训班”、“园园结对”、“专题讲座”、“课堂技能竞赛”等活动,统筹提升县乡幼教师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