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林业局创建节约型机关意见

林业局创建节约型机关意见

局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为切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培育机关干部良好素养,结合本局实际,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希共同自觉执行。

一、增强节约意识

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资源节约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节约意识,养成节约习惯,培育“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和风尚,真正做到节约资源人人有责,人人有为,为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作出自己应有努力。

二、落实节约措施

1、节约用电:

(1)办公楼内尽量采用自然光,杜绝“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

(2)尽量减少空调使用时间,夏季高温,要将空调温度设定在26摄氏度以上,外出随时关掉空调。

(3)合理使用电脑,做到人走关闭电脑、关闭电源,尽量减少电脑待机状态。

(4)本着经济、实用原则,对办公楼内电力设施进行检修,尽量更换成节能型设备。

2、节约用水:

(1)对现有用水设施进行检修,防止渗漏。

(2)尽量节约用水,使用后随手关紧水龙头。

(3)加强对外来人员用水管理,减少公用水损失。

3、节约办公经费:

(1)加强对现有办公设备的维护、管理,妥善保管办公用品,尽量减少损坏。

(2)尽量节省办公电话费用,做到长话短说,少打与工作无关电话。禁止办公电话用于个人有偿声讯服务,禁止办公电话用于设置个人需付费的上网项目,上述费用自发文之日始由使用者自负。

(3)充分利用局域网效应,确立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实行信息、材料资源共享。对本局内林业信息、文件资料、相关材料逐步实行网上审阅,减少印发量。

(4)局文件资料复印、印发均应采用双面印刷,现有复印机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减少办公用纸浪费。

(5)办公设备及用品购买、维修统一由办公室安排。

4、节约车辆能耗:

(1)车辆使用(除森警大队外)统一由办公室调配安排,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或擅自出车。

(2)合理使用车辆,原则上不同科室同一线路或相邻出差地合并使用同一辆车,外出开会、培训等出差地相对固定且有直达车到达目的地,提倡乘坐公共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一人一车次使用。

(3)驾驶员应掌握车辆节省能耗基本知识,尽量节约车辆使用过程能源消耗浪费。

(4)车辆使用维修等管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5、节约接待费用:

(1)接待工作本着热情、周到、节俭和规范、有序、对口、对等的原则,统一由办公室安排。

(2)规范接待标准:县处级以上来宾每人每餐50-70元,科局级来宾每人每餐30-50元,一般来宾每人每餐20-30元,工作餐每人每餐15元。酒水一般掌握在用餐标准的30%以内,一般不提供香烟。

(3)示来宾情况需安排宾馆、饭店接待外,原则上一般安排在本局食堂内就餐。

(4)来宾来局,一般情况下安排相对应领导陪餐一次,并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宾人数。

(5)住宿费一般由来宾自理,如需本局支付的,要经主要领导同意。确需赠送礼品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6)未经批准,擅自超标或超范围接待的,按谁安排谁负担接待费用的原则办理。

三、明确节约责任

1、全局上下要自觉执行局定的建设节约型机关有关意见,自觉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在全社会节约资源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2、局属各单位要加强节约资源宣传,营造合理使用资源,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本单位节约资源工作。

3、局办公室要带头做好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并加强对建设节约型机关各项措施的落实、检查、督促,真正把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始实行。